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线加速器、主动脉球囊反驳泵、呼吸机、彩超等设备维修采购需求公开
(一)、产品、附件及零配件(含专用工具)运输保险及保管、备品备件的要求
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按出厂标准供应的主要备品备件/维修零配件价格清单及其制造商名称、地址、使用寿命。如采购人质保期后购买备品备件/维修零配件,其价格不能超过此清单价格及折扣。
2、备件服务(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针对以下内容出具的承诺书):
①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②特殊工具: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安装、维修所需的特殊专用工具(含维修软件)及清单,其费用包括在投标总价之内。
③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按出厂标准供应的主要备品备件价格清单及其制造商名称、地址。如采购人质保期后购买备品备件,其价格不能超过此清单价格。
④供应商应在设备正常有效期寿命内提供各种零备件维修、供应、更换服务。所需零配件根据采购人要求以最快方式迅速发送。
⑤货物使用期间,不得强制采购人货物零配件购新退旧。
3、供应商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4、针对本项目有易损配件的所有品种,要求供应商提供清单及报价。
5、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针对上述内容出具的承诺书。
(二)、技术服务(含培训)要求
1、成交人应向采购人随设备提供全套设备配件技术资料,并译成中文,费用已包括在投标价格之内。
(1)设备安装图;
(2)电气设备及系统原理图;
(3)电气设备及系 (略) 图;
(4)构件、机械安装图;
(5)安装、操作手册(包括电子版);
(6)故障代码表、维修密码,开放维修权限;
(7)维护和维修手册(包括电子版);
(8)详细维修用的资料和图纸(包含产品内部主要机械结构 (略) 、管路原理图、控制面板布置图、接线图、装配示意图);
(9)安装标准含技术规范;
(10)出厂检验报告及合格证;
(11)安装和验收报告(包括验收数据资料);
(12)易损件、零部件和备件清单及折扣,使用寿命;
(13)软件备份光盘。
2、成交人负责在现场向采购人的技术人员(包括医师和技师)直接提供保修、维修、使用培训服务。至采购人技术人员能正常操作设备的各种功能、简单的故障排除为止,所需费用由成交人负责。
3、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包含现场培训,远程培训次数不限。具体培训时间、地点由采购人另行确定。
二、相关标准:国家及行业管理部门对产品质量有其他要求的,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三、技术规格:详见附件参数设备维修清单
1.1服务时间:采购人指定时间。
1.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3服务方式:成交人免费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五、服务标准: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1 成交人负责保证配件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采购人规定的地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防护措施不妥而起配件锈蚀、损坏和丢失的任何责任或费用,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 成交人负责配件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 成交人应对提供的配件在运输、存放及交货过程中的毁损或灭失进行保险投保,负责其派出的安装、服务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1.4 采购人所需更换配件包装采用符合免疫标准的材料,适于长途运输,做到防潮、防雨、防锈、防震,包装箱上应用中文标出装运标记。
2、安装、调试与运行
2.1、成交人负责对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并达到验收标准,对安装调试错误所导致的设备损坏承担全部责任。
2.2、成交人应组建专业的技术团队,提供现场免费运输、安装、调试等服务。配件设备安装、调试服务期间,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驻现场。供应商拟投入的项目组成人员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须通过采购人的同意。项目组成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
2.3、项目完成后,成交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等,移交采购人。
3、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3.1 质保期:质保期6个月,质保期内全部免费维修与更换有缺陷的配件或部件。质保期满后,只收取用工费和投标时承诺的备品备件所需费用,先维修,维修验收合格后付维修款。以上设备每次维护维修后,应及时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记录。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
3.2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3.3售后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质保期内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技术问题支持,2小时内派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并解决问题。质保期外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技术问题支持,8小时内派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协商解决问题。
(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7×8小时的现场支援。
3.4供应商更换的配件必须保证设备原有的正常使用寿命及软件终身免费升级。
3.5如遇更换配件或其它特殊原因短时间内无法解决的,成交人需向采购人提供备用 (略) 临床医疗工作的正常开展。维修期间如无法提供备用机的,将按实际停机时间的两倍顺延保修期。
3、验收要求
3.1根据《 (略) (略) 关 (略)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国家、省、市、县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省、市、县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3.4项目验收时,成交人必须保证其供货、安装及调试能够正常运行,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1.投标报价要求
投标报价不允许超过采购预算价,否则认定为废标。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所有产品均须达到使用功能,报价应包括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括设备、备品备件的采购、包装、保险、运输、仓储、装卸费、设备检测费、安装调试、项目验收、人工、人员安全、商检费、人员保险、税金、利润、管理、售后服务、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等伴随服务费以及本章技术要求的所有费用。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包 (略) 场价格涨落及汇率、税率变动、政府政策及收纳问题)要求提高费用的标准,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付款人: (略) (略)
3.付款方式:维修完毕并经验收合格正常运行30天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部分款项,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也无维修纠纷、无售后服务纠纷、无其他经济和法律纠纷)15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付款方式按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的规定执行)。(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付 (略) 财务规定执行)
4.供应商负责更换配件需按采购人要求, (略) 相关系统对接,无条件免费开放其他连接所需端口,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包括材料费、人工费、运输费等)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5.供应商可自行踏勘现场,现场踏勘的费用及安全由各潜在供应商自行负责。风险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6.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标准执行。
7采购人如有补充事项,双方可在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
8.成交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递交(略)份(不分正副本)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胶装完好的投标文件纸质版和两份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或光盘)给采购人存档,否则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9.本项目评分标准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在成交结果公示后3个工作日内交采购人核验,未按要求提供或与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不一致或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其成交资格(★)。
10.供应商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谋取中标或者不能履约的,上报相关主 (略) 理。
11.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一)、产品、附件及零配件(含专用工具)运输保险及保管、备品备件的要求
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按出厂标准供应的主要备品备件/维修零配件价格清单及其制造商名称、地址、使用寿命。如采购人质保期后购买备品备件/维修零配件,其价格不能超过此清单价格及折扣。
2、备件服务(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针对以下内容出具的承诺书):
①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②特殊工具: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安装、维修所需的特殊专用工具(含维修软件)及清单,其费用包括在投标总价之内。
③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按出厂标准供应的主要备品备件价格清单及其制造商名称、地址。如采购人质保期后购买备品备件,其价格不能超过此清单价格。
④供应商应在设备正常有效期寿命内提供各种零备件维修、供应、更换服务。所需零配件根据采购人要求以最快方式迅速发送。
⑤货物使用期间,不得强制采购人货物零配件购新退旧。
3、供应商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4、针对本项目有易损配件的所有品种,要求供应商提供清单及报价。
5、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针对上述内容出具的承诺书。
(二)、技术服务(含培训)要求
1、成交人应向采购人随设备提供全套设备配件技术资料,并译成中文,费用已包括在投标价格之内。
(1)设备安装图;
(2)电气设备及系统原理图;
(3)电气设备及系 (略) 图;
(4)构件、机械安装图;
(5)安装、操作手册(包括电子版);
(6)故障代码表、维修密码,开放维修权限;
(7)维护和维修手册(包括电子版);
(8)详细维修用的资料和图纸(包含产品内部主要机械结构 (略) 、管路原理图、控制面板布置图、接线图、装配示意图);
(9)安装标准含技术规范;
(10)出厂检验报告及合格证;
(11)安装和验收报告(包括验收数据资料);
(12)易损件、零部件和备件清单及折扣,使用寿命;
(13)软件备份光盘。
2、成交人负责在现场向采购人的技术人员(包括医师和技师)直接提供保修、维修、使用培训服务。至采购人技术人员能正常操作设备的各种功能、简单的故障排除为止,所需费用由成交人负责。
3、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包含现场培训,远程培训次数不限。具体培训时间、地点由采购人另行确定。
二、相关标准:国家及行业管理部门对产品质量有其他要求的,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三、技术规格:详见附件参数设备维修清单
1.1服务时间:采购人指定时间。
1.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3服务方式:成交人免费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五、服务标准: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1 成交人负责保证配件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采购人规定的地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防护措施不妥而起配件锈蚀、损坏和丢失的任何责任或费用,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 成交人负责配件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 成交人应对提供的配件在运输、存放及交货过程中的毁损或灭失进行保险投保,负责其派出的安装、服务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1.4 采购人所需更换配件包装采用符合免疫标准的材料,适于长途运输,做到防潮、防雨、防锈、防震,包装箱上应用中文标出装运标记。
2、安装、调试与运行
2.1、成交人负责对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并达到验收标准,对安装调试错误所导致的设备损坏承担全部责任。
2.2、成交人应组建专业的技术团队,提供现场免费运输、安装、调试等服务。配件设备安装、调试服务期间,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驻现场。供应商拟投入的项目组成人员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须通过采购人的同意。项目组成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
2.3、项目完成后,成交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等,移交采购人。
3、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3.1 质保期:质保期6个月,质保期内全部免费维修与更换有缺陷的配件或部件。质保期满后,只收取用工费和投标时承诺的备品备件所需费用,先维修,维修验收合格后付维修款。以上设备每次维护维修后,应及时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记录。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
3.2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3.3售后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质保期内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技术问题支持,2小时内派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并解决问题。质保期外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技术问题支持,8小时内派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协商解决问题。
(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7×8小时的现场支援。
3.4供应商更换的配件必须保证设备原有的正常使用寿命及软件终身免费升级。
3.5如遇更换配件或其它特殊原因短时间内无法解决的,成交人需向采购人提供备用 (略) 临床医疗工作的正常开展。维修期间如无法提供备用机的,将按实际停机时间的两倍顺延保修期。
3、验收要求
3.1根据《 (略) (略) 关 (略)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国家、省、市、县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省、市、县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3.4项目验收时,成交人必须保证其供货、安装及调试能够正常运行,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1.投标报价要求
投标报价不允许超过采购预算价,否则认定为废标。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所有产品均须达到使用功能,报价应包括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括设备、备品备件的采购、包装、保险、运输、仓储、装卸费、设备检测费、安装调试、项目验收、人工、人员安全、商检费、人员保险、税金、利润、管理、售后服务、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等伴随服务费以及本章技术要求的所有费用。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包 (略) 场价格涨落及汇率、税率变动、政府政策及收纳问题)要求提高费用的标准,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付款人: (略) (略)
3.付款方式:维修完毕并经验收合格正常运行30天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部分款项,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也无维修纠纷、无售后服务纠纷、无其他经济和法律纠纷)15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付款方式按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的规定执行)。(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付 (略) 财务规定执行)
4.供应商负责更换配件需按采购人要求, (略) 相关系统对接,无条件免费开放其他连接所需端口,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包括材料费、人工费、运输费等)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5.供应商可自行踏勘现场,现场踏勘的费用及安全由各潜在供应商自行负责。风险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6.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标准执行。
7采购人如有补充事项,双方可在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
8.成交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递交(略)份(不分正副本)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胶装完好的投标文件纸质版和两份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或光盘)给采购人存档,否则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9.本项目评分标准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在成交结果公示后3个工作日内交采购人核验,未按要求提供或与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不一致或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其成交资格(★)。
10.供应商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谋取中标或者不能履约的,上报相关主 (略) 理。
11.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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