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2025年度“银龄安康”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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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2025年度“银龄安康”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项目询价公告

  根据广东省老龄办、省民政厅、 (略) 《关于实施“银龄安康行动”的通知》(粤老龄办〔2014〕9号) (略) 老龄办、 (略) 、 (略) 《关于进一步推进“银龄安康行动”工作的通知》(江老龄办〔2017〕12号)精神, (略) (略) (略) 60周岁及以上的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人员购买2025年度“银龄安康”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现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参加报价。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 (略) 2025年度“银龄安康”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项目。

  (二)采购方式:询价(最低价法)。

  (三)项目内容: (略) 60周岁及以上的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人员(截至2024年11月, (略) 共有#人)购买2025年度“银龄安康”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如果签订保险合同时,总人数在今年11月基数的基础上正负变动2%以内,则按照#人支付保费总额;如果总人数变动超出2%,则按相应比例增减支付金额。

  (四)采购需求:本次采购通过询价方式选择1家保险机构,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采购保费总额最低价者。

  (五)保险项目:

  1.意外伤害身故:意外伤害是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主要包括:乘坐公交车或其它交通工具,户内外及公共场所发生的交通事故、磕碰、摔倒、高空坠物等意外人身伤害。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保险人按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扣除已给付伤残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障金额不低于6000元。

  2.意外伤害伤残: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体伤残的,保险人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按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 (略) 伤残的伤残等级(10级281项)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不低于下表给付比例:

  伤残等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表

  伤残等级

  1级

  2级

  3级

  4级

  5级

  6级

  7级

  8级

  9级

  10级

  给付比例

  100%

  90%

  80%

  70%

  60%

  50%

  40%

  30%

  20%

  10%

  3. (略) 津贴:在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其他 (略) 治疗,保险人按合 (略) 日定额给付金额 (略) 日数给付保险金, (略) 的给付日数以九十日为限。被保 (略) 的,累计给付日数以一百八十日为限。保障金额每天不少于60元。

  二、项目期限

  自投保之日起后一个保险年度,即2025年1月1日0时至2025年12月31日24时止)。

  三、资格要求

  (一)询价参与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2-2024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询价参与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经国家金融监 (略) (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具有国家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询价申请人若为分支机构参与询价的,每个独立法人资格主 (略) 或支公司参与本次询价。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询价参与人应成立专门的项目组,设置固定的项目负责人和联系人,按询价人要求完成工作任务。项目负责人在实施过程中不能更换,如需更换,必须得到询价人同意;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3人。

  (五)需提供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3.国家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复印件。

  4.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5.项目报价表。

  6.履约承诺、 (略) 点清单等其他有关材料。

  以上材料加盖公章后,在要求的时间 (略) (略) 。

  四、报价时间

  2024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9日

  五、报送方式

  询价参与人提供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和PDF格式电子版,同时需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收件地址: (略) (略) 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科( (略) (略) (略) 18号),联系人:邢小姐,联系方式:0750-#,邮箱:*@*ttp://**。

  六、报送时间

  询价参与人需在2024年12月19日前将相关材 (略) (略) ,逾期送达视为报价无效。

  七、评审方式

   (略) (略) 评审人员,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以询价公告规定的条件为依据,采用保费总额最低价法从中确定1家保险机构。若价格相同, (略) (略) 点多者,方便被保险人迅速及时得到理赔。本项目询价采购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1.参与询价文件组成及格式要求

   2.参与询价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3.项目参与询价及履约承诺函

   4.项目报价表

   5.参与询价人基本情况介绍


  根据广东省老龄办、省民政厅、 (略) 《关于实施“银龄安康行动”的通知》(粤老龄办〔2014〕9号) (略) 老龄办、 (略) 、 (略) 《关于进一步推进“银龄安康行动”工作的通知》(江老龄办〔2017〕12号)精神, (略) (略) (略) 60周岁及以上的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人员购买2025年度“银龄安康”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现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参加报价。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 (略) 2025年度“银龄安康”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项目。

  (二)采购方式:询价(最低价法)。

  (三)项目内容: (略) 60周岁及以上的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人员(截至2024年11月, (略) 共有#人)购买2025年度“银龄安康”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如果签订保险合同时,总人数在今年11月基数的基础上正负变动2%以内,则按照#人支付保费总额;如果总人数变动超出2%,则按相应比例增减支付金额。

  (四)采购需求:本次采购通过询价方式选择1家保险机构,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采购保费总额最低价者。

  (五)保险项目:

  1.意外伤害身故:意外伤害是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主要包括:乘坐公交车或其它交通工具,户内外及公共场所发生的交通事故、磕碰、摔倒、高空坠物等意外人身伤害。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保险人按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扣除已给付伤残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障金额不低于6000元。

  2.意外伤害伤残: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体伤残的,保险人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按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 (略) 伤残的伤残等级(10级281项)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不低于下表给付比例:

  伤残等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表

  伤残等级

  1级

  2级

  3级

  4级

  5级

  6级

  7级

  8级

  9级

  10级

  给付比例

  100%

  90%

  80%

  70%

  60%

  50%

  40%

  30%

  20%

  10%

  3. (略) 津贴:在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其他 (略) 治疗,保险人按合 (略) 日定额给付金额 (略) 日数给付保险金, (略) 的给付日数以九十日为限。被保 (略) 的,累计给付日数以一百八十日为限。保障金额每天不少于60元。

  二、项目期限

  自投保之日起后一个保险年度,即2025年1月1日0时至2025年12月31日24时止)。

  三、资格要求

  (一)询价参与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2-2024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询价参与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经国家金融监 (略) (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具有国家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询价申请人若为分支机构参与询价的,每个独立法人资格主 (略) 或支公司参与本次询价。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询价参与人应成立专门的项目组,设置固定的项目负责人和联系人,按询价人要求完成工作任务。项目负责人在实施过程中不能更换,如需更换,必须得到询价人同意;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3人。

  (五)需提供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3.国家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复印件。

  4.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5.项目报价表。

  6.履约承诺、 (略) 点清单等其他有关材料。

  以上材料加盖公章后,在要求的时间 (略) (略) 。

  四、报价时间

  2024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9日

  五、报送方式

  询价参与人提供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和PDF格式电子版,同时需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收件地址: (略) (略) 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科( (略) (略) (略) 18号),联系人:邢小姐,联系方式:0750-#,邮箱:*@*ttp://**。

  六、报送时间

  询价参与人需在2024年12月19日前将相关材 (略) (略) ,逾期送达视为报价无效。

  七、评审方式

   (略) (略) 评审人员,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以询价公告规定的条件为依据,采用保费总额最低价法从中确定1家保险机构。若价格相同, (略) (略) 点多者,方便被保险人迅速及时得到理赔。本项目询价采购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1.参与询价文件组成及格式要求

   2.参与询价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3.项目参与询价及履约承诺函

   4.项目报价表

   5.参与询价人基本情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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