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江碾盘山至兴隆段航道整治工程二期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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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江碾盘山至兴隆段航道整治工程二期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为使社会各界充分了解汉江碾盘山至兴隆段航道整治工程(二期)情况,广泛征求项目所在地利益相关者对该项目决策、准备、施工和运营阶段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诉求,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及湖北省有关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要求,现将该项目的基本情况及所涉及的内容进行公示,并征求群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汉江碾盘山至兴隆段航道整治工程(二期)

2、项目单位:湖北省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3、项目建设地点: (略) 、沙洋县、 (略) 、 (略) 等地境内。

4、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工程上起碾盘山枢纽,下至兴隆枢纽,全长112km,拟按Ⅱ(3)级航道标准建设,通航2000 吨级货船和2000 吨级一顶二驳船队,航道尺度为3.0米×75米×550米(水深×双线航宽×弯曲半径),通航保证率为98%。建设内容包括航道工程(整治及疏浚工程)、配套工程(航标工程、智慧航道工程、绿色航 (略) 工程、航道维护设施工程)等。

(1)航道工程:对工程河段内直河口等7个滩段实施整治,对兴隆 (略) 河段实施疏浚,工程内容包括新建(略)坝、加固(略)坝、已建工程加勾头、新建护滩带、加固护滩带、新建护岸、护岸加固、镇脚、疏浚、清障等。

(2)配套工程。河段按一类航标重新配布导助航标志;重点建设工程河段的水(略)融合三维电子航道图、适当增加航道外场感知终端设备并同步建设信息感知终 (略) 的 (略) ;新建绿色港 (略) ;新配备航标艇等。

5、项目建设工期:36个月。

6、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估算总投资(略).(略)元。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

项目涉及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主要事项

(1)项目实施对自身生产、生活和其他方面的影响;

(2)项目实施对当地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3)项目实施对当地环境与生态、用地、安全等方面影响;

(4)项目决策、准备、施工、运营阶段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

(5)最关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哪些问题;

(6)对本项目实施的态度;

(7)其他方面的意见、建议和诉求。

三、公众参与的主要方式

公众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提交口头、电子或书面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88号高雄88大厦1107号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q.com

五、公示时间

本公示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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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社会各界充分了解汉江碾盘山至兴隆段航道整治工程(二期)情况,广泛征求项目所在地利益相关者对该项目决策、准备、施工和运营阶段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诉求,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及湖北省有关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要求,现将该项目的基本情况及所涉及的内容进行公示,并征求群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汉江碾盘山至兴隆段航道整治工程(二期)

2、项目单位:湖北省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3、项目建设地点: (略) 、沙洋县、 (略) 、 (略) 等地境内。

4、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工程上起碾盘山枢纽,下至兴隆枢纽,全长112km,拟按Ⅱ(3)级航道标准建设,通航2000 吨级货船和2000 吨级一顶二驳船队,航道尺度为3.0米×75米×550米(水深×双线航宽×弯曲半径),通航保证率为98%。建设内容包括航道工程(整治及疏浚工程)、配套工程(航标工程、智慧航道工程、绿色航 (略) 工程、航道维护设施工程)等。

(1)航道工程:对工程河段内直河口等7个滩段实施整治,对兴隆 (略) 河段实施疏浚,工程内容包括新建(略)坝、加固(略)坝、已建工程加勾头、新建护滩带、加固护滩带、新建护岸、护岸加固、镇脚、疏浚、清障等。

(2)配套工程。河段按一类航标重新配布导助航标志;重点建设工程河段的水(略)融合三维电子航道图、适当增加航道外场感知终端设备并同步建设信息感知终 (略) 的 (略) ;新建绿色港 (略) ;新配备航标艇等。

5、项目建设工期:36个月。

6、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估算总投资(略).(略)元。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

项目涉及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主要事项

(1)项目实施对自身生产、生活和其他方面的影响;

(2)项目实施对当地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3)项目实施对当地环境与生态、用地、安全等方面影响;

(4)项目决策、准备、施工、运营阶段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

(5)最关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哪些问题;

(6)对本项目实施的态度;

(7)其他方面的意见、建议和诉求。

三、公众参与的主要方式

公众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提交口头、电子或书面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88号高雄88大厦1107号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q.com

五、公示时间

本公示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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