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老旧小区共用用水设施改造项目第二部分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EPC-番禺区老旧小区共用用水设施改造项目第二部分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EPC-招标/资审公告
番禺区老旧小区共用用水设施改造项目第二部分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EPC-番禺区老旧小区共用用水设施改造项目第二部分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EPC-招标/资审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403-*-04-01-* | ||
投资项目名称 | (略) (略) 共用用水设施改造项目(第二部分) | ||
招标项目名称 | (略) (略) 共用用水设施改造项目(第二部分)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EPC) | ||
标段(包)名称 | (略) (略) 共用用水设施改造项目(第二部分)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EPC)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略) 大石街、大龙街、洛浦街、石楼镇、钟村街、市桥街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80%,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2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该项目计划 (略) 大石街、大龙街、洛浦街、石楼镇、钟村街、市桥街共计29 个 (略) 共用用水设施进行改造,主 要 建 设 内 容 包 括 新 建* 埋地供水管道约 30.65km,新建 * 明敷管道约 111.50km,新建一体化二次加压泵站 22 座,拆除原有水表并新安装智能远传水表共 6746 个等配套工程。 | ||
招标内容 | 本工程的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工程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全部内容,以及经发包人同意实施的工程变更部分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包施工措施(含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施工图深化设计(如有)、包竣工图、包验收通过(含附属工程)、包照管、包移交、包资料整理移交档案、包竣工备案、包结算、包保修等)(详见招标公告) | ||
工期(交货期) | 345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7175.*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 投标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 3.2 投标人同时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条件: 3.2.1工程设计资质: (下列:①、②、③其中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②市政行业设计*级资质(或以上); ③市政行业设计(给水工程)专业*级资质(或以上)。 注:(1)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 (2)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 (略) (略) 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4)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 (略) 〔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 (略) 函〔2022〕361号)执行。 3.2.2施工资质: 具有承接本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 (略) 〔2023〕47号)的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 注:(1)资质 (略) [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 (略) 〔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 (略) 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 (略) 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略) 〔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 (略) 〔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详见招标公告)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5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组成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 3.5.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设计项目负责人)(联合体则由设计成员单位提供):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市政或给排水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或市政或给排水专业(含相近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且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3.5.2 施工项目负责人(联合体则由施工成员单位提供): (1)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须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2)施工项目负责人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详见招标公告) | ||
投标人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 |||
其他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 (略) 络地址: (略) 网站(http://**)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14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1月3日 9时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1月3日 9时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通过 (略) ( (略) )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2025年1月3日 9时0分 | 开标地点 | 第2开标室(番禺交易部2F) |
发布公告媒介 | (略) ( (略) )网站(http://**) | ||
招标人 | (略) (略) | 联系地址 | (略) (略) 沙湾街 (略) 2-3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卢小姐 | 联系电话 | 020-* |
招标代理机构 | 品正招标采购(广州)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略) (略) 东 (略) (略) 13号茂源创意园A座302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何工 | 联系电话 | 020-* |
招标监督机构 | (略) (略) 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0-*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略) 企业库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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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略) (略) 共用用水设施改造项目(第二部分) | ||
招标项目名称 | (略) (略) 共用用水设施改造项目(第二部分)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EPC) | ||
标段(包)名称 | (略) (略) 共用用水设施改造项目(第二部分)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EPC)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略) 大石街、大龙街、洛浦街、石楼镇、钟村街、市桥街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80%,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2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该项目计划 (略) 大石街、大龙街、洛浦街、石楼镇、钟村街、市桥街共计29 个 (略) 共用用水设施进行改造,主 要 建 设 内 容 包 括 新 建* 埋地供水管道约 30.65km,新建 * 明敷管道约 111.50km,新建一体化二次加压泵站 22 座,拆除原有水表并新安装智能远传水表共 6746 个等配套工程。 | ||
招标内容 | 本工程的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工程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全部内容,以及经发包人同意实施的工程变更部分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包施工措施(含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施工图深化设计(如有)、包竣工图、包验收通过(含附属工程)、包照管、包移交、包资料整理移交档案、包竣工备案、包结算、包保修等)(详见招标公告) | ||
工期(交货期) | 345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7175.*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 投标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 3.2 投标人同时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条件: 3.2.1工程设计资质: (下列:①、②、③其中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②市政行业设计*级资质(或以上); ③市政行业设计(给水工程)专业*级资质(或以上)。 注:(1)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 (2)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 (略) (略) 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4)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 (略) 〔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 (略) 函〔2022〕361号)执行。 3.2.2施工资质: 具有承接本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 (略) 〔2023〕47号)的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 注:(1)资质 (略) [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 (略) 〔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 (略) 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 (略) 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略) 〔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 (略) 〔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详见招标公告)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5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组成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 3.5.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设计项目负责人)(联合体则由设计成员单位提供):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市政或给排水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或市政或给排水专业(含相近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且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3.5.2 施工项目负责人(联合体则由施工成员单位提供): (1)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须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2)施工项目负责人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详见招标公告) | ||
投标人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 |||
其他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 (略) 络地址: (略) 网站(http://**)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14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1月3日 9时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1月3日 9时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通过 (略) ( (略) )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2025年1月3日 9时0分 | 开标地点 | 第2开标室(番禺交易部2F) |
发布公告媒介 | (略) ( (略) )网站(http://**) | ||
招标人 | (略) (略) | 联系地址 | (略) (略) 沙湾街 (略) 2-3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卢小姐 | 联系电话 | 020-* |
招标代理机构 | 品正招标采购(广州)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略) (略) 东 (略) (略) 13号茂源创意园A座302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何工 | 联系电话 | 020-* |
招标监督机构 | (略) (略) 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0-*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略) 企业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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