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大气挥发性有机物走航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第一阶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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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大气挥发性有机物走航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第一阶段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辽宁省大气挥发性有机物走航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第一阶段)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宏 (略) 发布时间: 2024-12-13

项目概况

辽宁省大气挥发性有机物走航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第一阶段)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3日 13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辽宁省大气挥发性有机物走航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第一阶段)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1、大气挥发性有机物走航监测系统主要功能

车内搭载大气挥发性有机物走航监测系统,实现大气挥发性有机物快速定性和定量分析。可边走边测开展VOCs巡查走航监测工作,全面、快速、精准 (略) 和区域的大气VOCs污染的分布情况和特点,锁定重 (略) 域,基于VOCs走航数据进行污染特征分析,汇总形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时空分布特征和排放规律,为污染防治提供数据支撑。

2、大气挥发性有机物走航监测系统性能要求

★2.1 系统具备环境空气、污染源监测及污染物实时走航边走边测功能模式,同时具备现场准确定性和定量能力。

2.2 设备分析方法满足生态环境部 HJ1010的相关要求(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采购文件。)。

▲2.3 进样方式:直接进样。

★2.4系统配备动态气体校准仪,用于标气稀释和制作标准曲线。

3、大气挥发性有机物走航监测系统技术指标

▲3.1检测限:可检测物质包括烷烃、烯烃、芳香烃、卤代烃、含氧有机物等至少116种物质,其中三氯*烷、正己烷等检出限≤10ppb,*苯检出限≤0.1ppb。

3.2质谱质量范围:覆盖(10~500) (略) 间范围。

3.3质谱分辨率:≥0.5amu。

▲3.4质谱准确度≤0.1amu

3.5质量稳定性:≤0.1amu/12h。

3.6质谱扫描方式和速率:具备全扫描方式,100谱/s可调。

3.7重复性和稳定性:±10%以内。

3.8离子源:紫外光电离或SPI离子源。

▲3.9质量分析器:飞行时间质量分析器。

▲3.10谱库:提供质谱数据库、中文版化学品安全指导数据库、中文版环境标准参考数据库、环境样品专用谱库。

3.11仪器具有标准谱库的检索功能,支持自建谱库。

★3.12走航地点定位:北斗卫星。

▲4、大气挥发性有机物走航监测系统数据分析软件

(1) 具备实时状态显示、超标报警、故障判别、故障信息查询及数据同步功能。

(2) 软件具有监测数据和环境数据(如气象参数)实时记录、展示功能。能够对所监测的定性定量数据结果、浓度变化趋势曲线等进行多组分同窗口实时显示,具备界面信息可编辑并以JPG等图片格式输出保存功能。

(3) 软件应具备同一界面包含多种监测图谱功能,如走航地图、VOCs浓度图、TIC图等,可以折线图、列表等多种形式展示,也可对因子进行编辑、添加或删除。

(4) 软件应具备历史数据查询功能,并能通过柱状图、饼图等方式展示监测数据。

(5) 软件应具备自动报表输出功能,可根据不同工作需求,自动生成各自历史数据统计报表,如日报、月报、年报等。

(6) 软件能 (略) 域污染源谱数据库,实现污染源谱录入功能,也可自定义污染源数据库。

★5、大气挥发性有机物走航监测系统安装要求:放置在采购人现有监测车内,中标人负责车辆改装和系统安装。

现有车辆情况:福特中天之星TC5043XJE6B,核定载人数3人,总质量4250kg,整备质量4055kg,外廓尺寸:5998*2098*3070mm。

车辆内部操作空间 车辆后部操作空间

主要内容如下:

5.1车辆改装原则:根据车辆改装需要拆除部分原车内饰,对于破损部分进行修复;不改变车辆外观、尺寸及车内座椅数量。

5. (略) :整车加装VOCs采样系统,配备的采样头 (略) 等需参照HJ1010中相关要求;车辆中轴位置加装VOCs设备及原车电气部分; (略) 后部位置安装气瓶等附件。

5.3车厢改装:根据车厢内部调 (略) ,设备及附件安装等位置进行加固,并焊接预埋铁板,保证设备安装固定时有足够的连接强度。

5.4电气系统:优先通过原车的控制箱进行电源分配和控制,加装电池组保证设备走航不低于4小时的要求。

★6、配置清单

6.1主机:1套。

6.2数据分析软件:1套。

6.3动态气体校准仪:1套。

与本次采购的大气挥发性有机物走航监测系统配套使用,用于所需标准气体的配制,且所有样品 (略) 和接头应满足生态环境部 HJ1010的相关要求

稀释比:1:1~1:1000。

响应时间:≤5s。

稀释精度:≤0.1%。

总流量范围:覆盖1000~5000 ml/ (略) 间范围。

线性相关:R2≥0.99。

重复性:≤10%。

稳定性:≤10%。

6.4大气挥发性有机物走航监测系统数据 (略) 理终端:1套。

6.5标气和载气:至少包含116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标准气体和载气。

★7、验收和售后服务

7.1设备安装、调试和验收: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仪器供货,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车辆改装、仪器调试和试运行,对主要技术指标进行性能测试(参照HJ1223中相关要求),需满足招标要求,若不满足允许更换2次设备(每次更换设备时间间隔不超过30日),若再不满足性能测试要求,*方有权解除合同。

7.2技术培训要求:按照采购人要求开展专业技术培训,不少于5次的使用场地现场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监测原理、仪器操作、日常维护和校准、简 (略) 置、监测数据统计分析等。

7.3保修期: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期间提供免费保修服务,若期间发生3次以上硬件故障,中标人须更换新设备。须提供生产厂家的产品终身服务保证,软件系统终身免费升级。

7.4质保期: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为质保期。质保期内免费提供全套设备所需的消耗品及零配件更换。在质保期内提供免费保修服务,第1年内若发生3次硬件故障,中标人须更换新设备,若发生5次及以上,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无论质量保证期内还是质量保证期外,接到采购人维修要求后,在4小时内响应,36小时内赶到采购人现场。

★8、走航配套服务(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8.1 服务期限: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内。

8.2 服务内容:按照采购人需求开展时间不少于5个月的挥发性有机物走航监测工作,对大气挥发性有机物走航监测系统所包含的仪器设备及所有配套辅助设施进行运行维护和维修,定期按时开展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参照HJ1010相关要求执行),确保系统正常稳定运行;按采购人需求提供大气走航监测服务并承担走航服务期间产生的费用(包含数据传输 (略) 卡等费用),服务期间须接受采购人的监督与考核;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交走航监测报告及运行维护记录,走航监测报告包含日报、阶段性监测报告、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及年度走航分析专题报告等类型,年度走航分析专题报告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将全年走 (略) 按污染特征或污染成因归类汇总分析并提出相应工作建议;运维合同未明确的质控管理要求,按照国家和辽宁省制定的相关规范性文件执行,并及时更新;设备通过验收之日起15天内配齐必要的质量控制设备和标准物质,包括流量计、包含至少116种挥发性有机物标准气体等,并向采购人提供详细的清单,同时提交关键技术文件,包含质量管理工作计划、作业指导书和记录表格;根据采购人需求开展本地、 (略) 域及重点行业VOCs源成分谱库建设,服务期内开展不少于20次重点行业源成分谱实测,至少包含116种VOCs化学组分,样品分析需由具备CMA检测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开展分析检测,并提供每个样品的分析检测报告;协助采购人形成工作成果凝练,至少包含建立辽宁省VOCs源成分谱基本库和省内典型行业VOCs排放企业源成分谱库;中标人负责走航监测系统仪器设备的维修和耗材备件的定期更换,在项目执行到期前1个月对系统进行预防性检修,并提供到期后1个月内的耗材;

8.3 人员要求:至少配备1名负责人,2名专职走航监测人员,1名数据分析人员,具备理工类相关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走航监测人员具有1年及以上大气走航监测设备操作、维护经验,数据分析人员具有1年及以上大气走航监测数据分析与报告编制经验,人员可提供驻场服务,人员信息在设备通过验收之日起15日内向采购人报备。

8.4 费用要求:中标人为本项目配备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及意外伤害险,工作期间所需差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中标人为其配备基本办公自动化设备(符合采购人数据保密等基本要求)、办公耗材和劳动保护装备等。

8.5 安全要求:服务期间,中标人应按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建立安全生产制度,走航监测过程中出现的所有安全事故责任由中标人负责,并赔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但因洪水、火灾等不可抗力所造成的仪器损坏中标人不承担责任。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仪器供货,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车辆改装、仪器调试和试运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项的情形:“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3日22时00分至2024年12月2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1月03日 13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略) 55号年华国际大厦2503室,正本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 (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应认真学
电 话:024-*

公告信息

辽宁省大气挥发性有机物走航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第一阶段)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宏 (略) 发布时间: 2024-12-13

项目概况

辽宁省大气挥发性有机物走航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第一阶段)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3日 13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辽宁省大气挥发性有机物走航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第一阶段)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1、大气挥发性有机物走航监测系统主要功能

车内搭载大气挥发性有机物走航监测系统,实现大气挥发性有机物快速定性和定量分析。可边走边测开展VOCs巡查走航监测工作,全面、快速、精准 (略) 和区域的大气VOCs污染的分布情况和特点,锁定重 (略) 域,基于VOCs走航数据进行污染特征分析,汇总形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时空分布特征和排放规律,为污染防治提供数据支撑。

2、大气挥发性有机物走航监测系统性能要求

★2.1 系统具备环境空气、污染源监测及污染物实时走航边走边测功能模式,同时具备现场准确定性和定量能力。

2.2 设备分析方法满足生态环境部 HJ1010的相关要求(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采购文件。)。

▲2.3 进样方式:直接进样。

★2.4系统配备动态气体校准仪,用于标气稀释和制作标准曲线。

3、大气挥发性有机物走航监测系统技术指标

▲3.1检测限:可检测物质包括烷烃、烯烃、芳香烃、卤代烃、含氧有机物等至少116种物质,其中三氯*烷、正己烷等检出限≤10ppb,*苯检出限≤0.1ppb。

3.2质谱质量范围:覆盖(10~500) (略) 间范围。

3.3质谱分辨率:≥0.5amu。

▲3.4质谱准确度≤0.1amu

3.5质量稳定性:≤0.1amu/12h。

3.6质谱扫描方式和速率:具备全扫描方式,100谱/s可调。

3.7重复性和稳定性:±10%以内。

3.8离子源:紫外光电离或SPI离子源。

▲3.9质量分析器:飞行时间质量分析器。

▲3.10谱库:提供质谱数据库、中文版化学品安全指导数据库、中文版环境标准参考数据库、环境样品专用谱库。

3.11仪器具有标准谱库的检索功能,支持自建谱库。

★3.12走航地点定位:北斗卫星。

▲4、大气挥发性有机物走航监测系统数据分析软件

(1) 具备实时状态显示、超标报警、故障判别、故障信息查询及数据同步功能。

(2) 软件具有监测数据和环境数据(如气象参数)实时记录、展示功能。能够对所监测的定性定量数据结果、浓度变化趋势曲线等进行多组分同窗口实时显示,具备界面信息可编辑并以JPG等图片格式输出保存功能。

(3) 软件应具备同一界面包含多种监测图谱功能,如走航地图、VOCs浓度图、TIC图等,可以折线图、列表等多种形式展示,也可对因子进行编辑、添加或删除。

(4) 软件应具备历史数据查询功能,并能通过柱状图、饼图等方式展示监测数据。

(5) 软件应具备自动报表输出功能,可根据不同工作需求,自动生成各自历史数据统计报表,如日报、月报、年报等。

(6) 软件能 (略) 域污染源谱数据库,实现污染源谱录入功能,也可自定义污染源数据库。

★5、大气挥发性有机物走航监测系统安装要求:放置在采购人现有监测车内,中标人负责车辆改装和系统安装。

现有车辆情况:福特中天之星TC5043XJE6B,核定载人数3人,总质量4250kg,整备质量4055kg,外廓尺寸:5998*2098*3070mm。

车辆内部操作空间 车辆后部操作空间

主要内容如下:

5.1车辆改装原则:根据车辆改装需要拆除部分原车内饰,对于破损部分进行修复;不改变车辆外观、尺寸及车内座椅数量。

5. (略) :整车加装VOCs采样系统,配备的采样头 (略) 等需参照HJ1010中相关要求;车辆中轴位置加装VOCs设备及原车电气部分; (略) 后部位置安装气瓶等附件。

5.3车厢改装:根据车厢内部调 (略) ,设备及附件安装等位置进行加固,并焊接预埋铁板,保证设备安装固定时有足够的连接强度。

5.4电气系统:优先通过原车的控制箱进行电源分配和控制,加装电池组保证设备走航不低于4小时的要求。

★6、配置清单

6.1主机:1套。

6.2数据分析软件:1套。

6.3动态气体校准仪:1套。

与本次采购的大气挥发性有机物走航监测系统配套使用,用于所需标准气体的配制,且所有样品 (略) 和接头应满足生态环境部 HJ1010的相关要求

稀释比:1:1~1:1000。

响应时间:≤5s。

稀释精度:≤0.1%。

总流量范围:覆盖1000~5000 ml/ (略) 间范围。

线性相关:R2≥0.99。

重复性:≤10%。

稳定性:≤10%。

6.4大气挥发性有机物走航监测系统数据 (略) 理终端:1套。

6.5标气和载气:至少包含116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标准气体和载气。

★7、验收和售后服务

7.1设备安装、调试和验收: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仪器供货,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车辆改装、仪器调试和试运行,对主要技术指标进行性能测试(参照HJ1223中相关要求),需满足招标要求,若不满足允许更换2次设备(每次更换设备时间间隔不超过30日),若再不满足性能测试要求,*方有权解除合同。

7.2技术培训要求:按照采购人要求开展专业技术培训,不少于5次的使用场地现场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监测原理、仪器操作、日常维护和校准、简 (略) 置、监测数据统计分析等。

7.3保修期: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期间提供免费保修服务,若期间发生3次以上硬件故障,中标人须更换新设备。须提供生产厂家的产品终身服务保证,软件系统终身免费升级。

7.4质保期: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为质保期。质保期内免费提供全套设备所需的消耗品及零配件更换。在质保期内提供免费保修服务,第1年内若发生3次硬件故障,中标人须更换新设备,若发生5次及以上,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无论质量保证期内还是质量保证期外,接到采购人维修要求后,在4小时内响应,36小时内赶到采购人现场。

★8、走航配套服务(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8.1 服务期限: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内。

8.2 服务内容:按照采购人需求开展时间不少于5个月的挥发性有机物走航监测工作,对大气挥发性有机物走航监测系统所包含的仪器设备及所有配套辅助设施进行运行维护和维修,定期按时开展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参照HJ1010相关要求执行),确保系统正常稳定运行;按采购人需求提供大气走航监测服务并承担走航服务期间产生的费用(包含数据传输 (略) 卡等费用),服务期间须接受采购人的监督与考核;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交走航监测报告及运行维护记录,走航监测报告包含日报、阶段性监测报告、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及年度走航分析专题报告等类型,年度走航分析专题报告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将全年走 (略) 按污染特征或污染成因归类汇总分析并提出相应工作建议;运维合同未明确的质控管理要求,按照国家和辽宁省制定的相关规范性文件执行,并及时更新;设备通过验收之日起15天内配齐必要的质量控制设备和标准物质,包括流量计、包含至少116种挥发性有机物标准气体等,并向采购人提供详细的清单,同时提交关键技术文件,包含质量管理工作计划、作业指导书和记录表格;根据采购人需求开展本地、 (略) 域及重点行业VOCs源成分谱库建设,服务期内开展不少于20次重点行业源成分谱实测,至少包含116种VOCs化学组分,样品分析需由具备CMA检测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开展分析检测,并提供每个样品的分析检测报告;协助采购人形成工作成果凝练,至少包含建立辽宁省VOCs源成分谱基本库和省内典型行业VOCs排放企业源成分谱库;中标人负责走航监测系统仪器设备的维修和耗材备件的定期更换,在项目执行到期前1个月对系统进行预防性检修,并提供到期后1个月内的耗材;

8.3 人员要求:至少配备1名负责人,2名专职走航监测人员,1名数据分析人员,具备理工类相关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走航监测人员具有1年及以上大气走航监测设备操作、维护经验,数据分析人员具有1年及以上大气走航监测数据分析与报告编制经验,人员可提供驻场服务,人员信息在设备通过验收之日起15日内向采购人报备。

8.4 费用要求:中标人为本项目配备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及意外伤害险,工作期间所需差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中标人为其配备基本办公自动化设备(符合采购人数据保密等基本要求)、办公耗材和劳动保护装备等。

8.5 安全要求:服务期间,中标人应按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建立安全生产制度,走航监测过程中出现的所有安全事故责任由中标人负责,并赔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但因洪水、火灾等不可抗力所造成的仪器损坏中标人不承担责任。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仪器供货,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车辆改装、仪器调试和试运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项的情形:“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3日22时00分至2024年12月2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1月03日 13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略) 55号年华国际大厦2503室,正本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 (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应认真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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