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本招标项目 中共河北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党校提升改造项目施工 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冀发改投资【2024】146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共河北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党校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共河北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党校;河北省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工程概况: 项目改造总建筑面积8132.48平方米。其中,综合楼改造建筑面积6699.9平方米,地上6层,局部7层,主体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水箱间为轻钢结构;附属楼改造建筑面积1405.88平方米,地上3层,结构形式为砖混内框架结构;充电自行车棚改造建筑面积26.70平方米,地上1层,轻钢结构。 综合楼改造主要包括对消防疏散楼梯、防火门及消防救援窗改造,更新消火栓系统,新增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通风防排烟系统,更换排水系统,增加生活热水系统及多联机空调系统,同步改造配套的高低压配电系统, (略) 络、电话、监控等弱电系统;对不满足荷载 (略) 域进行结构加固,加固采用粘钢、扩大截面及粘贴碳纤维等方式,对屋顶女儿墙进行钢龙骨铝板加高。附属楼改造主要包括对消防疏散楼梯、防火门及消防救援窗改造,新增消火栓和灭火器系统,改造通风防排烟系统,改造消防水池及水泵房,新增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监控系统及多联机空调系统,同步改造配套的高低压配电系统。对综合楼、附属楼因室内管线改造造成的天棚、墙面、地面破损进行恢复,吊顶采用矿棉吸音板吊顶和铝扣板吊顶,墙面为涂料墙面和瓷砖防水墙面,地面采用地砖地面;对因设备安装造成破坏的屋面防水、保温进行更换。同时,配 (略) 、广场、围墙大门、绿化及给排水、供电、消防地下管线等室外工程及红线外的给排水、 (略) (略) 接驳,新建室外箱变一座。室外管线采用直埋敷设方式。建设地点: (略) (略) (略) 638号,中共河北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党校校内。标段划分:共 1 个标段。工期:130日历天。质量标准:合格。本项目最高限价:#.48元;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
2.2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信誉要求: 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3 其他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预留预算金额的40%以上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小微企业预留比例不低于60%(注:60%是在40%基础上计算,即小微企业预留份额占整体预算金额的24%),预留份额部分允许投标人通过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投标人可根据自身企业类型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实现:①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并将投标报价中不低于40%的比例分包给中小型企业,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其投标报价的24%,主体及关键性工作不得分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②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分包意向协议》,并将投标报价中不低于24%的比例分包给小微企业,主体及关键性工作不得分包。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③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均 (略) 理;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2-13 09:00:00 至 2025-01-03 09:30:00 ,登录 石家庄公共 (略)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01-03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石家庄公共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 (略) 、中国河北 (略) 、 (略) 公共 (略) 上发布。
监督部门名称: (略) 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
电话: 0311-#
电子邮箱: /
标段名称 | 收费金额(元) | 付费主体 |
中共河北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党校提升改造项目施工 | 0 | 无 |
招标人: 中共河北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党校;河北省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
地址: (略) (略) (略) 638号、 (略) (略) 新合街32号 | 地址: (略) 红旗大街25号 |
邮编: # | 邮编: # |
联系人: 王先生、彭女士 | 联系人: 陈利、赵志恒 |
电话: # | 电话: # |
传真: /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
网址: / | 网址: /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 账号: / |
本招标项目 中共河北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党校提升改造项目施工 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冀发改投资【2024】146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共河北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党校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共河北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党校;河北省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工程概况: 项目改造总建筑面积8132.48平方米。其中,综合楼改造建筑面积6699.9平方米,地上6层,局部7层,主体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水箱间为轻钢结构;附属楼改造建筑面积1405.88平方米,地上3层,结构形式为砖混内框架结构;充电自行车棚改造建筑面积26.70平方米,地上1层,轻钢结构。 综合楼改造主要包括对消防疏散楼梯、防火门及消防救援窗改造,更新消火栓系统,新增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通风防排烟系统,更换排水系统,增加生活热水系统及多联机空调系统,同步改造配套的高低压配电系统, (略) 络、电话、监控等弱电系统;对不满足荷载 (略) 域进行结构加固,加固采用粘钢、扩大截面及粘贴碳纤维等方式,对屋顶女儿墙进行钢龙骨铝板加高。附属楼改造主要包括对消防疏散楼梯、防火门及消防救援窗改造,新增消火栓和灭火器系统,改造通风防排烟系统,改造消防水池及水泵房,新增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监控系统及多联机空调系统,同步改造配套的高低压配电系统。对综合楼、附属楼因室内管线改造造成的天棚、墙面、地面破损进行恢复,吊顶采用矿棉吸音板吊顶和铝扣板吊顶,墙面为涂料墙面和瓷砖防水墙面,地面采用地砖地面;对因设备安装造成破坏的屋面防水、保温进行更换。同时,配 (略) 、广场、围墙大门、绿化及给排水、供电、消防地下管线等室外工程及红线外的给排水、 (略) (略) 接驳,新建室外箱变一座。室外管线采用直埋敷设方式。建设地点: (略) (略) (略) 638号,中共河北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党校校内。标段划分:共 1 个标段。工期:130日历天。质量标准:合格。本项目最高限价:#.48元;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
2.2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信誉要求: 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3 其他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预留预算金额的40%以上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小微企业预留比例不低于60%(注:60%是在40%基础上计算,即小微企业预留份额占整体预算金额的24%),预留份额部分允许投标人通过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投标人可根据自身企业类型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实现:①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并将投标报价中不低于40%的比例分包给中小型企业,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其投标报价的24%,主体及关键性工作不得分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②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分包意向协议》,并将投标报价中不低于24%的比例分包给小微企业,主体及关键性工作不得分包。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③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均 (略) 理;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2-13 09:00:00 至 2025-01-03 09:30:00 ,登录 石家庄公共 (略)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01-03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石家庄公共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 (略) 、中国河北 (略) 、 (略) 公共 (略) 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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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略) (略) (略) 638号、 (略) (略) 新合街32号 | 地址: (略) 红旗大街2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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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王先生、彭女士 | 联系人: 陈利、赵志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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