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级12338妇联维权服务中心运行服务的招标公告
根据工作安排,安徽省妇联决定公开招标采购第三方负责省级(略)妇联维权服务中心日常运行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预算
省级(略)妇联维权服务中心运行服务,合同预算价为人民币8.(略)元。
二、服务内容
根据《信访工作条例》、全国妇联《关于推进(略)妇联维权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和省妇联《关于推进安徽省(略)妇联维权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等要求,第三方服务方需提供:
1.信访接待办理。落实信访工作法治化要求,按照《信访工作条例》和妇联组织信访工作规定及(略)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建设意见等要求,依法办理群众通过来信、来访、 (略) 上信访等方式提出的投诉请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2.婚姻家庭纠纷调解。配合法官、检察官、调解员等 (略) 化解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推动建立平等、和谐、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3.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转介。履行发现报告义务,在服务过程中发现侵权个案及救助线索的,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协同多方资源力量,为符合条件的妇女儿童和家庭提供法律支持及生活帮助。
4.法律政策咨询解答。答复群众有关法律政策方面的线上线下咨询,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引导群众全面准确理解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为群众依法维权提供指导与帮助。
5.法治宣传教育。在维权服务过程中,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普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律知识,提高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三、服务期限和要求
1.本次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合同到期后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及综合评价情况可续签一年;
2.第三方主要负责日常群众接待,信息记录及录入、整理归档(包括纸质和电子档),定期进行分析、总结上报;负责对 (略) 线上咨询解答回复;
3.第三方工作人员相对稳定,非经省妇联许可,不得中途更换选派人员;工作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的,省妇联有权要求调换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省妇联制定的工作纪律或被有效投诉的,扣减相应支付给服务方的费用,情节严重的,省妇联可解除服务协议。
四、资格条件
1.第三方需为有资质的律师事务所;
2.需熟悉妇女儿童权益保障领域相关工作及信访接待流程;
3.第三方及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国家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潜在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六、询价规则
为保证服务质量,本次询价采取综合评价方法确定供应商。第三方评比评分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实施方案(40分)服务方案规范、合理,方案设计能针对本项目特点,具备较强的可操作性,程序合理严谨,策略准确得当,及时完成规定的评价任务,得30- 40 分;服务方案基本规范、合理,具备可操作性,程序合理,能够及时完成服务工作,得20-29分;评价方案欠合理,可操作性不够高,可能不能完成服务工作,得1-19分;未提供实施方案不得分。
2.报价情况(20分)采取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3.人员配备(20分)第三方提供服务人数及负责人、一般人员从业资质(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六个月内的社保证明材料)。
4.企业业绩及荣誉(20分)提供近三年内业绩或荣誉,有为行政事业单位提供服务经历等(根据提供证明材料,相应评分)。
七、报送方式
安徽省妇联权益部统一接收纸质报价材料,材料须密封一式三份( (略) 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收件地址: (略) (略) 57号省妇联大厦1403室权益部。
联系人:熊亭玉
联系电话:0551-(略)
八、报送时间
报价单位需在2024年12月23日下午17:30前将报价材料送至指定地址,逾期送达视为报价无效。
九、评选方式
由安徽省妇联相关部室工作人员组成评选小组,根据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根据项目需求、报价单位条件、报价要求和实际相应报价情况等,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比较,并推荐评审结果。评审结果按省妇联有关规定呈批审定并进行公示。
根据工作安排,安徽省妇联决定公开招标采购第三方负责省级(略)妇联维权服务中心日常运行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预算
省级(略)妇联维权服务中心运行服务,合同预算价为人民币8.(略)元。
二、服务内容
根据《信访工作条例》、全国妇联《关于推进(略)妇联维权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和省妇联《关于推进安徽省(略)妇联维权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等要求,第三方服务方需提供:
1.信访接待办理。落实信访工作法治化要求,按照《信访工作条例》和妇联组织信访工作规定及(略)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建设意见等要求,依法办理群众通过来信、来访、 (略) 上信访等方式提出的投诉请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2.婚姻家庭纠纷调解。配合法官、检察官、调解员等 (略) 化解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推动建立平等、和谐、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3.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转介。履行发现报告义务,在服务过程中发现侵权个案及救助线索的,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协同多方资源力量,为符合条件的妇女儿童和家庭提供法律支持及生活帮助。
4.法律政策咨询解答。答复群众有关法律政策方面的线上线下咨询,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引导群众全面准确理解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为群众依法维权提供指导与帮助。
5.法治宣传教育。在维权服务过程中,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普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律知识,提高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三、服务期限和要求
1.本次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合同到期后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及综合评价情况可续签一年;
2.第三方主要负责日常群众接待,信息记录及录入、整理归档(包括纸质和电子档),定期进行分析、总结上报;负责对 (略) 线上咨询解答回复;
3.第三方工作人员相对稳定,非经省妇联许可,不得中途更换选派人员;工作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的,省妇联有权要求调换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省妇联制定的工作纪律或被有效投诉的,扣减相应支付给服务方的费用,情节严重的,省妇联可解除服务协议。
四、资格条件
1.第三方需为有资质的律师事务所;
2.需熟悉妇女儿童权益保障领域相关工作及信访接待流程;
3.第三方及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国家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潜在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六、询价规则
为保证服务质量,本次询价采取综合评价方法确定供应商。第三方评比评分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实施方案(40分)服务方案规范、合理,方案设计能针对本项目特点,具备较强的可操作性,程序合理严谨,策略准确得当,及时完成规定的评价任务,得30- 40 分;服务方案基本规范、合理,具备可操作性,程序合理,能够及时完成服务工作,得20-29分;评价方案欠合理,可操作性不够高,可能不能完成服务工作,得1-19分;未提供实施方案不得分。
2.报价情况(20分)采取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3.人员配备(20分)第三方提供服务人数及负责人、一般人员从业资质(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六个月内的社保证明材料)。
4.企业业绩及荣誉(20分)提供近三年内业绩或荣誉,有为行政事业单位提供服务经历等(根据提供证明材料,相应评分)。
七、报送方式
安徽省妇联权益部统一接收纸质报价材料,材料须密封一式三份( (略) 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收件地址: (略) (略) 57号省妇联大厦1403室权益部。
联系人:熊亭玉
联系电话:0551-(略)
八、报送时间
报价单位需在2024年12月23日下午17:30前将报价材料送至指定地址,逾期送达视为报价无效。
九、评选方式
由安徽省妇联相关部室工作人员组成评选小组,根据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根据项目需求、报价单位条件、报价要求和实际相应报价情况等,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比较,并推荐评审结果。评审结果按省妇联有关规定呈批审定并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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