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消防维保、灭火设施年检及灭火器灌装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年度消防维保、灭火设施年检及灭火器灌装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设备/政法、消防、检测设备/消防设备,货物/设备/政法、消防、检测设备/其他政法、消防、检测设备,服务/商务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消防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监察委员会磁各庄留置保障中心 | ||
(略) 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13日 11:48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20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略) (略) (略) (略) 首科大厦A座4层 (略) 会议中心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2月24日 13: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略) (略) (略) (略) 首科大厦A座4层 (略) 会议中心 | ||
预算金额 | ¥49.#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吴老师、冯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 | ||
采购单位 | (略) 监察委员会磁各庄留置保障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略) 黄村镇内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老师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略) 通用时代中心C座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吴老师、冯老师 010-#、# | ||
附件: | |||
附件1 | 2025年度消防维保、灭火设施年检及灭火器灌装采购项目-公告.pdf |
项目概况
2025年度消防维保、灭火设施年检及灭火器灌装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 (略) (http://www.china-http://**)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4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01-2440HB#
项目名称:2025年度消防维保、灭火设施年检及灭火器灌装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对消防系统负责维护保养及消防、电气设施及设备检测,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25年12月31日截止(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 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系统登记备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3日 至 2024年12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 (略) (http://www.china-http://**)
方式:1)有意向的供应商应先在中国 (略) (http://www.china-http://**)进行免费注册,注册完成 (略) 上操作流程进行购买。中国 (略) 技术支持电话:400-680-8126转2。 2)购买磋商文件流程:供应商先在 (略) 磋商文件获取一栏中对应的项目(标)下填写磋商文件购买申请,填写磋商文件购买申请后,具体购买方式包括: (略) 上支付方式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标书款支付成功后, (略) 上下载磋商文件,纸质文件可采用快递或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领取。纸质磋商文件和电子版本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磋商文件发票领取方式:网上支付时申请领取电子发票(本项目不提供纸质发票)。 特别提示: 提示1:每次购买磋商文件的申请系统生成的账号不同,请按照系统生成的账号进行付款,不要重复支付; 提示2:汇款金额必须与系统提示金额相同,否则将会被退回。 提示3:标书室工作时间(现金、支票方式):每天(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时。联系电话:400-680-8126转2。 4.售价:200元。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4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略) (略) 首科大厦A座4层 (略) 会议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24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略) (略) 首科大厦A座4层 (略) 会议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鼓励节能、环保政策:依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 (略)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执行。
(2)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
(3)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2.本次采购,供应商必须以包为单位进行磋商响应,评审和合同授予也以包为单位。
3.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补充:
(1) 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 (略) ”网站(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1)本条所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本条所指控股关系指单位或股东的控股关系。控股股东指:
a. (略) 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 (略) 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
b.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不足百分之五十,但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3)本条所指管理关系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注:本条所指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
(4) 供应商不得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供应商须提供声明。
(5) 按照磋商公告要求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
(6)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监察委员会磁各庄留置保障中心
地址: (略) (略) 黄村镇内
联系方式:李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通用时代中心C座
联系方式:吴老师、冯老师 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老师、冯老师
电 话: 010-#、#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年度消防维保、灭火设施年检及灭火器灌装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设备/政法、消防、检测设备/消防设备,货物/设备/政法、消防、检测设备/其他政法、消防、检测设备,服务/商务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消防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监察委员会磁各庄留置保障中心 | ||
(略) 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13日 11:48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20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略) (略) (略) (略) 首科大厦A座4层 (略) 会议中心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2月24日 13: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略) (略) (略) (略) 首科大厦A座4层 (略) 会议中心 | ||
预算金额 | ¥49.#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吴老师、冯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 | ||
采购单位 | (略) 监察委员会磁各庄留置保障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略) 黄村镇内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老师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略) 通用时代中心C座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吴老师、冯老师 010-#、# | ||
附件: | |||
附件1 | 2025年度消防维保、灭火设施年检及灭火器灌装采购项目-公告.pdf |
项目概况
2025年度消防维保、灭火设施年检及灭火器灌装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 (略) (http://www.china-http://**)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4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01-2440HB#
项目名称:2025年度消防维保、灭火设施年检及灭火器灌装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对消防系统负责维护保养及消防、电气设施及设备检测,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25年12月31日截止(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 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系统登记备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3日 至 2024年12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 (略) (http://www.china-http://**)
方式:1)有意向的供应商应先在中国 (略) (http://www.china-http://**)进行免费注册,注册完成 (略) 上操作流程进行购买。中国 (略) 技术支持电话:400-680-8126转2。 2)购买磋商文件流程:供应商先在 (略) 磋商文件获取一栏中对应的项目(标)下填写磋商文件购买申请,填写磋商文件购买申请后,具体购买方式包括: (略) 上支付方式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标书款支付成功后, (略) 上下载磋商文件,纸质文件可采用快递或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领取。纸质磋商文件和电子版本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磋商文件发票领取方式:网上支付时申请领取电子发票(本项目不提供纸质发票)。 特别提示: 提示1:每次购买磋商文件的申请系统生成的账号不同,请按照系统生成的账号进行付款,不要重复支付; 提示2:汇款金额必须与系统提示金额相同,否则将会被退回。 提示3:标书室工作时间(现金、支票方式):每天(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时。联系电话:400-680-8126转2。 4.售价:200元。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4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略) (略) 首科大厦A座4层 (略) 会议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24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略) (略) 首科大厦A座4层 (略) 会议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鼓励节能、环保政策:依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 (略)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执行。
(2)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
(3)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2.本次采购,供应商必须以包为单位进行磋商响应,评审和合同授予也以包为单位。
3.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补充:
(1) 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 (略) ”网站(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1)本条所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本条所指控股关系指单位或股东的控股关系。控股股东指:
a. (略) 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 (略) 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
b.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不足百分之五十,但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3)本条所指管理关系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注:本条所指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
(4) 供应商不得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供应商须提供声明。
(5) 按照磋商公告要求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
(6)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监察委员会磁各庄留置保障中心
地址: (略) (略) 黄村镇内
联系方式:李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通用时代中心C座
联系方式:吴老师、冯老师 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老师、冯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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