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受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略) 令第455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国 (略) 令第65号)《关于加强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鲁安办函〔2024〕5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受理时间:2024年12月16日-12月20日(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
二、受理地点:经营地所属街道社会治理办公室。
三、办理所需提交材料:
1.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
2.零售店(点)及其周围安全条件说明;
3.安全承诺书;
4.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5.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提交一式两份,其中1、2、3三项材料可在本公告附件中直接下载或联系所属街道社会治理办公室获取。
四、咨询电话:
济南新旧动能转 (略) (略) :0531—(略)
崔寨街道社会治理办公室:0531-(略)
孙耿街道社会治理办公室:0531-(略)
太平街道社会治理办公室:0531-(略)
附件:
1: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docx
2:零售店(点)及其周围安全条件说明.doc
3:安全承诺书.docx
济南新旧动能转 (略)
(略)
2024年12月13日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略) 令第455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国 (略) 令第65号)《关于加强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鲁安办函〔2024〕5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受理时间:2024年12月16日-12月20日(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
二、受理地点:经营地所属街道社会治理办公室。
三、办理所需提交材料:
1.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
2.零售店(点)及其周围安全条件说明;
3.安全承诺书;
4.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5.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提交一式两份,其中1、2、3三项材料可在本公告附件中直接下载或联系所属街道社会治理办公室获取。
四、咨询电话:
济南新旧动能转 (略) (略) :0531—(略)
崔寨街道社会治理办公室:0531-(略)
孙耿街道社会治理办公室:0531-(略)
太平街道社会治理办公室:0531-(略)
附件:
1: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docx
2:零售店(点)及其周围安全条件说明.doc
3:安全承诺书.docx
济南新旧动能转 (略)
(略)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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