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华新材侧吹炉渣口自动开堵口机公开竞价公告
九华新材侧吹炉渣口自动开堵口机公开竞价公告
竞价编号:JCZB(JH)-SBBJ-#G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2-19 09:00:00 | |||||
竞价内容: (略) 代采-九华新材侧吹炉渣口自动开堵口机公开竞价公告 | 采购单位联系人 | 姬燕华 | 联系方式 | 0562-# |
序号 | 物料描述(名称及型号规格) | 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含技术附件) | 品牌或制造商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使用单位) | 备注 |
1 | 侧吹炉渣口自动开堵口机,详见技术要求 | 见附件 | 套 | 1 | 合同签订后45日内 | 九华新材 | 使用单位联系人:王志 联系方式:0566-# | |
合计(总价) |
序号 | 条件名称 | 条件内容 |
1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投标人截至开标日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在公告发布前注册资本不低于#元人民币,投标人成立时间须为截止开标日不少于一年,提供2018年1月1日起(按合同签订日为准)冶金炉开堵口机装置合同业绩不少于3台,报价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备查)。投标人在截至开标日前须上传所述实质性资质要求的支撑性材料,否 (略) 理。对于不完整或有歧义的技术要求,报价前,投标人应与各使用单位联系人及时核实确认。 |
2 | 报价要求 | 报价含13%增值税。 |
3 | 交货方式 | 免费送货到使用单位。 |
4 | 付款方式 | 设备完成安装、试运转、验收合格后,卖方提供13%全额增值税发票,买方向卖方付合同总价90%的货款。设备质保期满后,买方对设备无质量异议,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卖方须接受不超过6个月的承兑汇票。付款方式偏离 (略) 理。 |
5 | 履约保证金 | 无 |
6 | 质保期和保证金 | 本合同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货物投入使用之日起12个月,质保金为合同金额的10%,此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依据买方使用单位出具的无异议报告,由买方向卖方支付。 |
7 | 投标要求 | 投标时,应对所报产品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及质量技术标准描述完整。与竞价内容有技术或商务偏离的,投标时应作偏离描述。竞价采购人可调整该投标价格,但调整的投标价格仅作比较之用,投标人的原投标价仍然不变。技术条款有负偏离的,任何一条星号(*)条款负偏离的, (略) 理;非星号条款负偏离超过3项(含3项), (略) 理。 |
8 | 供货范围 | 对关系到产品价格、质量的主要部件,要注明原材料的材质、规格等信息,必要时,组件和总成件要注明供货范围。 |
9 | 品牌或制造商 | “物料描述”栏含品牌(或制造商)的仅为参考,投标人须注明拟供产品品牌(或制造商);“品牌或制造商”栏明确物资品牌(或制造商)的,投标人须按该品牌(或制造商)报价,否则视为废标。 |
10 | 定标规则 | 有效报价的分项最低为定标依据 |
1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日起60日内。 |
12 | 合同签订方式 | 中标单位与九华新材/ (略) 直接签订两方合同。 |
竞价编号:JCZB(JH)-SBBJ-#G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2-19 09:00:00 | |||||
竞价内容: (略) 代采-九华新材侧吹炉渣口自动开堵口机公开竞价公告 | 采购单位联系人 | 姬燕华 | 联系方式 | 0562-# |
序号 | 物料描述(名称及型号规格) | 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含技术附件) | 品牌或制造商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使用单位) | 备注 |
1 | 侧吹炉渣口自动开堵口机,详见技术要求 | 见附件 | 套 | 1 | 合同签订后45日内 | 九华新材 | 使用单位联系人:王志 联系方式:0566-# | |
合计(总价) |
序号 | 条件名称 | 条件内容 |
1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投标人截至开标日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在公告发布前注册资本不低于#元人民币,投标人成立时间须为截止开标日不少于一年,提供2018年1月1日起(按合同签订日为准)冶金炉开堵口机装置合同业绩不少于3台,报价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备查)。投标人在截至开标日前须上传所述实质性资质要求的支撑性材料,否 (略) 理。对于不完整或有歧义的技术要求,报价前,投标人应与各使用单位联系人及时核实确认。 |
2 | 报价要求 | 报价含13%增值税。 |
3 | 交货方式 | 免费送货到使用单位。 |
4 | 付款方式 | 设备完成安装、试运转、验收合格后,卖方提供13%全额增值税发票,买方向卖方付合同总价90%的货款。设备质保期满后,买方对设备无质量异议,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卖方须接受不超过6个月的承兑汇票。付款方式偏离 (略) 理。 |
5 | 履约保证金 | 无 |
6 | 质保期和保证金 | 本合同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货物投入使用之日起12个月,质保金为合同金额的10%,此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依据买方使用单位出具的无异议报告,由买方向卖方支付。 |
7 | 投标要求 | 投标时,应对所报产品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及质量技术标准描述完整。与竞价内容有技术或商务偏离的,投标时应作偏离描述。竞价采购人可调整该投标价格,但调整的投标价格仅作比较之用,投标人的原投标价仍然不变。技术条款有负偏离的,任何一条星号(*)条款负偏离的, (略) 理;非星号条款负偏离超过3项(含3项), (略) 理。 |
8 | 供货范围 | 对关系到产品价格、质量的主要部件,要注明原材料的材质、规格等信息,必要时,组件和总成件要注明供货范围。 |
9 | 品牌或制造商 | “物料描述”栏含品牌(或制造商)的仅为参考,投标人须注明拟供产品品牌(或制造商);“品牌或制造商”栏明确物资品牌(或制造商)的,投标人须按该品牌(或制造商)报价,否则视为废标。 |
10 | 定标规则 | 有效报价的分项最低为定标依据 |
1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日起60日内。 |
12 | 合同签订方式 | 中标单位与九华新材/ (略) 直接签订两方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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