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共体关于第三方售电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 (略) (略) 场化改革的通知》〔2021〕1439号等有关规定, (略) “第三方售电服务” (略) 内议价,欢迎具备本项目投标资质要求且能够及时提供相关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拟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总价(元) | 备注 |
第三方售电服务 | 1年 | / | 入围浙江售电企业目录 |
二、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相关资质齐全,符合国家售电经营资格、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 (略) 《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准入条件,在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完成公示、承诺、注册、备案程序,具备开展电力交易的购销售电资格。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1.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6日—2024年12月18日
2.报名方式:邮件方式报名,根据附件1表格内容,发送“报名表”*@*63.com。
3.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8日 17:00
4.供应商参加开标现场需提供相关资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总务物资采购现场提交资料》,提供的纸质资料一正三副,需加盖公司印章。未参加报名的原则上不接受现场谈判。
5.现场谈判时间:2024年12月19日 上午10:00
6.地点:磁共振隔壁大厅电梯直达三楼(阳光谈判室)
四、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0576-*
(略) (略) 医共体
2024年12月1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 (略) (略) 场化改革的通知》〔2021〕1439号等有关规定, (略) “第三方售电服务” (略) 内议价,欢迎具备本项目投标资质要求且能够及时提供相关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拟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总价(元) | 备注 |
第三方售电服务 | 1年 | / | 入围浙江售电企业目录 |
二、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相关资质齐全,符合国家售电经营资格、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 (略) 《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准入条件,在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完成公示、承诺、注册、备案程序,具备开展电力交易的购销售电资格。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1.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6日—2024年12月18日
2.报名方式:邮件方式报名,根据附件1表格内容,发送“报名表”*@*63.com。
3.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8日 17:00
4.供应商参加开标现场需提供相关资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总务物资采购现场提交资料》,提供的纸质资料一正三副,需加盖公司印章。未参加报名的原则上不接受现场谈判。
5.现场谈判时间:2024年12月19日 上午10:00
6.地点:磁共振隔壁大厅电梯直达三楼(阳光谈判室)
四、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0576-*
(略) (略) 医共体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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