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湖人民法庭异地重建及法院业务用房项目监理磋商邀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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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湖人民法庭异地重建及法院业务用房项目监理磋商邀请公告

受金 (略) 、金湖县公共建筑集中建设服务中心委托,江苏同维 (略) 就该单位的宝应湖人民法庭异 (略) 业务用房项目监理进行竞争性磋商,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JSTW-2024-1202

项目名称:宝应湖人民法庭异 (略) 业务用房项目监理

二、项目简要说明及最高限价

1.本项目最高限价(略)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略) 理;

.项目简要说明:工程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对工程进行进度、质量、投资、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及总体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

3.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的书面承诺;

4.磋商供应商提供下列之一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2)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

5.供应商除满足上述资质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特殊要求: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略)级及以上资质;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

【需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身份证、与企业签订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5月以来任意1个月(含)以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2)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在 (略) (略) 域内的在监工程不超过两项,在市外无在监工程。

(4)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以磋商文件第六章第五条资质审查时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为准。

四、磋商文件的发布

1.本项目发布在金 (略) 官网。

2.供应商在金 (略) 官网上直接下载并填写《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如确认参与本项目磋商,请携带《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原件(印章、签字齐全)至代理机构现场报名,或将《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的电子扫描件(印章、签字齐全)*@*q.com参与报名,联系人:杨鑫,电话:0517-(略)。

3.凡已发送《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的供应商因故未能参与投标的,需将取消参与投标的书面情况说明在开标时间前送至代理机构,*@*q.com,联系人:杨鑫,电话:0517-(略)。

4.供应商在有效时间内未按上述要求递交《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的,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0日上午8:30-11:45,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

2.方式:供应商至代理机构现场领取,或由代理机构发送至供应商参与报名的邮箱。

3.价格:200元(售后不退),(递交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时缴纳)。

六、磋商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磋商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6日下午2:30;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拒绝接受。

七、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24年12月26日下午2:30;

磋商方式:供应商提交纸质响应文件(一正一副),现场开标;

磋商地点:金湖 (略) 139号利达大厦三单元408室。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联系人:王玮、高祥 联系电话:(略)、(略);

(2)磋商现场联系人:杨鑫 联系电话:(略);

(3)代理机构联系人:杨鑫 联系电话:0517-(略);

九、本次磋商保证金:无

十、其他事项

(1)采购代理(下称代理人):采购人委托江苏同维 (略) 负责代理本次磋商的相关事宜。

(2)采购代理费:参照苏招协[2022]00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的70%作为此次项目的采购代理费,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人一次性缴纳采购代理费。此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


附件:宝应湖人民法庭异 (略) 业务用房项目监理投标确认函

受金 (略) 、金湖县公共建筑集中建设服务中心委托,江苏同维 (略) 就该单位的宝应湖人民法庭异 (略) 业务用房项目监理进行竞争性磋商,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JSTW-2024-1202

项目名称:宝应湖人民法庭异 (略) 业务用房项目监理

二、项目简要说明及最高限价

1.本项目最高限价(略)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略) 理;

.项目简要说明:工程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对工程进行进度、质量、投资、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及总体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

3.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的书面承诺;

4.磋商供应商提供下列之一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2)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

5.供应商除满足上述资质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特殊要求: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略)级及以上资质;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

【需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身份证、与企业签订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5月以来任意1个月(含)以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2)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在 (略) (略) 域内的在监工程不超过两项,在市外无在监工程。

(4)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以磋商文件第六章第五条资质审查时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为准。

四、磋商文件的发布

1.本项目发布在金 (略) 官网。

2.供应商在金 (略) 官网上直接下载并填写《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如确认参与本项目磋商,请携带《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原件(印章、签字齐全)至代理机构现场报名,或将《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的电子扫描件(印章、签字齐全)*@*q.com参与报名,联系人:杨鑫,电话:0517-(略)。

3.凡已发送《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的供应商因故未能参与投标的,需将取消参与投标的书面情况说明在开标时间前送至代理机构,*@*q.com,联系人:杨鑫,电话:0517-(略)。

4.供应商在有效时间内未按上述要求递交《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的,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0日上午8:30-11:45,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

2.方式:供应商至代理机构现场领取,或由代理机构发送至供应商参与报名的邮箱。

3.价格:200元(售后不退),(递交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时缴纳)。

六、磋商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磋商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6日下午2:30;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拒绝接受。

七、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24年12月26日下午2:30;

磋商方式:供应商提交纸质响应文件(一正一副),现场开标;

磋商地点:金湖 (略) 139号利达大厦三单元408室。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联系人:王玮、高祥 联系电话:(略)、(略);

(2)磋商现场联系人:杨鑫 联系电话:(略);

(3)代理机构联系人:杨鑫 联系电话:0517-(略);

九、本次磋商保证金:无

十、其他事项

(1)采购代理(下称代理人):采购人委托江苏同维 (略) 负责代理本次磋商的相关事宜。

(2)采购代理费:参照苏招协[2022]00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的70%作为此次项目的采购代理费,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人一次性缴纳采购代理费。此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


附件:宝应湖人民法庭异 (略) 业务用房项目监理投标确认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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