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锦江区第八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第九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公示锦江区第八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第九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公告

为扎实推 (略) 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保护工作稳步开展,完善非遗保护体系。经专家评审通过,推荐将“古琴琴歌”、“书画修复技艺”“旗袍手工制作技艺”等13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列入第八 (略)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将何元清(刘氏传统银器制作技艺)、蒋礼中(蒋氏老妈蹄花烹饪技艺)、彭勇(四川扬琴)等19人列入第九 (略)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录。(详细名单见附件)

现 (略) (略) 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 (略) 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听取社会意见,公示期为7天(文件公布之日算起)。

意见受理单位: (略) 文化体 (略)

联系电话:028—#

联系人:包绍远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天府宝座A座20楼

电子邮箱:*@*q.com

关于公示锦江区第八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第九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公告


为扎实推 (略) 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保护工作稳步开展,完善非遗保护体系。经专家评审通过,推荐将“古琴琴歌”、“书画修复技艺”“旗袍手工制作技艺”等13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列入第八 (略)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将何元清(刘氏传统银器制作技艺)、蒋礼中(蒋氏老妈蹄花烹饪技艺)、彭勇(四川扬琴)等19人列入第九 (略)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录。(详细名单见附件)

现 (略) (略) 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 (略) 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听取社会意见,公示期为7天(文件公布之日算起)。

意见受理单位: (略) 文化体 (略)

联系电话:028—#

联系人:包绍远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天府宝座A座20楼

电子邮箱:*@*q.com

关于公示锦江区第八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第九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公告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