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城区避难溪建筑渣土利用中心项目基础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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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阳城区避难溪建筑渣土利用中心项目基础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略) 避难溪建筑渣土利用中心项目(基础设施工程)已由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证代码:2405-04-0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长阳清源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湖北中楚 (略)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次工程招标的具体事宜,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 (略) 避难溪建筑渣土利用中心项目(基础设施工程)

2. 建设地点: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避难溪

3. 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管理用房一栋建筑面积308.04平方米,新建一条施工便道192.2m,对现 (略) 进行修整,新建钢制防撞护栏428m,对现有磅房进行修复, (略) 自动洗车槽,新建浆砌石挡土墙35m,以及配套水、电、设备等。

4.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图、招标说明、招标答疑及工程量清单涵盖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5. 招标控制价:*.06元

6.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8. 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杜绝发生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如下:

1. 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略) 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3.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拟派承担本工程项目负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证书上记载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

5. 拟派承担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 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当专职安全员为1人时,该专职安全员须为综合类(C3证);当专职安全员大于1人时,

其中一人必须具有综合类(C3证)或分别具有负责土建(C2证)和机械安全管理(C1证)的专职安全员,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1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施工员或质量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总配备人数不少于5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提供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提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补充说明:(1)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长阳境内担任不超过3个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 (略) 站查询其真伪( (略) 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投标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7. 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应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24年10月(含)以来任意1个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8. 投标人须为“ (略) 场监管 (略) ”( (略) )登记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能证明 (略) 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9.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0.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本项目适用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库[2020]46号)及其相关配套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参加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作无 (略) 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身份参与本项目投标。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只接受供应商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报名人须按以下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及资料复印件于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3日(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5:00时至17:00时,在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皇家*号2号楼2803室,向湖北中楚 (略) 领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2025年1月6日14:30时之前将密封完好的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到湖北中楚 (略)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皇家*号2号楼2803室),供应商代表 (略) 相关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出席公开招标会议,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标书,恕不接受。

七、开标会

时间:2025年1月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北中楚 (略) (皇家*号2号楼2803室)

八、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4年12月17日。招标文件领取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九、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体:《长阳清江水务 (略) 》官网(http://**)
十一、联系方式

1. 异议联系人:余雪婷

异议联系电话:*

2. 招标人:长阳清源 (略)

地址:长阳龙舟坪镇东 (略)

联系人:李梦杨

联系电话:*

3. 代理机构:湖北中楚 (略)

地址: (略) (略) 发展大道176号兴城大厦A座10层1001

联系人:余雪婷

联系电话:*

4. 行业主管部门: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 (略)

联系电话:0717-*

5.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发 (略)

联系电话:0717-*

湖北中楚 (略)

2024年12月16日

一、招标条件

(略) 避难溪建筑渣土利用中心项目(基础设施工程)已由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证代码:2405-04-0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长阳清源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湖北中楚 (略)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次工程招标的具体事宜,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 (略) 避难溪建筑渣土利用中心项目(基础设施工程)

2. 建设地点: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避难溪

3. 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管理用房一栋建筑面积308.04平方米,新建一条施工便道192.2m,对现 (略) 进行修整,新建钢制防撞护栏428m,对现有磅房进行修复, (略) 自动洗车槽,新建浆砌石挡土墙35m,以及配套水、电、设备等。

4.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图、招标说明、招标答疑及工程量清单涵盖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5. 招标控制价:*.06元

6.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8. 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杜绝发生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如下:

1. 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略) 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3.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拟派承担本工程项目负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证书上记载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

5. 拟派承担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 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当专职安全员为1人时,该专职安全员须为综合类(C3证);当专职安全员大于1人时,

其中一人必须具有综合类(C3证)或分别具有负责土建(C2证)和机械安全管理(C1证)的专职安全员,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1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施工员或质量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总配备人数不少于5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提供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提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补充说明:(1)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长阳境内担任不超过3个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 (略) 站查询其真伪( (略) 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投标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7. 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应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24年10月(含)以来任意1个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8. 投标人须为“ (略) 场监管 (略) ”( (略) )登记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能证明 (略) 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9.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0.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本项目适用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库[2020]46号)及其相关配套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参加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作无 (略) 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身份参与本项目投标。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只接受供应商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报名人须按以下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及资料复印件于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3日(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5:00时至17:00时,在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皇家*号2号楼2803室,向湖北中楚 (略) 领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2025年1月6日14:30时之前将密封完好的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到湖北中楚 (略)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皇家*号2号楼2803室),供应商代表 (略) 相关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出席公开招标会议,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标书,恕不接受。

七、开标会

时间:2025年1月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北中楚 (略) (皇家*号2号楼2803室)

八、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4年12月17日。招标文件领取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九、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体:《长阳清江水务 (略) 》官网(http://**)
十一、联系方式

1. 异议联系人:余雪婷

异议联系电话:*

2. 招标人:长阳清源 (略)

地址:长阳龙舟坪镇东 (略)

联系人:李梦杨

联系电话:*

3. 代理机构:湖北中楚 (略)

地址: (略) (略) 发展大道176号兴城大厦A座10层1001

联系人:余雪婷

联系电话:*

4. 行业主管部门: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 (略)

联系电话:0717-*

5.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发 (略)

联系电话:0717-*

湖北中楚 (略)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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