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火车站地区综合事务中心:长沙火车站地区综合事务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长沙火车站地区综合事务中心:长沙火车站地区综合事务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一、采购项目名称:长沙火 (略) 综合事务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

项目预算:#.00元,最高限价:#.00元。

二、相关标准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三、技术规格

(一)鲜肉类

采购内容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猪肉(前腿肉、后腿肉、腰方肉)

1、猪肉要求提供定点屠宰场的新鲜猪肉。肉质紧密,富有弹性,皮薄膘肥,皮无斑点,脂肪呈白色或乳白色,有光泽,瘦肉呈红色或粉红色,无异味等。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严禁供应猪内脏、冷冻肉和注水、注胶、病猪、死猪、老母猪肉。

2、其他要求:去板油、去肉淋巴等不可食用部分。

牛肉(前腿肉、后腿肉、腰方肉)

1、牛肉要求提供定点屠宰场的新鲜牛肉。肉质紧密,富有弹性,皮无斑点,脂肪呈白色或乳白色,有光泽,瘦肉呈红色,无异味等。严禁供应牛内脏、冷冻肉和注水、注胶、病牛、死牛,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

2、其他要求:去板油、去肉淋巴等不可食用部分。

羊肉

1、羊肉要求提供定点屠宰场的新鲜牛肉。肉质紧密,富有弹性,皮无斑点,脂肪呈白色或乳白色,有光泽,瘦肉呈红色,无异味等。严禁供应牛内脏、冷冻肉和注水、注胶、病牛、死牛,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

2、其他要求:去板油、去肉淋巴等不可食用部分。

鸡(鲜活)

1、鸡、鸭肉鲜活宰杀,肉质紧密,富有弹性,皮无斑点,有光泽,无异味等。严禁供应整只冷冻鸡鸭、注水、注胶、病和死鸡鸭、内脏。

2、其他要求:脱毛去内脏后整只配送,不要内脏。

鸭(鲜活)

(二)冻货、水产及禽蛋类

采购内容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冻货类(仅鸡/鸭腿、翅、脚类)

国内正规厂家生产,要求冷冻鸡(鸭)腿、翅、脚类产品厂家具备完善的溯源体系,能追溯鸡(鸭)腿、翅、脚类鲜活宰杀日期,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包括食品名称、净含量、批次、规格、生产者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且质量符合《GB 270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等国家相关规定。每次供应冷冻鸡(鸭)腿、翅、脚类产品的生产日期不得超过6个月时间(货到采购人食堂时间开始往前算起)。

水产类

草鱼、鲢鱼、鲫鱼、雄鱼、边鱼、鲈鱼等淡水鱼类水产品

1、鲜活宰杀时间:夏季不超过6小时,冬季不超过12个小时,春季和秋季不超过8小时(货到采购人食堂时间开始往前算起),肉质紧密,富有弹性;无异味、臭味等,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

2、无伤残、无畸形、无病害;鳞片完整无损,无皮下出血现象及红色鳞片,速冻海水产品等均符合国家《GB 2763-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及其他相关标准。

基围虾、圣子、花螺、虾蟹等海鲜类水产品

鱿鱼、墨鱼等速冻海水产品

禽蛋类

鸡蛋、蛋制品

1、仅鲜蛋,不含咸蛋。要求外壳完好、新鲜,质保期2个月及以上且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

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

3、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011

4、真空软包装卤蛋制品SB/T #-2012

5、皮蛋GB/T 9694-1988

(三)蔬菜类、部分干货类

采购内容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蔬菜类

1、符合无公害农产品国家标准(GB/T 5009.38-2003 蔬菜、水果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2、基本要求:大小均匀,颜色自然有光泽,质地鲜嫩纯净,饱满清洁,不枯萎、干瘪、苍老等,无病斑、虫蚀、发霉、变色、异味、淤泥、杂质和滴水现象,无污染、残缺、变质等;原产地分类预包装,整齐统一;提供有害物质残留检测报告。

3、感官要求:所供蔬果应具有新鲜蔬果原有的特性,成熟度适中,新鲜脆嫩,色泽良好,形态正常,个体均匀。外观清洁,无腐烂、无霉变、无异味,无影响食用的病虫害状及机械损伤。

干货类(包括干空心粉、干烫皮丝、干薯粉等其他干货)

要求“三无”(无过期、无霉变、无腐败),干货类可溯源到批发商并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干货制品的质量要求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国家相关行业标准,食品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

(四)粮油类

采购内容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大米、食用油、面条、面粉等

符合GB 1354-2009、GB/T #—1999的标准及其他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每批次货物提供必要的质量证明材料;食用油需非转基因产品。如遇法律法规、标准变化,导致对同一 (略) 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

(五)豆制品类

采购内容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水豆腐、百页、油豆腐、腊八豆、香干等

符合《GB 2712-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六)调料类

采购内容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酱油、盐、鸡精、味精、米醋、酱、料酒、调料、淀粉、酵母、糖等

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每批次货物提供必要的质量证明材料;如遇法律法规、标准变化,导致对同一 (略) 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一年。

2、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成交供应商需按质按量按时按地给采购人供货。

2、送货质量:

2.1蔬菜类应保持良好的色泽和新鲜度,农药不能超过国际标准,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不得有腐烂、黄叶、偏老等现象,并提供安全执行标准、规格,产品检验检测报告,其中蔬菜检验报告必须由质量技术部门认定的具有检验检测相关资质(CMA)的单位提供。

鲜肉类及禽类全部来源于国家认可的正规肉联厂,同时保证每批次有检疫合格证,确保每日新鲜。

2.2水产品必须鲜活。

2.3米、面制品、豆制品、副食等(干货类不能有异味、霉点,应确保干货类的原有气味,同时保证色泽良好)、调料由大型正规厂家供货,相关证件齐全,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2.4严禁出售假冒、变质、过期的产品,供应的货物达不到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标准属供应商原因造成食物中毒,其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按时送货: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每天上午八点之前将采购人所订的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4、 (略) 理

对于货不对板或质量达不到要求的品种,采购人要求退换货,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内送到。若未按 (略) 以当天菜款的10%罚款。

5、采购人临 (略) 理

当采购人临时增加用餐人数或有客餐任务时,成交供应商要尽力确保供货,以使采购人能准时开餐。临时加货如是在 (略) 场购买,补货的货品价格按实际零售价执行。

6、接到采购人的订菜通知后,个别品种因缺货而不能按时送到,成交供应商应及时知会采购人并协商好解决方法以确保采购人所需货物能按时送到。

7、在供货过程中,对采购人提出的各种合理要求和建议应诚恳接受并切实作出改进。

六、验收标准

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供应商提交的最终成果必须能够符合国家相关规程和规范要求,并且通过采购人审查。

七、其他要求

一、采购价格约定

1、成交人每周向采购 (略) 场报价(以卜蜂莲花、华润万家、友阿家润多周公示平均价格为准),经采购人确认后,每个月月末的货款将 (略) 场价基础上按最终报价的优惠率进行结算,供货期内价格优惠率固定不作调整。投标报价见下表,以下价格已包含税费、运输、保险等相关费用。详见下表:

产品类别

报价(优惠率)

鲜肉类

以卜蜂莲花、华润万家、友阿家润公示平均价格为准,再优惠 %(百分之 )。

冻货、水产及禽蛋类

蔬菜类、部分干货类

粮油类

豆制品类

调料类

优惠率是指:采购人与投标人在服务期内每月确定的各类食材公示平均价格的基础上进行优惠,如:大米的公示平均价格为#/斤,大米的优惠率为5%,即实际结算的大米单价为:3.5*(1-5%)=#/斤

结算价=基期获取的基价*(1-投标报价优惠率),数量以实际数量(即配送至采购方指定地点,且经采购方验收合格的物资数量)为准。

2、成交方有责任根据采购方的要求,按双方约定的日期时间,向采购方提供商品的价格信息,如采购方对供货方提供的商品价格有异议,采购方出具有效凭证与成交方协商,供货方需及时调整。

、付款方式

1、付款人:长沙火 (略) 综合事务中心(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每月供货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问题和其他法律纠纷)凭发票一次性支付。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供应商根据项目要求和具体情况,将完成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涵盖在报价中,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其他要求

1、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2、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一、功能及要求:

一、采购项目名称:长沙火 (略) 综合事务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

项目预算:#.00元,最高限价:#.00元。

二、相关标准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三、技术规格

(一)鲜肉类

采购内容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猪肉(前腿肉、后腿肉、腰方肉)

1、猪肉要求提供定点屠宰场的新鲜猪肉。肉质紧密,富有弹性,皮薄膘肥,皮无斑点,脂肪呈白色或乳白色,有光泽,瘦肉呈红色或粉红色,无异味等。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严禁供应猪内脏、冷冻肉和注水、注胶、病猪、死猪、老母猪肉。

2、其他要求:去板油、去肉淋巴等不可食用部分。

牛肉(前腿肉、后腿肉、腰方肉)

1、牛肉要求提供定点屠宰场的新鲜牛肉。肉质紧密,富有弹性,皮无斑点,脂肪呈白色或乳白色,有光泽,瘦肉呈红色,无异味等。严禁供应牛内脏、冷冻肉和注水、注胶、病牛、死牛,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

2、其他要求:去板油、去肉淋巴等不可食用部分。

羊肉

1、羊肉要求提供定点屠宰场的新鲜牛肉。肉质紧密,富有弹性,皮无斑点,脂肪呈白色或乳白色,有光泽,瘦肉呈红色,无异味等。严禁供应牛内脏、冷冻肉和注水、注胶、病牛、死牛,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

2、其他要求:去板油、去肉淋巴等不可食用部分。

鸡(鲜活)

1、鸡、鸭肉鲜活宰杀,肉质紧密,富有弹性,皮无斑点,有光泽,无异味等。严禁供应整只冷冻鸡鸭、注水、注胶、病和死鸡鸭、内脏。

2、其他要求:脱毛去内脏后整只配送,不要内脏。

鸭(鲜活)

(二)冻货、水产及禽蛋类

采购内容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冻货类(仅鸡/鸭腿、翅、脚类)

国内正规厂家生产,要求冷冻鸡(鸭)腿、翅、脚类产品厂家具备完善的溯源体系,能追溯鸡(鸭)腿、翅、脚类鲜活宰杀日期,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包括食品名称、净含量、批次、规格、生产者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且质量符合《GB 270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等国家相关规定。每次供应冷冻鸡(鸭)腿、翅、脚类产品的生产日期不得超过6个月时间(货到采购人食堂时间开始往前算起)。

水产类

草鱼、鲢鱼、鲫鱼、雄鱼、边鱼、鲈鱼等淡水鱼类水产品

1、鲜活宰杀时间:夏季不超过6小时,冬季不超过12个小时,春季和秋季不超过8小时(货到采购人食堂时间开始往前算起),肉质紧密,富有弹性;无异味、臭味等,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

2、无伤残、无畸形、无病害;鳞片完整无损,无皮下出血现象及红色鳞片,速冻海水产品等均符合国家《GB 2763-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及其他相关标准。

基围虾、圣子、花螺、虾蟹等海鲜类水产品

鱿鱼、墨鱼等速冻海水产品

禽蛋类

鸡蛋、蛋制品

1、仅鲜蛋,不含咸蛋。要求外壳完好、新鲜,质保期2个月及以上且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

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

3、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011

4、真空软包装卤蛋制品SB/T #-2012

5、皮蛋GB/T 9694-1988

(三)蔬菜类、部分干货类

采购内容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蔬菜类

1、符合无公害农产品国家标准(GB/T 5009.38-2003 蔬菜、水果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2、基本要求:大小均匀,颜色自然有光泽,质地鲜嫩纯净,饱满清洁,不枯萎、干瘪、苍老等,无病斑、虫蚀、发霉、变色、异味、淤泥、杂质和滴水现象,无污染、残缺、变质等;原产地分类预包装,整齐统一;提供有害物质残留检测报告。

3、感官要求:所供蔬果应具有新鲜蔬果原有的特性,成熟度适中,新鲜脆嫩,色泽良好,形态正常,个体均匀。外观清洁,无腐烂、无霉变、无异味,无影响食用的病虫害状及机械损伤。

干货类(包括干空心粉、干烫皮丝、干薯粉等其他干货)

要求“三无”(无过期、无霉变、无腐败),干货类可溯源到批发商并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干货制品的质量要求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国家相关行业标准,食品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

(四)粮油类

采购内容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大米、食用油、面条、面粉等

符合GB 1354-2009、GB/T #—1999的标准及其他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每批次货物提供必要的质量证明材料;食用油需非转基因产品。如遇法律法规、标准变化,导致对同一 (略) 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

(五)豆制品类

采购内容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水豆腐、百页、油豆腐、腊八豆、香干等

符合《GB 2712-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六)调料类

采购内容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酱油、盐、鸡精、味精、米醋、酱、料酒、调料、淀粉、酵母、糖等

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每批次货物提供必要的质量证明材料;如遇法律法规、标准变化,导致对同一 (略) 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一年。

2、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成交供应商需按质按量按时按地给采购人供货。

2、送货质量:

2.1蔬菜类应保持良好的色泽和新鲜度,农药不能超过国际标准,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不得有腐烂、黄叶、偏老等现象,并提供安全执行标准、规格,产品检验检测报告,其中蔬菜检验报告必须由质量技术部门认定的具有检验检测相关资质(CMA)的单位提供。

鲜肉类及禽类全部来源于国家认可的正规肉联厂,同时保证每批次有检疫合格证,确保每日新鲜。

2.2水产品必须鲜活。

2.3米、面制品、豆制品、副食等(干货类不能有异味、霉点,应确保干货类的原有气味,同时保证色泽良好)、调料由大型正规厂家供货,相关证件齐全,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2.4严禁出售假冒、变质、过期的产品,供应的货物达不到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标准属供应商原因造成食物中毒,其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按时送货: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每天上午八点之前将采购人所订的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4、 (略) 理

对于货不对板或质量达不到要求的品种,采购人要求退换货,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内送到。若未按 (略) 以当天菜款的10%罚款。

5、采购人临 (略) 理

当采购人临时增加用餐人数或有客餐任务时,成交供应商要尽力确保供货,以使采购人能准时开餐。临时加货如是在 (略) 场购买,补货的货品价格按实际零售价执行。

6、接到采购人的订菜通知后,个别品种因缺货而不能按时送到,成交供应商应及时知会采购人并协商好解决方法以确保采购人所需货物能按时送到。

7、在供货过程中,对采购人提出的各种合理要求和建议应诚恳接受并切实作出改进。

六、验收标准

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供应商提交的最终成果必须能够符合国家相关规程和规范要求,并且通过采购人审查。

七、其他要求

一、采购价格约定

1、成交人每周向采购 (略) 场报价(以卜蜂莲花、华润万家、友阿家润多周公示平均价格为准),经采购人确认后,每个月月末的货款将 (略) 场价基础上按最终报价的优惠率进行结算,供货期内价格优惠率固定不作调整。投标报价见下表,以下价格已包含税费、运输、保险等相关费用。详见下表:

产品类别

报价(优惠率)

鲜肉类

以卜蜂莲花、华润万家、友阿家润公示平均价格为准,再优惠 %(百分之 )。

冻货、水产及禽蛋类

蔬菜类、部分干货类

粮油类

豆制品类

调料类

优惠率是指:采购人与投标人在服务期内每月确定的各类食材公示平均价格的基础上进行优惠,如:大米的公示平均价格为#/斤,大米的优惠率为5%,即实际结算的大米单价为:3.5*(1-5%)=#/斤

结算价=基期获取的基价*(1-投标报价优惠率),数量以实际数量(即配送至采购方指定地点,且经采购方验收合格的物资数量)为准。

2、成交方有责任根据采购方的要求,按双方约定的日期时间,向采购方提供商品的价格信息,如采购方对供货方提供的商品价格有异议,采购方出具有效凭证与成交方协商,供货方需及时调整。

、付款方式

1、付款人:长沙火 (略) 综合事务中心(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每月供货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问题和其他法律纠纷)凭发票一次性支付。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供应商根据项目要求和具体情况,将完成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涵盖在报价中,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其他要求

1、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2、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