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吉石马港漂流夜景灯光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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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吉石马港漂流夜景灯光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关于安吉石马港漂流夜景灯光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安吉石马港漂流夜景灯光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同意建设。招标人为浙江安吉 (略) ,项目预算价为367.(略)元,控制价为336.(略)元,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安吉石马港漂流夜景灯光采购项目

3、项目地点:浙江省安吉县石马港

4、采购内容:

包括灯光控制程序编程、多媒体(隧道投影内容)制作、音响系统、信号传输系统、中央控制系统、供配电及控制干线系统、监控等,以及灯杆基础、配电箱基础等配套设施的供货、安装,直至项目通过验收。

5、采购范围:

5.1以上设备及系统为达到现场效果的深化设计;

5.2设备及材料的采购、施工及安装,直至项目验收合格移交,项目质保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均包含在本项目采购范围内。

5.3 配套的土建施工,包括电缆井土方开挖,预埋管沟开挖、回填,灯杆基础、配电箱基础施工,绿植修复、路面修复工程等。

6、计划工期:

本项目总工期为合同签订后2个月。要求在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所有设备及材料的施工、安装调试,进入项目试运行期;试运行期满15天无故障,提请验收;整体项目验收合格确保在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

7、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符合现行有关国家施工工程验收规范及合格标准要求,现场效果符合设计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查询结果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5、投标人须具备有 (略) (略) 照明工程专业承包(略)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禁止转包,允许专业分包,分包单位的资质需要经采购人审查同意并备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24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时(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安吉 (略) (安吉县昌硕街 (略) 68-70号(云鸿铭楼))。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建议投标人通过邮寄资料或电子邮件递交资料获取招标文件,联系邮箱:*@*q.com,联系电话:0572-(略)。

4、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

4.1登记表扫描件一份(格式见公告附件);

4.2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一份;

4.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各一份(格式见公告附件);

4.4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一份。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5年1月3日上午09:00时。

六、投标地址及开标地址:

安吉县人民政府昌硕街 (略) A幢3楼319开标室(安吉 (略) 510号)。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略).00元, (略) 银或银行汇款形式缴纳,缴纳时间应于开标前到账(以到账时间为准)

户名:安吉 (略)

账号:(略)

开 户 行:浙江安吉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特别提醒:请各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汇款时务必在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以免退还时不能及时到账。保证金收据开标现场领取。

八、质疑和投诉:

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为招标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人对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本采购公告有效期为5个工作日。

3、质疑和投诉需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范本在浙江 (略) 中“ (略) ”内下载,质疑时投标人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采购代理费用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 (略) 及安吉县公共 (略) 上发布。

十、业务咨询:

1、招标人:浙江安吉 (略)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72-(略)

2、采购代理机构:安吉 (略)

联系人:金秋 联系电话:0572-(略)

地址:安吉县递铺镇昌硕街 (略) 68-70号

3、监管部门:安吉县昌硕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小组 联系电话:0572-(略)

附件信息:

关于安吉石马港漂流夜景灯光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安吉石马港漂流夜景灯光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同意建设。招标人为浙江安吉 (略) ,项目预算价为367.(略)元,控制价为336.(略)元,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安吉石马港漂流夜景灯光采购项目

3、项目地点:浙江省安吉县石马港

4、采购内容:

包括灯光控制程序编程、多媒体(隧道投影内容)制作、音响系统、信号传输系统、中央控制系统、供配电及控制干线系统、监控等,以及灯杆基础、配电箱基础等配套设施的供货、安装,直至项目通过验收。

5、采购范围:

5.1以上设备及系统为达到现场效果的深化设计;

5.2设备及材料的采购、施工及安装,直至项目验收合格移交,项目质保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均包含在本项目采购范围内。

5.3 配套的土建施工,包括电缆井土方开挖,预埋管沟开挖、回填,灯杆基础、配电箱基础施工,绿植修复、路面修复工程等。

6、计划工期:

本项目总工期为合同签订后2个月。要求在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所有设备及材料的施工、安装调试,进入项目试运行期;试运行期满15天无故障,提请验收;整体项目验收合格确保在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

7、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符合现行有关国家施工工程验收规范及合格标准要求,现场效果符合设计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查询结果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5、投标人须具备有 (略) (略) 照明工程专业承包(略)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禁止转包,允许专业分包,分包单位的资质需要经采购人审查同意并备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24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时(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安吉 (略) (安吉县昌硕街 (略) 68-70号(云鸿铭楼))。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建议投标人通过邮寄资料或电子邮件递交资料获取招标文件,联系邮箱:*@*q.com,联系电话:0572-(略)。

4、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

4.1登记表扫描件一份(格式见公告附件);

4.2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一份;

4.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各一份(格式见公告附件);

4.4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一份。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5年1月3日上午09:00时。

六、投标地址及开标地址:

安吉县人民政府昌硕街 (略) A幢3楼319开标室(安吉 (略) 510号)。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略).00元, (略) 银或银行汇款形式缴纳,缴纳时间应于开标前到账(以到账时间为准)

户名:安吉 (略)

账号:(略)

开 户 行:浙江安吉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特别提醒:请各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汇款时务必在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以免退还时不能及时到账。保证金收据开标现场领取。

八、质疑和投诉:

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为招标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人对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本采购公告有效期为5个工作日。

3、质疑和投诉需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范本在浙江 (略) 中“ (略) ”内下载,质疑时投标人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采购代理费用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 (略) 及安吉县公共 (略) 上发布。

十、业务咨询:

1、招标人:浙江安吉 (略)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72-(略)

2、采购代理机构:安吉 (略)

联系人:金秋 联系电话:0572-(略)

地址:安吉县递铺镇昌硕街 (略) 68-70号

3、监管部门:安吉县昌硕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小组 联系电话:0572-(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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