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和县界溪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实施方案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政和县界溪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实施方案 | ||
品目 | 服务/水利管理服务/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政 (略) | ||
(略) 域 | 政和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13日 17:20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2月15日至2024年12月20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略) 政和县胜利街直街14号2层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2月25日 14: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略) 政和县胜利街直街14号2层 | ||
预算金额 | ¥1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周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政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政 (略) 6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女士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万河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政和县朝阳街9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周 * |
项目概况
政和县界溪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实施方案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政和县朝阳街9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HJMZH-【2024】第05号
项目名称:政和县界溪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实施方案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政和县界溪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实施方案 | 1.00 | *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工作的通知》(闽财购〔2021〕6号)
节能产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略) 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环境标志产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略) 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 (略) 理。二、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磋商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三、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5日 至 2024年12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政和县朝阳街9号
方式:现场报名,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未带齐相关材料,我司将不予发售磋商文件。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政和县胜利街直街14号2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2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政和县胜利街直街14号2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政 (略)
地址:政 (略) 69号
联系方式:陈女士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万河 (略)
地 址: (略) 政和县朝阳街9号
联系方式:小周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周
电 话: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政和县界溪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实施方案 | ||
品目 | 服务/水利管理服务/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政 (略) | ||
(略) 域 | 政和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13日 17:20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2月15日至2024年12月20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略) 政和县胜利街直街14号2层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2月25日 14: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略) 政和县胜利街直街14号2层 | ||
预算金额 | ¥1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周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政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政 (略) 6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女士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万河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政和县朝阳街9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周 * |
项目概况
政和县界溪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实施方案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政和县朝阳街9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HJMZH-【2024】第05号
项目名称:政和县界溪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实施方案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政和县界溪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实施方案 | 1.00 | *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工作的通知》(闽财购〔2021〕6号)
节能产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略) 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环境标志产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略) 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 (略) 理。二、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磋商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三、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5日 至 2024年12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政和县朝阳街9号
方式:现场报名,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未带齐相关材料,我司将不予发售磋商文件。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政和县胜利街直街14号2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2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政和县胜利街直街14号2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政 (略)
地址:政 (略) 69号
联系方式:陈女士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万河 (略)
地 址: (略) 政和县朝阳街9号
联系方式:小周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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