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部分药品遴选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完善安徽省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带量采购指导意见的通知》(皖卫药[2018]19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医药采购工作的通知》(卫药秘[2018]454号)的文件要求, (略) 临床使用的部分药品进行公开遴选,欢迎符合条件的药品配送企业报名参加。
一、遴选内容
遴选药品目录见附件。
二、遴选药品配送企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的经营企业;
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
3、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不得有商业不良记录;
4、配送企业 (略) 执行安 (略) 药品带量采购联合体集中配送企业必选定标相关要求;
5、遴选药品须符合《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实施意见》文件要求。
三、药品配送企业报名时须递交的材料
1、药品配送企业加盖公章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药品配送企业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提供统一社会代码的营业执照)以及《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无商业不良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
4、遴选药品须符合《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实施意见》文件要求,药品配送企业须提供药品配送实施两票制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5、 配送企业参加遴选药品信息表(见附件);
6、提供药品授权委托书和三年保障供应承诺书。
四、药品采购周期
原则上3年。
五、报名和材料递交时间
2024年12月13日至12月17日,每日9:00-17:00。遴选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报名和材料递交地点
安徽中医药大学 (略) 科技楼四楼药学部办公室( (略) (略) (略) 117号)。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吴老师
联系电话:0551-(略)
根据《关于印发完善安徽省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带量采购指导意见的通知》(皖卫药[2018]19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医药采购工作的通知》(卫药秘[2018]454号)的文件要求, (略) 临床使用的部分药品进行公开遴选,欢迎符合条件的药品配送企业报名参加。
一、遴选内容
遴选药品目录见附件。
二、遴选药品配送企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的经营企业;
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
3、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不得有商业不良记录;
4、配送企业 (略) 执行安 (略) 药品带量采购联合体集中配送企业必选定标相关要求;
5、遴选药品须符合《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实施意见》文件要求。
三、药品配送企业报名时须递交的材料
1、药品配送企业加盖公章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药品配送企业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提供统一社会代码的营业执照)以及《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无商业不良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
4、遴选药品须符合《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实施意见》文件要求,药品配送企业须提供药品配送实施两票制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5、 配送企业参加遴选药品信息表(见附件);
6、提供药品授权委托书和三年保障供应承诺书。
四、药品采购周期
原则上3年。
五、报名和材料递交时间
2024年12月13日至12月17日,每日9:00-17:00。遴选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报名和材料递交地点
安徽中医药大学 (略) 科技楼四楼药学部办公室( (略) (略) (略) 117号)。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吴老师
联系电话:0551-(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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