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埠镇社会治安临时安保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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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埠镇社会治安临时安保服务项目

航埠镇社会治安临时安保服务项目



磋商公告

浙江 (略) 关于航埠镇社会治安临时安保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磋商管理办法》等规定,浙江 (略) (略) (略) 航埠镇人民政府的委托,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航埠镇社会治安临时安保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磋商项目编号:ZJTP-KCCG-*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磋商项目概况:预算金额24.*元。

标项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最高限价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1

航埠镇社会治安临时安保服务项目

1

*元

具体以详细参数为准。

五、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二)根据财库[2020]46号、浙财采监[2022]3号文件精神,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本次招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策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余同),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

(三)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

时间:2024年 12月 14日至2024年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 (略) ( (略) (略) 世纪大道682号);

获取方式:到浙江 (略) ( (略) (略) 世纪大道682号)获取或通过电话联系代理机构报名后获取(*@*q.com邮箱),联系人:*女士,0570-*.

获取采购文件需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验后当场退回);

2、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证明文件(授权书上须明确授权代表姓名、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电话、传真)原件;

3、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验后当场退回。

文件工本费:500元/份,售后不退。

七、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12月24日 9 :30 : 00

八、磋商响应地点: (略) (略) 世纪大道682号会议室。

九、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4 日9 时 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略) (略) 世纪大道682号会议室

十、其他:

1、质疑和投诉: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管部门投诉。

2、企业信用融资:

省财政厅、 (略) 、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投标人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投标人可登*浙江政府采购( (tp:/www zizfcg gov.cn)的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

供应商可以通过浙江 (略) (https://zfcg. czt.zj. gov.cn/)首页的“浙江政采贷”模块进入申请,还可 (略) (https://www. zcygov.cn/)首页的“金融服务”模块进入申请。

3、其他事项: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 (略) -政府采 (略) 理-在线办理。

4、本项目公告发布于浙江 (略) 。

十一、业务咨询

(略) (略) 航埠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刘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 (略)

项目联系人:*女士联系电话:0570-*

地点: (略) (略) 世纪大道682号。

(略) (略) 航埠镇人民政府

浙江 (略)

2024年 12月 13日

航埠镇社会治安临时安保服务项目



磋商公告

浙江 (略) 关于航埠镇社会治安临时安保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磋商管理办法》等规定,浙江 (略) (略) (略) 航埠镇人民政府的委托,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航埠镇社会治安临时安保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磋商项目编号:ZJTP-KCCG-*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磋商项目概况:预算金额24.*元。

标项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最高限价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1

航埠镇社会治安临时安保服务项目

1

*元

具体以详细参数为准。

五、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二)根据财库[2020]46号、浙财采监[2022]3号文件精神,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本次招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策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余同),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

(三)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

时间:2024年 12月 14日至2024年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 (略) ( (略) (略) 世纪大道682号);

获取方式:到浙江 (略) ( (略) (略) 世纪大道682号)获取或通过电话联系代理机构报名后获取(*@*q.com邮箱),联系人:*女士,0570-*.

获取采购文件需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验后当场退回);

2、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证明文件(授权书上须明确授权代表姓名、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电话、传真)原件;

3、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验后当场退回。

文件工本费:500元/份,售后不退。

七、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12月24日 9 :30 : 00

八、磋商响应地点: (略) (略) 世纪大道682号会议室。

九、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4 日9 时 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略) (略) 世纪大道682号会议室

十、其他:

1、质疑和投诉: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管部门投诉。

2、企业信用融资:

省财政厅、 (略) 、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投标人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投标人可登*浙江政府采购( (tp:/www zizfcg gov.cn)的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

供应商可以通过浙江 (略) (https://zfcg. czt.zj. gov.cn/)首页的“浙江政采贷”模块进入申请,还可 (略) (https://www. zcygov.cn/)首页的“金融服务”模块进入申请。

3、其他事项: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 (略) -政府采 (略) 理-在线办理。

4、本项目公告发布于浙江 (略) 。

十一、业务咨询

(略) (略) 航埠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刘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 (略)

项目联系人:*女士联系电话:0570-*

地点: (略) (略) 世纪大道682号。

(略) (略) 航埠镇人民政府

浙江 (略)

2024年 12月 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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