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申报肉牛稳产提质激励项目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川农发〔2024〕19号)和《四川省省级财政农业改革创新科技示范奖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21〕139号)文件精神, (略) 实际,现将项目申报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按照“先配后补、据实激励”原则,对饲养肉牛(含牦牛)基础母牛并选用优良种公牛冻精配种的农户和养殖场给予激励,1头能繁母牛最多申报1次。
二、申报对象
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全区从事肉牛(含牦牛)能繁母牛养殖的规模养殖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户。
三、申报条件
(一)能繁母牛品种为肉牛和牦牛,肉牛主要包括本地黄牛、西门塔尔牛等进口优良品种及其杂交牛、蜀宣花牛等培育品种;牦牛主要包括九龙牦牛、麦洼牦牛等地方优良品种。
(二)使用优质肉牛和牦牛冻精通过人工授精完成品种改良,并成功妊娠的能繁母牛。
(三)已实施过能繁母牛100元人工授精补贴的不再重复实施。
四、激励标准
对实施人工授精并符合品种要求的肉牛(含牦牛)能繁母牛,按照300元/头的标准给予激励。
五、申报程序
所有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可到当地乡镇畜牧兽医站申报,乡镇畜牧兽医站汇总后,由乡镇人民 (略) 农业农村部门统一申报,区 (略) 对申报情况组织开展核实,核实结果反馈乡镇人民政府,反馈结果在乡镇和行政村两级公示。
六、资金发放
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到养殖户手中。对养殖户是法人的,通过其基本账户发放。
七、申报资料
??????1.四川省肉牛(含牦牛)人工授精登记表
2.四川省肉牛(含牦牛)激励业主申报表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易木林,电话:(略)
附件:1.四川省肉牛(含牦牛)人工授精登记表
2.四川省肉牛(含牦牛)激励业主申报表
(略) (略) (略)
2024年12月13日
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川农发〔2024〕19号)和《四川省省级财政农业改革创新科技示范奖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21〕139号)文件精神, (略) 实际,现将项目申报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按照“先配后补、据实激励”原则,对饲养肉牛(含牦牛)基础母牛并选用优良种公牛冻精配种的农户和养殖场给予激励,1头能繁母牛最多申报1次。
二、申报对象
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全区从事肉牛(含牦牛)能繁母牛养殖的规模养殖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户。
三、申报条件
(一)能繁母牛品种为肉牛和牦牛,肉牛主要包括本地黄牛、西门塔尔牛等进口优良品种及其杂交牛、蜀宣花牛等培育品种;牦牛主要包括九龙牦牛、麦洼牦牛等地方优良品种。
(二)使用优质肉牛和牦牛冻精通过人工授精完成品种改良,并成功妊娠的能繁母牛。
(三)已实施过能繁母牛100元人工授精补贴的不再重复实施。
四、激励标准
对实施人工授精并符合品种要求的肉牛(含牦牛)能繁母牛,按照300元/头的标准给予激励。
五、申报程序
所有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可到当地乡镇畜牧兽医站申报,乡镇畜牧兽医站汇总后,由乡镇人民 (略) 农业农村部门统一申报,区 (略) 对申报情况组织开展核实,核实结果反馈乡镇人民政府,反馈结果在乡镇和行政村两级公示。
六、资金发放
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到养殖户手中。对养殖户是法人的,通过其基本账户发放。
七、申报资料
??????1.四川省肉牛(含牦牛)人工授精登记表
2.四川省肉牛(含牦牛)激励业主申报表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易木林,电话:(略)
附件:1.四川省肉牛(含牦牛)人工授精登记表
2.四川省肉牛(含牦牛)激励业主申报表
(略) (略) (略)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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