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省级重点民生实事“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最低保障项目”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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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省级重点民生实事“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最低保障项目”完成情况

根据《 (略) (略) (略) (略)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略) 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长民发〔2024〕1号)规定要求,“我市集中供养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不低于三倍低保标准提供生活保障,目前按照不低于2250元/人·月提供生活保障。我区散居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不低于两倍低保标准提供生活保障,目前按照不低于1500元/人·月提供生活保障。”相关保障标准已按规定执行,省级重点民生实事任务已完成,完成率100%。

特此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略) (略) (略)

2024年12月13日

根据《 (略) (略) (略) (略)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略) 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长民发〔2024〕1号)规定要求,“我市集中供养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不低于三倍低保标准提供生活保障,目前按照不低于2250元/人·月提供生活保障。我区散居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不低于两倍低保标准提供生活保障,目前按照不低于1500元/人·月提供生活保障。”相关保障标准已按规定执行,省级重点民生实事任务已完成,完成率100%。

特此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略) (略) (略)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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