福建省顺昌县鑫筑巢新型环保装饰材料标准化厂房和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邀请公告
至: (列入招标人邀请名单的投标人)
本招标项目 福建省顺昌县鑫筑巢新型环保装饰材料标准化厂房和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建省顺昌县鑫筑巢新型 (略) , 建设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福建省顺昌县鑫筑巢新型 (略)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卓诚招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1. 工程建设地点: (略) ;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 福建省顺昌县鑫筑巢新型环保装饰材料标准化厂房和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相应招标施工图纸为施工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7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 (略) 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 (略) ”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投标邀请书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投标邀请书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本项目无需递交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本项目无需递交投标保证金。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 12 月 23 日0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卓诚招 (略) ( (略) (略) (略) 528号59号楼2层)。
注: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
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应递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应递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投标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招标文件购买凭证的原件进行核验。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8.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投标邀请书同时在福建省卓诚招 (略) (略) 站(http://**)上发布。
招标人:福建省顺昌县鑫筑巢新型 (略)
地址: (略) 顺昌县洋口镇沙 (略) 131号,邮编:/
电子邮箱: /
电话:*,传真: /
联系人: 肖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卓诚招 (略)
地址: (略) (略) (略) 528号59号楼2层 ,邮编:/
电子邮箱: /
电话:0591-* ,传真:/
联系人:林工
至: (列入招标人邀请名单的投标人)
本招标项目 福建省顺昌县鑫筑巢新型环保装饰材料标准化厂房和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建省顺昌县鑫筑巢新型 (略) , 建设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福建省顺昌县鑫筑巢新型 (略)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卓诚招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1. 工程建设地点: (略) ;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 福建省顺昌县鑫筑巢新型环保装饰材料标准化厂房和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相应招标施工图纸为施工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7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 (略) 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 (略) ”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投标邀请书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投标邀请书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本项目无需递交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本项目无需递交投标保证金。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 12 月 23 日0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卓诚招 (略) ( (略) (略) (略) 528号59号楼2层)。
注: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
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应递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应递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投标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招标文件购买凭证的原件进行核验。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8.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投标邀请书同时在福建省卓诚招 (略) (略) 站(http://**)上发布。
招标人:福建省顺昌县鑫筑巢新型 (略)
地址: (略) 顺昌县洋口镇沙 (略) 131号,邮编:/
电子邮箱: /
电话:*,传真: /
联系人: 肖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卓诚招 (略)
地址: (略) (略) (略) 528号59号楼2层 ,邮编:/
电子邮箱: /
电话:0591-* ,传真:/
联系人:林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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