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船用低速柴油机NOx排放试验测试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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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船用低速柴油机NOx排放试验测试项目采购公告

2025年度船用低速柴油机NOx排放试验测试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发布时间:2024-12-10

2025年度船用低速柴油机NOx排放试验测试项目

招标公告

编号:GDF-JJ-004-2024

靖江分公司因业务需要,需通过招标方式,采购本公司生产船用低速柴油机的NOx排放试验测试(下简称排放测试)技术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广州 (略) 靖江分公司(以下简称“靖江分公司” )是广柴股份的下属单位,是从事低速柴油机生产的非法人国有控股企业。是从事船用中、低速柴油机生产的非独立法人国有控股企业 ,具备船用中、低速柴油机产品售前技术服务、生产、售后工程服务能力。目前主要产品有330mm、350mm、420mm、500mm等缸径系列低速机,产品功率范围2880kW-#kW,产品广泛用于各种船舶。计划通过此次邀请招标,选取3 (略) 2025年度船用低速柴油机NOx排放试验测试技术服务。

1.1. 项目名称:船用低速柴油机NOx排放试验测试项目

1.2. 项目性质/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3. 项目编号:GDF-JJ-004-2024

1.4. 项目标的采购内容、数量、服务期:

采购内容

数量

服务期

船用低速柴油机NOx排放试验测试项目

1项

服务期限为12个月

2. 投标人须知

2.1.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 500 万元(含)以上,且资信良好。

2.1.2. 投标人应必须具有国家核发至今有效的《营业执照》、中国船级社颁发的《产品检测和试验机构认可证书》等合法证件;可提供国家认可的准许抵扣进项税额的正规技术服务类发票, (略) 名义开户的银行帐号;

2.1.3. 投标人必须具有一年以上低速机排放测试的经验。

2.2. 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相符::企业营业执照、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对代理人的委托授权书(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则免此项)、《投标单位基本情况表》、《投标报价表》、《产品检测和试验机构认可证书》、近三年服务项目及其他相关合同业绩证明、测试设备清单(应包括名称、型号、生产厂、采用的测试方法、量程范围)、测试人员的简历及学历证明、测试大纲、其他证明机构有柴油机排放相关技术和科研能力的材料。

投标人须把以上资料一起采用信封密封,贴封条并加盖单位公章。

2.3. 评分权重:价格60%、履约能力15%、相关业绩10%、服务质量10%、技术研发能力5%。

2.4. 投标报价:投标人须以试验类别报价,详见附件二; 该价格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报告费、文件编制费、税费及其他与完成测试服务相关的不可预见费用。

2.5. 通过资格审查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4家,应重新招标。

2.6. 按评分标 (略) ,经本公司对中标人报价进行议价后,确定最终合同执行价格。

2.7. 如入围单位放弃中标资格由评标得分高至低递补新的入围单位。

2.8. 投标人须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可配合执行测试费用季度结的付款方式;具有严格的质量控制制度,保证突发事件信息及时反馈及解决。

3. 投标文件的递交

3.1.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2024年12月11日9时至2024年12月20日16时

3.2.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16时

3.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经济技 (略) (略) 9号广州 (略) 靖江分公司综合办公室

3.4.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3日

3.5.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 开标时,出现如下情况之一的为无效标:

4.1. 投标书的关键内容模糊或不能辨认的;

4.2. 投标书未密封和未在封条上加盖公章的。

4.3. 投标书资料不齐全、不真实或与其他投标单位串通投标的。

5.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 (略) 靖江分公司

地址: (略) 经济技 (略) (略) 9号

联系人:王小姐

电话:#

电子邮箱:*@*ttp://**

2025年度船用低速柴油机NOx排放试验测试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发布时间:2024-12-10

2025年度船用低速柴油机NOx排放试验测试项目

招标公告

编号:GDF-JJ-004-2024

靖江分公司因业务需要,需通过招标方式,采购本公司生产船用低速柴油机的NOx排放试验测试(下简称排放测试)技术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广州 (略) 靖江分公司(以下简称“靖江分公司” )是广柴股份的下属单位,是从事低速柴油机生产的非法人国有控股企业。是从事船用中、低速柴油机生产的非独立法人国有控股企业 ,具备船用中、低速柴油机产品售前技术服务、生产、售后工程服务能力。目前主要产品有330mm、350mm、420mm、500mm等缸径系列低速机,产品功率范围2880kW-#kW,产品广泛用于各种船舶。计划通过此次邀请招标,选取3 (略) 2025年度船用低速柴油机NOx排放试验测试技术服务。

1.1. 项目名称:船用低速柴油机NOx排放试验测试项目

1.2. 项目性质/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3. 项目编号:GDF-JJ-004-2024

1.4. 项目标的采购内容、数量、服务期:

采购内容

数量

服务期

船用低速柴油机NOx排放试验测试项目

1项

服务期限为12个月

2. 投标人须知

2.1.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 500 万元(含)以上,且资信良好。

2.1.2. 投标人应必须具有国家核发至今有效的《营业执照》、中国船级社颁发的《产品检测和试验机构认可证书》等合法证件;可提供国家认可的准许抵扣进项税额的正规技术服务类发票, (略) 名义开户的银行帐号;

2.1.3. 投标人必须具有一年以上低速机排放测试的经验。

2.2. 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相符::企业营业执照、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对代理人的委托授权书(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则免此项)、《投标单位基本情况表》、《投标报价表》、《产品检测和试验机构认可证书》、近三年服务项目及其他相关合同业绩证明、测试设备清单(应包括名称、型号、生产厂、采用的测试方法、量程范围)、测试人员的简历及学历证明、测试大纲、其他证明机构有柴油机排放相关技术和科研能力的材料。

投标人须把以上资料一起采用信封密封,贴封条并加盖单位公章。

2.3. 评分权重:价格60%、履约能力15%、相关业绩10%、服务质量10%、技术研发能力5%。

2.4. 投标报价:投标人须以试验类别报价,详见附件二; 该价格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报告费、文件编制费、税费及其他与完成测试服务相关的不可预见费用。

2.5. 通过资格审查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4家,应重新招标。

2.6. 按评分标 (略) ,经本公司对中标人报价进行议价后,确定最终合同执行价格。

2.7. 如入围单位放弃中标资格由评标得分高至低递补新的入围单位。

2.8. 投标人须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可配合执行测试费用季度结的付款方式;具有严格的质量控制制度,保证突发事件信息及时反馈及解决。

3. 投标文件的递交

3.1.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2024年12月11日9时至2024年12月20日16时

3.2.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16时

3.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经济技 (略) (略) 9号广州 (略) 靖江分公司综合办公室

3.4.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3日

3.5.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 开标时,出现如下情况之一的为无效标:

4.1. 投标书的关键内容模糊或不能辨认的;

4.2. 投标书未密封和未在封条上加盖公章的。

4.3. 投标书资料不齐全、不真实或与其他投标单位串通投标的。

5.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 (略) 靖江分公司

地址: (略) 经济技 (略) (略) 9号

联系人:王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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