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溪市2024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鸿塘镇-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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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溪市2024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鸿塘镇-招标/资审公告

(略) 2024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鸿塘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 (略) 2024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鸿塘镇) (略) 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鹰高标准农田办字[2024]1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市资金及县级自筹资金,招 (略) 鸿塘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西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建设地点: (略) 鸿塘镇。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投资约127.#元,本项目招标控制价:#.61元。

建设内容:建设任务面积390.26亩。主要包括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 (略) 工程、农田防护工程、其他工程等。

2.3 计划工期:76日历天,预计2025年01月15日开工,2025年03月31日竣工;

2.4 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及以上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

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 (略) 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批准。否则按有在建项目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的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缴纳时限为开标前8个月内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 6 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7)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企业资质、业绩等均应为江 (略) 交易主体公示信息,投标人须提 (略) 站截图,否则无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 (略) 场管理评价分和全 (略) 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人, 请于2024 年12月14日起至2025 年01月07日自行在江 (略) 网站(网址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 (略) 客服电话:400-998-000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 年01月08日 09:30 ,开标地点为 (略) (略) 贵溪分中心( (略) (略) 翰林雅苑 (略) 三楼)

6.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有关说明

7.1 本次施工标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等材料,将及时在江 (略) 网站上发布,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注册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拟投入本项目注册建造师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2、拟投入本项目注册建造师已担任其他在建项目注册建造师。3、投标单位提供证明材料存在造假行为的。

7.3 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注册建造师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4 本次施工招标拟投入的注册建造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

7.5中标单位关键岗位人员(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到岗考勤,具体考勤办法由招标人确定,中标后不准变更以上关键岗位人员。

7.6 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 (略) 【2019】50 号)和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文件“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赣建办文【2020】45 号),取消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使用。

7.7 投标人中标后应响应鹰办发[2013]2 号文《 (略) 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标后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规定。

7.8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投标函中响应《 (略) (略) 关于建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的通知》(鹰水字[2014]46 号)文件要求。

7.9执行办建管〔2017〕139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质量检测员管理的通知》。投标函附录中质检员可自行增减。

7.10不见面开标说明事项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

(2)各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且应当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委托代理人在项目开、 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 20 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时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

(3)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在招标人宣布开始解密后 30 分钟内必须完成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 (略) 理。

(4)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

(5)意外 (略) 理:

开标场所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中心免责:

①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 (略) 站或无法使用系统;

②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 (略) 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操作;

③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涉密危险;

④运行服务器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⑤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

⑥其他不可抗力(地震、洪水等)原因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

出现上述所列情形,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项目招标人、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及时进行协商。可以采取以 (略) 理:

(一) (略) 络故障在三小时内能排除的,项目不暂停开标,三小时内系统恢复运行后继续实施开标。

(二) (略) 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项目暂停开标,并在公共 (略) 发布暂停通告,待系统恢复后另行通知开标。

(6)投标单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见江 (略) 网站(网址http://**) 网站自行下载),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联系电话:400-998-0000。

(7)根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和施工监理评标办法的通知》(赣水规范文〔2024〕2号),评标办法中α值、B值计算方法、K值由招标人代表采用摇号机或摸球方式随机抽取。

7.11本项目评标全 (略) 农业 (略) 进行监督。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 (略)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鸿塘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鸿塘镇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 (略)

地址: (略) (略) 1号

电话:#

联系人:温女士

监督部门: (略) 农业 (略)

监督电话:0701-#

2024年12月13日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 (略) 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 (略) (略) 贵溪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 (略) (略) (略) 支行

2、户名: (略) (略) 贵溪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 (略) 贵溪金 (略)

3、户名: (略) (略) 贵溪分中心 开户银行: (略) 贵溪支行营业部

4、户名: (略) (略) 贵溪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 (略) 贵溪支行

5、户名: (略) (略) 贵溪分中心 开户银行: (略) 鹰潭贵溪支行

6、户名: (略) (略) 贵溪分中心 开户银行: (略) 贵溪支行

7、户名: (略) (略) 贵溪分中心 开户银行: (略) 贵溪支行

(略) 2024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鸿塘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 (略) 2024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鸿塘镇) (略) 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鹰高标准农田办字[2024]1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市资金及县级自筹资金,招 (略) 鸿塘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西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建设地点: (略) 鸿塘镇。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投资约127.#元,本项目招标控制价:#.61元。

建设内容:建设任务面积390.26亩。主要包括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 (略) 工程、农田防护工程、其他工程等。

2.3 计划工期:76日历天,预计2025年01月15日开工,2025年03月31日竣工;

2.4 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及以上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

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 (略) 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批准。否则按有在建项目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的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缴纳时限为开标前8个月内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 6 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7)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企业资质、业绩等均应为江 (略) 交易主体公示信息,投标人须提 (略) 站截图,否则无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 (略) 场管理评价分和全 (略) 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人, 请于2024 年12月14日起至2025 年01月07日自行在江 (略) 网站(网址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 (略) 客服电话:400-998-000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 年01月08日 09:30 ,开标地点为 (略) (略) 贵溪分中心( (略) (略) 翰林雅苑 (略) 三楼)

6.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有关说明

7.1 本次施工标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等材料,将及时在江 (略) 网站上发布,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注册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拟投入本项目注册建造师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2、拟投入本项目注册建造师已担任其他在建项目注册建造师。3、投标单位提供证明材料存在造假行为的。

7.3 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注册建造师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4 本次施工招标拟投入的注册建造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

7.5中标单位关键岗位人员(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到岗考勤,具体考勤办法由招标人确定,中标后不准变更以上关键岗位人员。

7.6 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 (略) 【2019】50 号)和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文件“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赣建办文【2020】45 号),取消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使用。

7.7 投标人中标后应响应鹰办发[2013]2 号文《 (略) 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标后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规定。

7.8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投标函中响应《 (略) (略) 关于建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的通知》(鹰水字[2014]46 号)文件要求。

7.9执行办建管〔2017〕139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质量检测员管理的通知》。投标函附录中质检员可自行增减。

7.10不见面开标说明事项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

(2)各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且应当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委托代理人在项目开、 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 20 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时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

(3)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在招标人宣布开始解密后 30 分钟内必须完成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 (略) 理。

(4)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

(5)意外 (略) 理:

开标场所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中心免责:

①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 (略) 站或无法使用系统;

②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 (略) 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操作;

③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涉密危险;

④运行服务器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⑤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

⑥其他不可抗力(地震、洪水等)原因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

出现上述所列情形,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项目招标人、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及时进行协商。可以采取以 (略) 理:

(一) (略) 络故障在三小时内能排除的,项目不暂停开标,三小时内系统恢复运行后继续实施开标。

(二) (略) 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项目暂停开标,并在公共 (略) 发布暂停通告,待系统恢复后另行通知开标。

(6)投标单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见江 (略) 网站(网址http://**) 网站自行下载),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联系电话:400-998-0000。

(7)根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和施工监理评标办法的通知》(赣水规范文〔2024〕2号),评标办法中α值、B值计算方法、K值由招标人代表采用摇号机或摸球方式随机抽取。

7.11本项目评标全 (略) 农业 (略) 进行监督。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 (略)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鸿塘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鸿塘镇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 (略)

地址: (略) (略) 1号

电话:#

联系人:温女士

监督部门: (略) 农业 (略)

监督电话:0701-#

2024年12月13日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 (略) 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 (略) (略) 贵溪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 (略) (略) (略) 支行

2、户名: (略) (略) 贵溪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 (略) 贵溪金 (略)

3、户名: (略) (略) 贵溪分中心 开户银行: (略) 贵溪支行营业部

4、户名: (略) (略) 贵溪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 (略) 贵溪支行

5、户名: (略) (略) 贵溪分中心 开户银行: (略) 鹰潭贵溪支行

6、户名: (略) (略) 贵溪分中心 开户银行: (略) 贵溪支行

7、户名: (略) (略) 贵溪分中心 开户银行: (略) 贵溪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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