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双辽市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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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双辽市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名单公示

  按照《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发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2024年省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项目实施方案(指南)的通知》(吉农计财发[2024]3号)文件要求, (略) 农村经济管理总 (略) 联合发文,制定了《 (略) 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双农经财联文[2024]3号)文件,发至各乡镇(街)人民政府( (略) )组织申报实施。

  市农经部门对乡镇(街)所报项目资料进行复审,确定补助对象及金额,现将相关信息公示7天,如有异议,请 (略) 农村经济管理总站联系,确保中央财政资金扶持对象及金额公开、公平、公正。

   (略) 农村经济管理总站联系电话:0434-#

  附件: (略) 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名单

   (略) 农村经济管理总站

  2024年12月16日

  初审:彭凤龙

  复审:田晓辉

  终审:李志平

  按照《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发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2024年省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项目实施方案(指南)的通知》(吉农计财发[2024]3号)文件要求, (略) 农村经济管理总 (略) 联合发文,制定了《 (略) 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双农经财联文[2024]3号)文件,发至各乡镇(街)人民政府( (略) )组织申报实施。

  市农经部门对乡镇(街)所报项目资料进行复审,确定补助对象及金额,现将相关信息公示7天,如有异议,请 (略) 农村经济管理总站联系,确保中央财政资金扶持对象及金额公开、公平、公正。

   (略) 农村经济管理总站联系电话:0434-#

  附件: (略) 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名单

   (略) 农村经济管理总站

  2024年12月16日

  初审:彭凤龙

  复审:田晓辉

  终审:李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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