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标识标牌宣传设计制作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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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标识标牌宣传设计制作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 (略) 常用标识标牌宣传设计制作项目
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湖北捷舜 (略) (略) (略) 的委托, (略) (略) 常用标识标牌宣传设计制作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略) (略) 常用标识标牌宣传设计制作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湖北捷舜 (略) (略) (http://**)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6日09:0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
  2. 项目名称: (略) (略) 常用标识标牌宣传设计制作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采购预算:#元
  5. 最高限价:#元
  6. 采购需求: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7.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8.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 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是(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16日00:00时至2024年12月20日23:59时;

2.地点:湖北捷舜 (略) (略) (http://**);

3.方式:

3.1供应商应在湖北捷舜 (略) (略) (http://**)完成主体机构注册并办理云签章( (略) 上主体机构注册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可拨打电话400-112-9919或咨询客服QQ:#);

3.2登录湖北捷舜 (略) (略) (http://**)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

4.售价:每份¥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1.提交时间:2024年12月21日00:00时;

2.截止时间(磋商时间):2024年12月26日09:00时(拒收逾期上传的磋商文件);

3.地点:湖北捷舜 (略) (略) (http://**)进行上传递交。

五、开启时间

时间:2024年12月26日09:00时;

地点:湖北捷舜 (略) (略) (http://**)(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在线开标,供应商不用到开标现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1.1中小微企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2监狱企业: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绿色发展: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 (略)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 (略)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支持节能环保产品参与;

1.5信息安全产品:根据《湖北省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2023日历天版)》,支持该目 (略) 于有效期内的创新产品参与;

1.6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执行《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财采发〔2020〕5号)。

2.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湖北捷舜 (略) 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

3.本项目预算金额为年度概算,供应商按综合单价报价,即供应商报价≤最高综合单价限价,否则报价为无 (略) 理,供应商所报综合单价,只作为报价得分计算依据,具体结算金额根据供应商成交分项明细报价据实结算。

八、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略) (略)

地 址: (略) 祥云大道19号

联系方式:黄先生 0724-#     

2.采购代理机构:湖北捷舜 (略)

地 址: (略) 镜月湖大道18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 0724-#  

九、公告媒体

湖北捷舜 (略) (略) (http://**)

湖北捷舜 (略)

二0二四年十二月十五日

","proBiddingProjectNumber":"#


信息来源:http://**

(略) (略) 常用标识标牌宣传设计制作项目
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湖北捷舜 (略) (略) (略) 的委托, (略) (略) 常用标识标牌宣传设计制作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略) (略) 常用标识标牌宣传设计制作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湖北捷舜 (略) (略) (http://**)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6日09:0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
  2. 项目名称: (略) (略) 常用标识标牌宣传设计制作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采购预算:#元
  5. 最高限价:#元
  6. 采购需求: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7.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8.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 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是(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16日00:00时至2024年12月20日23:59时;

2.地点:湖北捷舜 (略) (略) (http://**);

3.方式:

3.1供应商应在湖北捷舜 (略) (略) (http://**)完成主体机构注册并办理云签章( (略) 上主体机构注册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可拨打电话400-112-9919或咨询客服QQ:#);

3.2登录湖北捷舜 (略) (略) (http://**)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

4.售价:每份¥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1.提交时间:2024年12月21日00:00时;

2.截止时间(磋商时间):2024年12月26日09:00时(拒收逾期上传的磋商文件);

3.地点:湖北捷舜 (略) (略) (http://**)进行上传递交。

五、开启时间

时间:2024年12月26日09:00时;

地点:湖北捷舜 (略) (略) (http://**)(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在线开标,供应商不用到开标现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1.1中小微企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2监狱企业: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绿色发展: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 (略)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 (略)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支持节能环保产品参与;

1.5信息安全产品:根据《湖北省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2023日历天版)》,支持该目 (略) 于有效期内的创新产品参与;

1.6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执行《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财采发〔2020〕5号)。

2.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湖北捷舜 (略) 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

3.本项目预算金额为年度概算,供应商按综合单价报价,即供应商报价≤最高综合单价限价,否则报价为无 (略) 理,供应商所报综合单价,只作为报价得分计算依据,具体结算金额根据供应商成交分项明细报价据实结算。

八、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略) (略)

地 址: (略) 祥云大道19号

联系方式:黄先生 0724-#     

2.采购代理机构:湖北捷舜 (略)

地 址: (略) 镜月湖大道18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 0724-#  

九、公告媒体

湖北捷舜 (略) (略) (http://**)

湖北捷舜 (略)

二0二四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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