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合肥市汽车新购消费券及合肥市第四批消费类电子产品消费券项目审核服务的采购公告
关于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合肥市汽车新购消费券及合肥市第四批消费类电子产品消费券项目审核服务的采购公告
为 (略) 消费券发放审核工作,及时准确兑现消费券相关资金至参与消费券发放活动商户及消费者,根据《20 (略) 第四批消费类电子产品消费券发放公告》《2 (略) 汽车新购消费券发放公告》要求,拟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 (略) 汽车新购消 (略) 第四批消费类电子产品消费券项目审核服务。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 (略) 汽车新购消 (略) 第四批消费类电子产品消费券项目审核服务。
预算金额:10.*元人民币以内。
采购需求: (略) 汽车新购消 (略) 第四批消费类电子产品消费券交易、核销信息等相关材料,出具审核报告,确定相关消费券结算费用等。
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提供本服务项目的相关资质。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需提供的资质文件(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照、证书复印件;
(2)国家、省级、 (略) ;“中国 (略)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打印件);
(3)提供报价明细单;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回函(附件1);
(6)服务承诺书;
(7)项目评分所需的资质材料(附件2)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项目需求对20 (略) 第四批消费类电子产品消费券、2 (略) 汽车新购消费券发放项目进行全面审核。对消费者及企业申报材料,包括两批消费券支付凭证、发票等信息进行审核,提交正式审核报告,确保兑现符合相关文件规定,保障资金兑现准确。并配合省商务厅、 (略) 等部门对该项目的抽查、审核,如发现问题,需要承担相关责任,并负责整改到位。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1日至12月13日。
(二)报名方式有意向参与的机构须在报名时间内将相关材料 (略) (略) (略) 邮箱:*@*63.com,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三)报价须知报价单应该由贵单位加盖公章或者投标专用章,本报价一经认可,即为采购的最终报价。贵单位报价金额不得超过本单位的预算金额,报价应包含完成项目审计和考核评价服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四)联系电话联系人: (略) (略) 沐桃,电话:0551-*。
五、评审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综合得分最高者为候选单位。评分标准、评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届时现场提交一式三份密封响应材料)
为 (略) 消费券发放审核工作,及时准确兑现消费券相关资金至参与消费券发放活动商户及消费者,根据《20 (略) 第四批消费类电子产品消费券发放公告》《2 (略) 汽车新购消费券发放公告》要求,拟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 (略) 汽车新购消 (略) 第四批消费类电子产品消费券项目审核服务。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 (略) 汽车新购消 (略) 第四批消费类电子产品消费券项目审核服务。
预算金额:10.*元人民币以内。
采购需求: (略) 汽车新购消 (略) 第四批消费类电子产品消费券交易、核销信息等相关材料,出具审核报告,确定相关消费券结算费用等。
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提供本服务项目的相关资质。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需提供的资质文件(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照、证书复印件;
(2)国家、省级、 (略) ;“中国 (略)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打印件);
(3)提供报价明细单;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回函(附件1);
(6)服务承诺书;
(7)项目评分所需的资质材料(附件2)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项目需求对20 (略) 第四批消费类电子产品消费券、2 (略) 汽车新购消费券发放项目进行全面审核。对消费者及企业申报材料,包括两批消费券支付凭证、发票等信息进行审核,提交正式审核报告,确保兑现符合相关文件规定,保障资金兑现准确。并配合省商务厅、 (略) 等部门对该项目的抽查、审核,如发现问题,需要承担相关责任,并负责整改到位。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1日至12月13日。
(二)报名方式有意向参与的机构须在报名时间内将相关材料 (略) (略) (略) 邮箱:*@*63.com,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三)报价须知报价单应该由贵单位加盖公章或者投标专用章,本报价一经认可,即为采购的最终报价。贵单位报价金额不得超过本单位的预算金额,报价应包含完成项目审计和考核评价服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四)联系电话联系人: (略) (略) 沐桃,电话:0551-*。
五、评审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综合得分最高者为候选单位。评分标准、评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届时现场提交一式三份密封响应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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