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采购增补项目2-麻腮风联合减毒活疫苗——,0.5ml,预充型采购公告
2024年度采购增补项目2-麻腮风联合减毒活疫苗——,0.5ml,预充型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13 信息来源: (略) 浏览次数:
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 (略) 非免疫规 (略) 采购工作开展的相关要求, (略) 2024年度非免疫规 (略) 采购(增补)申报工作,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02 (略) 非免疫规 (略) 采购增补项目
2、项目编号: SHGPO-YM-2024-3
3、项目内容:详见《2024 (略) 非免疫规 (略) 采购增补产品目录》。
二、材料申报
(一)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为非免疫 (略) 许可持有人,指依法取得疫苗药品注册证书和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及向我国出口疫苗的境外厂商指定的在我国境内的代理机构(以下简称“疫苗持有人”)。
(二)申报方式
1.疫苗持有人在上 (略) 采购(GPO) (略) (http://**)注册报名并审核通过后,以电子文件的方式,进行线上申报。
2.疫苗持有人须 (略) (略) (http://**)进行响应。于申报截止日期前, (略) (略) 网站参与项目,下载申报文件。 (略) (略) 网站完成文件下载操作的,将视为未成功参与项目。
(三)申报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 年12月20日15时截止。
(四)申报产品
疫苗持有人申报的产品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的疫苗适用性评估和遴选,并包含在《2024 (略) 非免疫规 (略) 采购增补产品目录》内。
(五)申报材料
疫苗持有人须递交的材料包括:
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药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4.药品注册批件(含说明书);
5.如为进口疫苗,还应提供《境外疫苗厂商代理机构备案表》或省级及以上药监部门出具的《境外疫苗厂商代理机构备案表》受理通知书,以及药品经营许可证、境外疫苗厂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及其公证文书;
6.疫苗申报价格;
7.在全国各省( (略) 、 (略) )的销售价格;
8.其他供应保障支持性材料。
上述申报材料的具体格式及要求详见附件,所有材料均使用中文(外文资料须提供中文翻译并公证),加盖公章并整理成册。申报材料应真实、有效、齐全。
(六)报价要求
1.申报价格为包含将疫 (略) 统一的集中仓储配送点的配送费及其他税费等在内的疫苗价格;
2.申报价格不 (略) (北京、广东、重庆、浙江和江苏)同一年度扣除疫苗储存运输费用后的省级采购价;
3. (略) 若已完成申报产品年度采购工作的,疫苗持有人须提供采购价格公示截图,若 (略) 完成申报产品年度采购工作,疫苗持有人须提供扣除疫苗储存运输费用后,申报价格不高于对标省份后续同一年度省级采购价格的承诺函;
4. (略) (略) /中标采购 (略) 采购价的,疫苗持有人 (略) 价格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医健中心提交价格变动报告,经公示后, (略) 采购价格。
三、申报材料审核
收到疫苗持有人递交的申报材料后,上海医健卫生事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医健中心”)组织相关专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对于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医健中心及时告知疫苗持有人补充完善,疫苗持有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补齐材料。材料审核未通过的,医健中心应在2个工作日内告知疫苗持有人,疫苗持有人有异议的,应在接到告知的5个工作日内向医健中心提出申诉,并递交申诉材料。
四、结果公示及发布
疫苗持有人申报材料通过审核后,医健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编制形成《2024 (略) 非免疫规 (略) 采购使用目录》,通过上 (略) 采购(GPO) (略) (http://**) (略) (略) 网站(http://**)向社会公示。
《目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可向医健中心提出申诉。公示无异议后,通过上 (略) 采购(GPO) (略) (略) (略) 网站予以发布。
五、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 (略) (略) 、上 (略) 采购(GPO) (略) 发布。
六、其他注意事项
1.疫苗持有人在上 (略) 采购(GPO) (略) 的报名入口为:http://**。完成报名注册后,通过上 (略) 采购(GPO) (略) “疫苗采购”—“线上申报”功能完成线上资料申报,入口为:http://**。
2.疫苗持 (略) (略) 进行线上注册,请自主选择认证方式完成认证,注意按注册页面提示操作。系统技术支持联系方式,详见http://**。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021-*
邮箱:*@*hgpo.com
附件信息:
202 (略) 非免疫规 (略) 采购(增补)产品目录.pdf发布时间:2024-12-13 信息来源: (略)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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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 (略) 非免疫规 (略) 采购工作开展的相关要求, (略) 2024年度非免疫规 (略) 采购(增补)申报工作,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02 (略) 非免疫规 (略) 采购增补项目
2、项目编号: SHGPO-YM-2024-3
3、项目内容:详见《2024 (略) 非免疫规 (略) 采购增补产品目录》。
二、材料申报
(一)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为非免疫 (略) 许可持有人,指依法取得疫苗药品注册证书和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及向我国出口疫苗的境外厂商指定的在我国境内的代理机构(以下简称“疫苗持有人”)。
(二)申报方式
1.疫苗持有人在上 (略) 采购(GPO) (略) (http://**)注册报名并审核通过后,以电子文件的方式,进行线上申报。
2.疫苗持有人须 (略) (略) (http://**)进行响应。于申报截止日期前, (略) (略) 网站参与项目,下载申报文件。 (略) (略) 网站完成文件下载操作的,将视为未成功参与项目。
(三)申报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 年12月20日15时截止。
(四)申报产品
疫苗持有人申报的产品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的疫苗适用性评估和遴选,并包含在《2024 (略) 非免疫规 (略) 采购增补产品目录》内。
(五)申报材料
疫苗持有人须递交的材料包括:
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药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4.药品注册批件(含说明书);
5.如为进口疫苗,还应提供《境外疫苗厂商代理机构备案表》或省级及以上药监部门出具的《境外疫苗厂商代理机构备案表》受理通知书,以及药品经营许可证、境外疫苗厂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及其公证文书;
6.疫苗申报价格;
7.在全国各省( (略) 、 (略) )的销售价格;
8.其他供应保障支持性材料。
上述申报材料的具体格式及要求详见附件,所有材料均使用中文(外文资料须提供中文翻译并公证),加盖公章并整理成册。申报材料应真实、有效、齐全。
(六)报价要求
1.申报价格为包含将疫 (略) 统一的集中仓储配送点的配送费及其他税费等在内的疫苗价格;
2.申报价格不 (略) (北京、广东、重庆、浙江和江苏)同一年度扣除疫苗储存运输费用后的省级采购价;
3. (略) 若已完成申报产品年度采购工作的,疫苗持有人须提供采购价格公示截图,若 (略) 完成申报产品年度采购工作,疫苗持有人须提供扣除疫苗储存运输费用后,申报价格不高于对标省份后续同一年度省级采购价格的承诺函;
4. (略) (略) /中标采购 (略) 采购价的,疫苗持有人 (略) 价格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医健中心提交价格变动报告,经公示后, (略) 采购价格。
三、申报材料审核
收到疫苗持有人递交的申报材料后,上海医健卫生事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医健中心”)组织相关专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对于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医健中心及时告知疫苗持有人补充完善,疫苗持有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补齐材料。材料审核未通过的,医健中心应在2个工作日内告知疫苗持有人,疫苗持有人有异议的,应在接到告知的5个工作日内向医健中心提出申诉,并递交申诉材料。
四、结果公示及发布
疫苗持有人申报材料通过审核后,医健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编制形成《2024 (略) 非免疫规 (略) 采购使用目录》,通过上 (略) 采购(GPO) (略) (http://**) (略) (略) 网站(http://**)向社会公示。
《目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可向医健中心提出申诉。公示无异议后,通过上 (略) 采购(GPO) (略) (略) (略) 网站予以发布。
五、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 (略) (略) 、上 (略) 采购(GPO) (略) 发布。
六、其他注意事项
1.疫苗持有人在上 (略) 采购(GPO) (略) 的报名入口为:http://**。完成报名注册后,通过上 (略) 采购(GPO) (略) “疫苗采购”—“线上申报”功能完成线上资料申报,入口为:http://**。
2.疫苗持 (略) (略) 进行线上注册,请自主选择认证方式完成认证,注意按注册页面提示操作。系统技术支持联系方式,详见http://**。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021-*
邮箱:*@*hgp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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