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广东省大型产业集聚区佛北战新产业园新材料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道路工程一期和永济路工程一期监理”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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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停“广东省大型产业集聚区佛北战新产业园新材料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道路工程一期和永济路工程一期监理”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招标/资审公告

关于暂停“广东省大型产 (略) 佛北战新产业园新 (略)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道路工程(一期) (略) 工程(一期)监理”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广东省大型产 (略) 佛北战新产业园新 (略)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道路工程(一期) (略) 工程(一期)监理于2024年12月9日完成开标评标工作,于2024年12月10日完成定标工作,并于2024年12月12日发布定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候选人公示,在公示期间我单位对评标报告进行审查,发现个别审评结论存在需要原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现暂停该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待我单位组织复核后再行恢复招标投标活动,特此告知。

招标人: (略) 三水 (略)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 (略) (盖章)

2024年12月13日

关于暂停“广东省大型产 (略) 佛北战新产业园新 (略)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道路工程(一期) (略) 工程(一期)监理”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广东省大型产 (略) 佛北战新产业园新 (略)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道路工程(一期) (略) 工程(一期)监理于2024年12月9日完成开标评标工作,于2024年12月10日完成定标工作,并于2024年12月12日发布定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候选人公示,在公示期间我单位对评标报告进行审查,发现个别审评结论存在需要原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现暂停该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待我单位组织复核后再行恢复招标投标活动,特此告知。

招标人: (略) 三水 (略)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 (略) (盖章)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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