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入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根据《广西壮 (略) 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 (略) 县部分一般性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桂财预〔2024〕128 号)《关 (略) (略) 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浔财〔2019〕34号)精神,为了做好2025年 (略) 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前期工作,加快项目审批及实施进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原则
为了促进 (略) 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提高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统筹合理安排使用,支持 (略) 改善和保障民生,按照突出重点、公开透明、注重实效、强化监督的原则申报 (略) 项目,通过 (略) 项目实施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各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
二、申报范围
(略) 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用于 (略) 专门事务和 (略) 民生事务。
(一) (略) 专门事务。包括革命遗址保护、革命纪念场馆的建设和改造、烈士陵园的维护和改造、老红军及军烈属活动场所的建设和维护等。
(二) (略) 民生事务。主要改善 (略) 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事务,包 (略) 、饮水安全等设施的建设维护,以及教育、文化、卫生等民生事务。
(三) (略) 转移支付资金应优先用于 (略) 专门事务。 (略) 转移支付资金不得有偿使用,不得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不得用于投资经商办企业,不得用于购置交通工具、通讯设备,不得用 (略) 场化行为筹资的项目以及不符合 (略) 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原则及范围的其他开支。
三、申报程序
(略) 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由乡镇人民政府或本级各部门、单位申报,项目单位对申报项目进 (略) (略) 入库, (略) 从项目库中考核筛选、择优拟定项 (略) 人民政府审批,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将本年度项目 (略) (略) 审核。
四、申报要求
(一)项目单位要认真开展项目前期研究工作,对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做充分调研,按统筹兼顾、轻重缓急的原则,每个单位申报项目数不超过5个,适当向基础设施薄弱、 (略) 专门事务需求迫 (略) 倾斜。
(二)所申报项目应符合申报要求和相关建设用地规定,并出具相关用地规范证明材料,严禁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非农建设,强化监督管理,落实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各类耕地“非农化”行为,坚决守住耕地红线。
(三)项目单位将本单位所申报的项目汇总填报《附件1:2025年 (略) 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申报表》,将单个项目的详细情况填报《附件2:2025年 (略) 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申请书》,确保上报材料内容务必完整、准确、一致,符合 (略) 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范围, 纸质版经主要领导审核并签字盖章,于2024年12月20日前 (略) 基财股,电子文件发邮箱:*@*26.com,逾期不报将视同无申报项目。联系人: (略) 基财股薛祺升,联系电话:0775-(略)。
附件:1.2025年 (略) 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申报表
2.2025年 (略) 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申请书
(略) (略)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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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根据《广西壮 (略) 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 (略) 县部分一般性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桂财预〔2024〕128 号)《关 (略) (略) 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浔财〔2019〕34号)精神,为了做好2025年 (略) 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前期工作,加快项目审批及实施进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原则
为了促进 (略) 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提高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统筹合理安排使用,支持 (略) 改善和保障民生,按照突出重点、公开透明、注重实效、强化监督的原则申报 (略) 项目,通过 (略) 项目实施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各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
二、申报范围
(略) 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用于 (略) 专门事务和 (略) 民生事务。
(一) (略) 专门事务。包括革命遗址保护、革命纪念场馆的建设和改造、烈士陵园的维护和改造、老红军及军烈属活动场所的建设和维护等。
(二) (略) 民生事务。主要改善 (略) 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事务,包 (略) 、饮水安全等设施的建设维护,以及教育、文化、卫生等民生事务。
(三) (略) 转移支付资金应优先用于 (略) 专门事务。 (略) 转移支付资金不得有偿使用,不得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不得用于投资经商办企业,不得用于购置交通工具、通讯设备,不得用 (略) 场化行为筹资的项目以及不符合 (略) 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原则及范围的其他开支。
三、申报程序
(略) 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由乡镇人民政府或本级各部门、单位申报,项目单位对申报项目进 (略) (略) 入库, (略) 从项目库中考核筛选、择优拟定项 (略) 人民政府审批,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将本年度项目 (略) (略) 审核。
四、申报要求
(一)项目单位要认真开展项目前期研究工作,对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做充分调研,按统筹兼顾、轻重缓急的原则,每个单位申报项目数不超过5个,适当向基础设施薄弱、 (略) 专门事务需求迫 (略) 倾斜。
(二)所申报项目应符合申报要求和相关建设用地规定,并出具相关用地规范证明材料,严禁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非农建设,强化监督管理,落实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各类耕地“非农化”行为,坚决守住耕地红线。
(三)项目单位将本单位所申报的项目汇总填报《附件1:2025年 (略) 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申报表》,将单个项目的详细情况填报《附件2:2025年 (略) 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申请书》,确保上报材料内容务必完整、准确、一致,符合 (略) 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范围, 纸质版经主要领导审核并签字盖章,于2024年12月20日前 (略) 基财股,电子文件发邮箱:*@*26.com,逾期不报将视同无申报项目。联系人: (略) 基财股薛祺升,联系电话:0775-(略)。
附件:1.2025年 (略) 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申报表
2.2025年 (略) 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申请书
(略) (略)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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