轴流风机项目二次
轴流风机项目二次
受某单位委托, (略) 对轴流风机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
一、竞争性谈判内容
1.项目名称:轴流风机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citic-bidding-f*
3.采购内容:
序号 | 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单价投标限价(元)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1 | 轴流风机1 | 台 | 262 | * | 1,* |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 *方指定地点 |
2 | 轴流风机2 | 台 | 42 | * | * |
本项目公布最高限价,若谈判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谈判响应无效。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二、资格能力条件
1.供应商不在军队装备采购监督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或装备采购 (略) 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督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未购买或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不得参加谈判;
4.须为非外资控股的单位,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5.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9.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0.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11.本项目响应期间与采购单位相关人员没有关联关系;
12.未被军委装备发展部实施暂停装备承制单 (略) (略) 罚期已满;
13.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说明:
1.根据国家或军队规定,如供应商无法提供上述条款证明材料的,应提供相应的国家或军队规定及加盖公章的说明函,并保证其真实性。
2.以上供应商资格要求所述“近三年内”是指从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算的前三年。如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日是2024年7月1日,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日与谈判之日为同一日的,前三年是指2021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1日;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日与谈判之日不为同一日的,前三年是指2021年7月1日至谈判之日。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相关材料。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
每包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四、购买文件时间和地点
1.发售时间:2024年12月13日起到2024年12月20日止,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 (略) (略) (略) 59号京城机电大厦17层1715室。
3.发售方式: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自拟,购买人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购买人为授权代表的,提供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招标代理机构审查购买谈判文件材料,对符合要求的单位发放谈判文件,对未按要求递交材料或递交材料不满足本项目招标要求的不予发放谈判文件;本次审查仅作为发放谈判文件依据,凡领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五、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及地点
1.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延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代理机构 (略) 自2024年12月30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开始接收响应文件。
2.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方式
指定专人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谈判响应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3.谈判时间
2024年12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4.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地点
(略) (略) (略) 59号京城机电大厦16层1618会议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六、保证金
1.供应商应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谈判保证金,谈判时提交银行电汇底单复印件。谈判保证金金额为:*万元整(¥*.00)。
2.谈判保证金形式为:电汇或转账(备注中注明项目编号)。
3.谈判保证金必须由供应商基本户汇(转)出。
4.谈判保证金收取账户:
在 (略) (http://**.cn)免费注册(技术支持电话:010-*),获取缴纳保证金的虚拟账号(平台无支付功能),即可按照采购文件的具体要求缴纳谈判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汇款。保证金虚拟账号针对不同供应商、项目各不相同,请勿泄露或 (略) 获取账号信息。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谈判保证金缴纳至以上相应虚拟账号。未按规定提供谈判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七、其他注意事项
1.购买谈判文件时由代理机构现场审核供应商报名资料,该审核仅作为发放谈判文件依据,凡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其具体响应资格符合情况以谈判小组判定为准;
2.凡对本次谈判提出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八、特别告知
本项目仅接受线上缴纳投标保证金,现将有关注意事项特别告知如下:
如供应商未注册,先登录 (略) http://** (略) 址进行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注册成功后,将“单位名称+注册预留姓名+注册预留电话”于现场购买谈判文件时提供给招标代理机构。
(略) 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潜在供应商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等操作;网上缴纳投标保证金、 (略) 操作问题,可拨打“ (略) ”统一服务热线:010-*,热线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点到12点,下午13点30分到17点。
九、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略)
联 系 人:张旭波、翟祥宇
电 话:010-*-223,*、*
邮 箱:*@*ttp://**;
传 真:010-*
地 址: (略) (略) (略) 59号楼京城机电大厦17层1715室
邮政编码:*
采 购 人:某单位
地 址:山东省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531-*
受某单位委托, (略) 对轴流风机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
一、竞争性谈判内容
1.项目名称:轴流风机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citic-bidding-f*
3.采购内容:
序号 | 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单价投标限价(元)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1 | 轴流风机1 | 台 | 262 | * | 1,* |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 *方指定地点 |
2 | 轴流风机2 | 台 | 42 | * | * |
本项目公布最高限价,若谈判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谈判响应无效。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二、资格能力条件
1.供应商不在军队装备采购监督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或装备采购 (略) 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督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未购买或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不得参加谈判;
4.须为非外资控股的单位,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5.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9.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0.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11.本项目响应期间与采购单位相关人员没有关联关系;
12.未被军委装备发展部实施暂停装备承制单 (略) (略) 罚期已满;
13.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说明:
1.根据国家或军队规定,如供应商无法提供上述条款证明材料的,应提供相应的国家或军队规定及加盖公章的说明函,并保证其真实性。
2.以上供应商资格要求所述“近三年内”是指从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算的前三年。如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日是2024年7月1日,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日与谈判之日为同一日的,前三年是指2021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1日;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日与谈判之日不为同一日的,前三年是指2021年7月1日至谈判之日。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相关材料。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
每包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四、购买文件时间和地点
1.发售时间:2024年12月13日起到2024年12月20日止,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 (略) (略) (略) 59号京城机电大厦17层1715室。
3.发售方式: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自拟,购买人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购买人为授权代表的,提供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招标代理机构审查购买谈判文件材料,对符合要求的单位发放谈判文件,对未按要求递交材料或递交材料不满足本项目招标要求的不予发放谈判文件;本次审查仅作为发放谈判文件依据,凡领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五、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及地点
1.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延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代理机构 (略) 自2024年12月30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开始接收响应文件。
2.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方式
指定专人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谈判响应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3.谈判时间
2024年12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4.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地点
(略) (略) (略) 59号京城机电大厦16层1618会议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六、保证金
1.供应商应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谈判保证金,谈判时提交银行电汇底单复印件。谈判保证金金额为:*万元整(¥*.00)。
2.谈判保证金形式为:电汇或转账(备注中注明项目编号)。
3.谈判保证金必须由供应商基本户汇(转)出。
4.谈判保证金收取账户:
在 (略) (http://**.cn)免费注册(技术支持电话:010-*),获取缴纳保证金的虚拟账号(平台无支付功能),即可按照采购文件的具体要求缴纳谈判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汇款。保证金虚拟账号针对不同供应商、项目各不相同,请勿泄露或 (略) 获取账号信息。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谈判保证金缴纳至以上相应虚拟账号。未按规定提供谈判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七、其他注意事项
1.购买谈判文件时由代理机构现场审核供应商报名资料,该审核仅作为发放谈判文件依据,凡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其具体响应资格符合情况以谈判小组判定为准;
2.凡对本次谈判提出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八、特别告知
本项目仅接受线上缴纳投标保证金,现将有关注意事项特别告知如下:
如供应商未注册,先登录 (略) http://** (略) 址进行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注册成功后,将“单位名称+注册预留姓名+注册预留电话”于现场购买谈判文件时提供给招标代理机构。
(略) 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潜在供应商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等操作;网上缴纳投标保证金、 (略) 操作问题,可拨打“ (略) ”统一服务热线:010-*,热线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点到12点,下午13点30分到17点。
九、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略)
联 系 人:张旭波、翟祥宇
电 话:010-*-223,*、*
邮 箱:*@*ttp://**;
传 真: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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