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任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用水准予取水许可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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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任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用水准予取水许可决定书

(略) 广播电视传输保障中心:

你单位关于取用地下水办理取水许可的申请等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山东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同意你 (略) (略) 唐口街道大张庄村大运 (略) 广播电视传 (略) 内办公楼东侧取水,同意取水量1.(略)立方米/年。项目用水为灌溉用水、生活用水。

二、你单位应当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取水计量设施,并定期进行检定或者校核,保证计量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取水计量设施发生故障不能正常运行的,应当在3日内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及时修复。

三、取水工程或者设施完工后,应及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本取水工程验收申请相关资料,经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略) 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运行取水。

四、你单位设计退水量为0 万立方米/年,应严格按照水资源论证报告表意见要求,加强废水管理,并制订非正常工况下水污染事 (略) 理预案,防止发生水污染安全事故。

五、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限内,你单位需变更取水许可证载明事项的,应当持相关证明资料, (略) 提出变更申请。

六、你单位应当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45 (略) 申请延续许可,否则予 (略) 理。

七、你单位应加强节约用水和水资源保护工作,定期开展水质检测工作,制订特殊情况下应急供水预案,保证正常用水需求。优化水源配置,加快中水利用工程建设。严格实行计划用水、计量用水,认真做好取用水统计工作,积极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并依法按时缴纳水资源税。

八、若本项目的取水地点、取水量和取水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略) 广播电视传输保障中心:

你单位关于取用地下水办理取水许可的申请等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山东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同意你 (略) (略) 唐口街道大张庄村大运 (略) 广播电视传 (略) 内办公楼东侧取水,同意取水量1.(略)立方米/年。项目用水为灌溉用水、生活用水。

二、你单位应当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取水计量设施,并定期进行检定或者校核,保证计量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取水计量设施发生故障不能正常运行的,应当在3日内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及时修复。

三、取水工程或者设施完工后,应及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本取水工程验收申请相关资料,经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略) 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运行取水。

四、你单位设计退水量为0 万立方米/年,应严格按照水资源论证报告表意见要求,加强废水管理,并制订非正常工况下水污染事 (略) 理预案,防止发生水污染安全事故。

五、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限内,你单位需变更取水许可证载明事项的,应当持相关证明资料, (略) 提出变更申请。

六、你单位应当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45 (略) 申请延续许可,否则予 (略) 理。

七、你单位应加强节约用水和水资源保护工作,定期开展水质检测工作,制订特殊情况下应急供水预案,保证正常用水需求。优化水源配置,加快中水利用工程建设。严格实行计划用水、计量用水,认真做好取用水统计工作,积极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并依法按时缴纳水资源税。

八、若本项目的取水地点、取水量和取水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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