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马市涧河及石河生态综合整治工程工程结算和财务决算审计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义马市涧河及石河生态综合整治工程工程结算和财务决算审计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略) 涧河及石河生态综合整治工程工程结算和财务决算审计咨询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凭CA (略) (略) 网(网址:http://**)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义马竞磋采购-2024-66;项目编号:YMGZ[2024]207-ZC113
2、采购项目名称: (略) 涧河及石河生态综合整治工程工程结算和财务决算审计咨询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6、采购范围:本 (略) 涧河及石河生态综合整治工程工程结算审计和财务决算审计咨询服务项目 ,主要采购 (略) 涧河及石河生态综合整治工程工程结算审计和财务决算审计咨询服务。
7、招标控制价:预算总投资#元。具体投标报价按费率报价,控制价上限为:工程结算审计基本费率(以送审建安工程费为基数)1.0‰,审减(增)额费率[以建安工程费审减(增)额为基数]1.8%;财务决算审计费率(以送审项目总投资扣除建筑安装工程费为基数)0.6‰。最终合同结算价以#元和以中标费率为标准计算出的合同结算价中两者最低者为最终结算金额。
8、服务要求:满足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要求
9、服务周期:30日历天;
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11、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二、申请人(或联合体)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需提供);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是中小企业,并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需提供);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
3.2供应商的资质要求:负责财务决算审计部分的供应商,须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3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3.3.1工程结算审计部分拟派项目的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注册证书及有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3.2财务决算审计部分拟派项目的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注册证书及有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4须提供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自成立以来不存在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若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3.5供应商出具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 (略) 查询( (略) 页查询截图)或供应商自行承诺(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3.6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 (略) 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3.7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 (略) ”(http://**)查询结果为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结果为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 (略) ”网站(http://**)查询结果为准】,投标 (略) 站的查询信息截图,査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后开标之前,查询结果清晰可见(若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3.8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注:联合体各方需至少具有上述资质之一,且与联合体分工协议相对应,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下的投标;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投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
(6)获取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获取,并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成员必须予以认可。
温馨提醒:本项目为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各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避免无资格投标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16日8时30分至2024年12月2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略) 网。
3、方式:本项目没有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须完成交易主体信息库登记并取得CA数字证书,凭CA数字证书登 (略) , (略) 选择“交易主体登录”,在所参与项目右侧点击参与投标,即可直接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包含清单等投标所需一切内容)。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略) (略) 操作手册:
http://**
办理CA证书:
http://**-408e-47f2-9e9f-1f376a06ee1f.html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三公管办[2020]2号)文件的要求, 磋商文件费用不再收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截至时间:2024年12月2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略) 网中上传加密响应文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方式:
1、时间:2024年12月2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略) 开标二室
3、开标方式: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
注: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 (略) 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登#,网址为:
http://**,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完成。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期限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 (略) 》、《 (略) (略) 网》发布,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资料的提交: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 (略) (略) “投标文件”上传的信息为准,同时,供应商要完善主体库。规定时间外上传或更改的信息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文件中上传的信息真实有效,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2、磋商保证金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第6条的规定,磋商保证金不再收取。供应商应以承诺函的形式替代保证金,承诺函应明确承诺事项及违背承诺的责任。
3、其他事项
(1)磋商所发生一切费用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
(2)供应商递交的磋商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3)逾期上传或未按规定上传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西段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中 (略)
地址: (略) (略) (略) 3单元408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方式:#
3.监督单位信息
名称: (略) (略)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方式:0398-#
4.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方式:#
项目概况
(略) 涧河及石河生态综合整治工程工程结算和财务决算审计咨询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凭CA (略) (略) 网(网址:http://**)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义马竞磋采购-2024-66;项目编号:YMGZ[2024]207-ZC113
2、采购项目名称: (略) 涧河及石河生态综合整治工程工程结算和财务决算审计咨询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6、采购范围:本 (略) 涧河及石河生态综合整治工程工程结算审计和财务决算审计咨询服务项目 ,主要采购 (略) 涧河及石河生态综合整治工程工程结算审计和财务决算审计咨询服务。
7、招标控制价:预算总投资#元。具体投标报价按费率报价,控制价上限为:工程结算审计基本费率(以送审建安工程费为基数)1.0‰,审减(增)额费率[以建安工程费审减(增)额为基数]1.8%;财务决算审计费率(以送审项目总投资扣除建筑安装工程费为基数)0.6‰。最终合同结算价以#元和以中标费率为标准计算出的合同结算价中两者最低者为最终结算金额。
8、服务要求:满足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要求
9、服务周期:30日历天;
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11、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二、申请人(或联合体)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需提供);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是中小企业,并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需提供);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
3.2供应商的资质要求:负责财务决算审计部分的供应商,须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3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3.3.1工程结算审计部分拟派项目的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注册证书及有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3.2财务决算审计部分拟派项目的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注册证书及有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4须提供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自成立以来不存在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若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3.5供应商出具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 (略) 查询( (略) 页查询截图)或供应商自行承诺(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3.6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 (略) 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3.7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 (略) ”(http://**)查询结果为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结果为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 (略) ”网站(http://**)查询结果为准】,投标 (略) 站的查询信息截图,査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后开标之前,查询结果清晰可见(若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3.8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注:联合体各方需至少具有上述资质之一,且与联合体分工协议相对应,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下的投标;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投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
(6)获取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获取,并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成员必须予以认可。
温馨提醒:本项目为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各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避免无资格投标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16日8时30分至2024年12月2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略) 网。
3、方式:本项目没有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须完成交易主体信息库登记并取得CA数字证书,凭CA数字证书登 (略) , (略) 选择“交易主体登录”,在所参与项目右侧点击参与投标,即可直接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包含清单等投标所需一切内容)。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略) (略) 操作手册:
http://**
办理CA证书:
http://**-408e-47f2-9e9f-1f376a06ee1f.html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三公管办[2020]2号)文件的要求, 磋商文件费用不再收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截至时间:2024年12月2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略) 网中上传加密响应文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方式:
1、时间:2024年12月2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略) 开标二室
3、开标方式: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
注: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 (略) 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登#,网址为:
http://**,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完成。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期限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 (略) 》、《 (略) (略) 网》发布,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资料的提交: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 (略) (略) “投标文件”上传的信息为准,同时,供应商要完善主体库。规定时间外上传或更改的信息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文件中上传的信息真实有效,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2、磋商保证金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第6条的规定,磋商保证金不再收取。供应商应以承诺函的形式替代保证金,承诺函应明确承诺事项及违背承诺的责任。
3、其他事项
(1)磋商所发生一切费用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
(2)供应商递交的磋商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3)逾期上传或未按规定上传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西段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中 (略)
地址: (略) (略) (略) 3单元408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方式:#
3.监督单位信息
名称: (略) (略)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方式:0398-#
4.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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