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症监护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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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症监护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略) (略) (略) 的委托, (略) (略) 重症监护系统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重症监护系统建设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XT)-086号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元(具体采购清单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本项目费用包含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所需的个性化需求、第三方系统接口、设备、配件、运输、安装、调试、验收等人工、管理、税金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本期项目建设主要覆盖重症监护床位28床,重症监护临床信息系统1套,信息采集卡28台,外部信息集成1项。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

1.8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在有效期内复印件,或者近半年(2024年7月—2024年11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半年(2024年7月—2024年11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或者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在有效期内复印件,或者近半年(2024年7月—2024年11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半年(2024年7月—2024年11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或者提供依法提供社会保险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1.9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4年12月13日起至2024年12月20日止,每天8: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 (略) ( (略) (略) (略) 高新管委会1103房)。

3、磋商文件售价:400元/份

4、获取磋商文件需提供的资料:持以下合法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获取磋商文件:①单位介绍信、②本人身份证、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⑤营业执照、⑥组织机构代码证、⑦税务登记证、⑧社保登记证。

(注:第①③④项收原件,第②⑤⑥⑦⑧项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要⑥⑦项,五证合一的不需要⑥⑦⑧项)

四、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略) ( (略) (略) (略) 高新管委会1407房)。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相同。

4、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五、采购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各供应商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采购人的全部损失。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 (略) (http://**) (略) (略) 官网上发布。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 (略) (略)

采购人地址: (略) (略) (略) 38号

联系人:李桂林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略)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略) 高新管委会1103房

联系人:王裕豪

联系电话:0731-#

采购代理机构收费账号:

采购代理成交服务费汇至以下账号:

账户名称: (略) 湘潭分公司

开户行: (略) 湘潭分行

银行账号:#

(略) (略) (略) 的委托, (略) (略) 重症监护系统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重症监护系统建设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XT)-086号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元(具体采购清单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本项目费用包含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所需的个性化需求、第三方系统接口、设备、配件、运输、安装、调试、验收等人工、管理、税金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本期项目建设主要覆盖重症监护床位28床,重症监护临床信息系统1套,信息采集卡28台,外部信息集成1项。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

1.8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在有效期内复印件,或者近半年(2024年7月—2024年11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半年(2024年7月—2024年11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或者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在有效期内复印件,或者近半年(2024年7月—2024年11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半年(2024年7月—2024年11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或者提供依法提供社会保险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1.9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4年12月13日起至2024年12月20日止,每天8: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 (略) ( (略) (略) (略) 高新管委会1103房)。

3、磋商文件售价:400元/份

4、获取磋商文件需提供的资料:持以下合法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获取磋商文件:①单位介绍信、②本人身份证、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⑤营业执照、⑥组织机构代码证、⑦税务登记证、⑧社保登记证。

(注:第①③④项收原件,第②⑤⑥⑦⑧项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要⑥⑦项,五证合一的不需要⑥⑦⑧项)

四、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略) ( (略) (略) (略) 高新管委会1407房)。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相同。

4、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五、采购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各供应商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采购人的全部损失。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 (略) (http://**) (略) (略) 官网上发布。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 (略) (略)

采购人地址: (略) (略) (略) 38号

联系人:李桂林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略)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略) 高新管委会1103房

联系人:王裕豪

联系电话:0731-#

采购代理机构收费账号:

采购代理成交服务费汇至以下账号:

账户名称: (略) 湘潭分公司

开户行: (略) 湘潭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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