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泉州市盘活利用低效用地试点工作“数据大屏”更新维护技术服务的采购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 (略) 自然资 (略) (略) 盘活利用低效用地试点工作“数据大屏”更新维护技术服务项目以公开方式进行询价采购,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略) 盘活利用低效用地试点工作“数据大屏”更新维护技术服务。
二、采购项目内容
为了更好 (略) 盘活利用低效用地试点工作数据大屏在管理试点任务进展、展示试点成效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支撑 (略) 盘活利用低效用地试点中期评估工作, (略) 盘活利用低效用地试点工作“数据大屏”更新维护技术服务工作,进行“数据大屏”项目数据更新, (略) 、历史 (略) 置、历史遗留建 (略) 置等工作任务展示栏目制作。
三、有关要求
(一)主要工作内容
1、新增工作任务展示栏目制作
在已建设的数据大屏基础上,新增建设三个试点项目的展示功能模块, (略) 项目展示模块、历史围填海项目展示模块、历史遗留用地项目展示模块。对以上三个模块的项目数据进行整理入库。
2、更新已建试点项目数据
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更新;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更新;年低效用地调查更新数据(含空间信息)更新到2024年上报自然资源部备案数据;“一线两专规”数据更新到2024年最新规划成果。
3、提供数据大屏应用指导服务。
(二)针对招标人采购的项目,参与投标的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对接服务,制定服务方案。
(三)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0.*元(含税价),投标人报价若高于最高限价,则报价文件无效。
(四)投标人为福建 (略) 域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投标人具有测绘资质(具备*级及以上);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附件招标书。
五、提交投标方式
提交方式可送达或EM (略) (略) 东海行政中心D栋267,收件人:刘先生,电话:0595-*。
公告期限: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19日
附件: (略) 盘活利用低效用地试点工作“数据大屏”更新维护技术服务招标书
(略) 自然资 (略)
2024年12月13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 (略) 自然资 (略) (略) 盘活利用低效用地试点工作“数据大屏”更新维护技术服务项目以公开方式进行询价采购,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略) 盘活利用低效用地试点工作“数据大屏”更新维护技术服务。
二、采购项目内容
为了更好 (略) 盘活利用低效用地试点工作数据大屏在管理试点任务进展、展示试点成效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支撑 (略) 盘活利用低效用地试点中期评估工作, (略) 盘活利用低效用地试点工作“数据大屏”更新维护技术服务工作,进行“数据大屏”项目数据更新, (略) 、历史 (略) 置、历史遗留建 (略) 置等工作任务展示栏目制作。
三、有关要求
(一)主要工作内容
1、新增工作任务展示栏目制作
在已建设的数据大屏基础上,新增建设三个试点项目的展示功能模块, (略) 项目展示模块、历史围填海项目展示模块、历史遗留用地项目展示模块。对以上三个模块的项目数据进行整理入库。
2、更新已建试点项目数据
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更新;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更新;年低效用地调查更新数据(含空间信息)更新到2024年上报自然资源部备案数据;“一线两专规”数据更新到2024年最新规划成果。
3、提供数据大屏应用指导服务。
(二)针对招标人采购的项目,参与投标的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对接服务,制定服务方案。
(三)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0.*元(含税价),投标人报价若高于最高限价,则报价文件无效。
(四)投标人为福建 (略) 域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投标人具有测绘资质(具备*级及以上);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附件招标书。
五、提交投标方式
提交方式可送达或EM (略) (略) 东海行政中心D栋267,收件人:刘先生,电话:0595-*。
公告期限: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19日
附件: (略) 盘活利用低效用地试点工作“数据大屏”更新维护技术服务招标书
(略) 自然资 (略)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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