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监狱警察职工生活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茶陵监狱警察职工生活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茶陵监狱警察职 (略) 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 ||
品目 | B*- (略) 理工程施工 | ||
采购单位 | 湖南省茶陵监狱 | ||
(略) 域 | 湖南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16日 13:34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8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湖南 (略) ( (略) (略) (略) 268号幸福大厦9楼909室开标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2月03日 15: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湖南 (略) ( (略) (略) (略) 268号幸福大厦9楼909室) | ||
预算金额 | ¥16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黄丹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湖南省茶陵监狱 | ||
采购单位地址 | 湖南茶陵县下东乡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黄先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湖南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略) 268号幸福大厦9楼909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志山:* | ||
附件: | |||
附件1 | 清单.zip |
①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企业资质,且安全生产 (略) 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 (略) ”查询为准);
②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及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③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④项目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数量均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本采购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不得少于4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施工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质量员1人、专职安全员1人(须同时具有负责土建和机械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当专职安全员为1人时,须为综合类;负责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应为机械类或综合类);以上配备人员要求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
⑤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且无在建工程。
⑥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具体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组成部分。(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其中供应商企业规模认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执行)。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茶陵监狱警察职 (略) 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 ||
品目 | B*- (略) 理工程施工 | ||
采购单位 | 湖南省茶陵监狱 | ||
(略) 域 | 湖南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16日 13:34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8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湖南 (略) ( (略) (略) (略) 268号幸福大厦9楼909室开标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2月03日 15: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湖南 (略) ( (略) (略) (略) 268号幸福大厦9楼909室) | ||
预算金额 | ¥16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黄丹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湖南省茶陵监狱 | ||
采购单位地址 | 湖南茶陵县下东乡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黄先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湖南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略) 268号幸福大厦9楼909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志山:* | ||
附件: | |||
附件1 | 清单.zip |
①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企业资质,且安全生产 (略) 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 (略) ”查询为准);
②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及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③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④项目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数量均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本采购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不得少于4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施工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质量员1人、专职安全员1人(须同时具有负责土建和机械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当专职安全员为1人时,须为综合类;负责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应为机械类或综合类);以上配备人员要求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
⑤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且无在建工程。
⑥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具体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组成部分。(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其中供应商企业规模认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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