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2024年下半年度余姚市小额工程建设项目评审专家库评审专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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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2024年下半年度余姚市小额工程建设项目评审专家库评审专家的公告

为进一 (略) 小额工程建设项目交易评审工作需要,完善小额工程评审专家库全流程电子化应用,确保评审公平公正和廉洁高效,根据《 (略) 小额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办法》《 (略) 小额工程建设项目评审专家库和评审专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要求, (略) 范围内公开集 (略) 小额工程建设项目评审专家库(以下简称“市评审专家库”)评审专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8日

二、征集专业

详见附件2评审专家专业分类目录。

三、申报条件

(一)评审专家基本条件

1、廉洁自律,作风正派,秉公办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纪律, (略)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的监督管理;

2、熟悉评审项目招投标(发包)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熟练掌握相关工程技术、经济及管理方面的理论知识,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3、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

(1)取得高级职称;

(2)取得中级职称或取得国家人事部门认可的各类工程技术、经济、法律等相关执业(职业)资格时间满5年。

4、具有与申请专业类别相关的实践经验;

5、健康状况良好,能胜任评审工作,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

6、能独立通过电子计算机完成评审工作;

7、能够认真、公正地履行职责,无因招投标活动和其他犯罪而受到行政、 (略) 罚或被其他专家库除名、解聘、清退和取消评审(标)专家资格的及被列为失信执行人或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

浙江省综合评标专家库、 (略) 综合评标专家库的在库人员截图上传评标专业等相关在库信息,可优先入库。

(二)评审专家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曾被国家各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评标(评审)专家库予以除名、解聘或清退的;

2、曾因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略) 罚的;

3、受 (略) 罚的;

4、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列入严重失信名单(黑名单)。

四、申报程序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据实填写《 (略) 小额工程建设项目评审专家资格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本人照片、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近3个月单位社保证明等相关原件资料,以上资料请以PDF电子扫描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邮箱地址:*@*63.com。申请人应对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略) 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专家候选人经培训考试合格 (略) 小额工程建设项目评审专家库专家聘书,聘期3年。

五、申报要求

1、合理申报评审专业。本次专家征聘,申请人应对照评审专家专业分类目录(附件2),结合自身实际工作经历、执业能力,选择相应的评审专业,选定到最末一级,每人申报专业不得超过3个。

2、主动填报回避单位。填报本人需回避单位的法定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回避原因。申请人须回避单位包括:

(1)本人现任职单位、退休时单位以及持股单位;

(2)本人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控股或被控股单位、同一法定代表人单位;

(3)本人3年内曾任职(包括一般职务)或担任顾问单位;

(4)配偶及直系亲属(父母、子女)任职或担任顾问单位;

(5)本人近亲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主要负责人的单位;

(6)职业(执业)资格证书注册(或登记)单位;

(7)其他可能影响本人公正评审须回避的单位。

六、其他

联系地址: (略) 梨洲街道 (略) 2号南雷大厦305室

联系人:王维

联系电话:0574-#



附件:

1. (略) 小额工程建设项目评审专家资格申请表

2.评审专家专业分类目录




(略) 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

2024年11月27日


为进一 (略) 小额工程建设项目交易评审工作需要,完善小额工程评审专家库全流程电子化应用,确保评审公平公正和廉洁高效,根据《 (略) 小额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办法》《 (略) 小额工程建设项目评审专家库和评审专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要求, (略) 范围内公开集 (略) 小额工程建设项目评审专家库(以下简称“市评审专家库”)评审专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8日

二、征集专业

详见附件2评审专家专业分类目录。

三、申报条件

(一)评审专家基本条件

1、廉洁自律,作风正派,秉公办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纪律, (略)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的监督管理;

2、熟悉评审项目招投标(发包)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熟练掌握相关工程技术、经济及管理方面的理论知识,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3、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

(1)取得高级职称;

(2)取得中级职称或取得国家人事部门认可的各类工程技术、经济、法律等相关执业(职业)资格时间满5年。

4、具有与申请专业类别相关的实践经验;

5、健康状况良好,能胜任评审工作,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

6、能独立通过电子计算机完成评审工作;

7、能够认真、公正地履行职责,无因招投标活动和其他犯罪而受到行政、 (略) 罚或被其他专家库除名、解聘、清退和取消评审(标)专家资格的及被列为失信执行人或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

浙江省综合评标专家库、 (略) 综合评标专家库的在库人员截图上传评标专业等相关在库信息,可优先入库。

(二)评审专家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曾被国家各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评标(评审)专家库予以除名、解聘或清退的;

2、曾因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略) 罚的;

3、受 (略) 罚的;

4、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列入严重失信名单(黑名单)。

四、申报程序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据实填写《 (略) 小额工程建设项目评审专家资格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本人照片、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近3个月单位社保证明等相关原件资料,以上资料请以PDF电子扫描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邮箱地址:*@*63.com。申请人应对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略) 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专家候选人经培训考试合格 (略) 小额工程建设项目评审专家库专家聘书,聘期3年。

五、申报要求

1、合理申报评审专业。本次专家征聘,申请人应对照评审专家专业分类目录(附件2),结合自身实际工作经历、执业能力,选择相应的评审专业,选定到最末一级,每人申报专业不得超过3个。

2、主动填报回避单位。填报本人需回避单位的法定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回避原因。申请人须回避单位包括:

(1)本人现任职单位、退休时单位以及持股单位;

(2)本人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控股或被控股单位、同一法定代表人单位;

(3)本人3年内曾任职(包括一般职务)或担任顾问单位;

(4)配偶及直系亲属(父母、子女)任职或担任顾问单位;

(5)本人近亲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主要负责人的单位;

(6)职业(执业)资格证书注册(或登记)单位;

(7)其他可能影响本人公正评审须回避的单位。

六、其他

联系地址: (略) 梨洲街道 (略) 2号南雷大厦305室

联系人:王维

联系电话:0574-#



附件:

1. (略) 小额工程建设项目评审专家资格申请表

2.评审专家专业分类目录




(略) 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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