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帘、隔帘采购项目院内议价公告
窗帘、隔帘采购项目院内议价公告
(略) (略) 窗帘、隔帘采 (略) 内议价,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选。
一、项目名称: (略) (略) 窗帘、隔帘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 | 服务期限 | 预算金额 |
窗帘、隔帘及其配件的采购、安装服务 | 3年 | 8.#元/年 |
三、合格的参选人: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参选人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参选人必须从采购单位直接获得议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没有资格参加本次评审。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7、 采购单位在任何时候发现参选人提交的参选文件内容在实质性方面失实, 提供虚假的资料的,有权依法追究参选人的责任。参选人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由此可能引发的法律纠纷由参选人承担。
8、参选人应保证参选产品知识产权的合法性,一切产权纠纷由参选人负责。
四、议价文件获取方法:
1、请有意愿的供应商于即日起至2024年12月16日上午9:00(北京时间)*@*26.com,邮件主题请务必按“【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格式填写,逾期收到的文件恕不接受。
A.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本项目议价文件将在2024年12月16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后统一以邮件形式发送至各合格供应商邮箱。
3、联系人及电话:陈老师 #
五、参选文件递交:
1、递交时间:2024年12月20日9:00-9:20(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详见议价文件
六、项目评审:
1、评审时间: 2024年12月20日9:30(北京时间)
2、参选人必须参加现场评审,否则视同放弃评审资格。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 (略) (略) 网站发布
八、其他:
1、请按参选文件递交时间递交至指定地点,逾期递交的文件恕不接受。
2、如本公告内容和议价文件内容不一致,以议价文件为准。
(略) (略)
2024年12月12日
注: (略) (略) 官 (略) 站 (略) 院内采购公告信息, (略) 将保留进一步追究相关人员及单位法律责任的权利。
(略) (略) 窗帘、隔帘采 (略) 内议价,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选。
一、项目名称: (略) (略) 窗帘、隔帘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 | 服务期限 | 预算金额 |
窗帘、隔帘及其配件的采购、安装服务 | 3年 | 8.#元/年 |
三、合格的参选人: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参选人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参选人必须从采购单位直接获得议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没有资格参加本次评审。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7、 采购单位在任何时候发现参选人提交的参选文件内容在实质性方面失实, 提供虚假的资料的,有权依法追究参选人的责任。参选人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由此可能引发的法律纠纷由参选人承担。
8、参选人应保证参选产品知识产权的合法性,一切产权纠纷由参选人负责。
四、议价文件获取方法:
1、请有意愿的供应商于即日起至2024年12月16日上午9:00(北京时间)*@*26.com,邮件主题请务必按“【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格式填写,逾期收到的文件恕不接受。
A.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本项目议价文件将在2024年12月16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后统一以邮件形式发送至各合格供应商邮箱。
3、联系人及电话:陈老师 #
五、参选文件递交:
1、递交时间:2024年12月20日9:00-9:20(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详见议价文件
六、项目评审:
1、评审时间: 2024年12月20日9:30(北京时间)
2、参选人必须参加现场评审,否则视同放弃评审资格。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 (略) (略) 网站发布
八、其他:
1、请按参选文件递交时间递交至指定地点,逾期递交的文件恕不接受。
2、如本公告内容和议价文件内容不一致,以议价文件为准。
(略) (略)
2024年12月12日
注: (略) (略) 官 (略) 站 (略) 院内采购公告信息, (略) 将保留进一步追究相关人员及单位法律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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