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未按规定办理停用手续特种设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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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未按规定办理停用手续特种设备的公告

近期,我局在执法过程中发现温 (略) 已迁移,登记在上述单位名下的1台特种设备检验合格有效期已届满, (略) 办理特种设备停用、注销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三条、三十二条、四十条的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略) 对以上特种设备进行公示,公示期30天,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的特种设备,我局将根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略)):“因使用单位注销、倒闭、迁移或者失联,设备已不在原址现场,未依法办理特种设备注销手续,使用登记机关可以采用公告的方式停用或者注销相关特种设备”的规定,予以公告停用。

相关单位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01月16日前携带相关证明材 (略) 场 (略) 反馈。

联系地址:平阳县昆 (略) 578号413室

联系电话:0577-(略)

特此公告。


  附件:未按规定办理停用手续特种设备清单

(略) 场 (略)

   2024年12月16日

序号

使用单位

设备注册代码

出厂编号

设备类别

使用地点

1

温 (略)

(略)131

(略)

机动工业车辆

(略) 平阳县昆 (略) 189号



近期,我局在执法过程中发现温 (略) 已迁移,登记在上述单位名下的1台特种设备检验合格有效期已届满, (略) 办理特种设备停用、注销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三条、三十二条、四十条的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略) 对以上特种设备进行公示,公示期30天,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的特种设备,我局将根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略)):“因使用单位注销、倒闭、迁移或者失联,设备已不在原址现场,未依法办理特种设备注销手续,使用登记机关可以采用公告的方式停用或者注销相关特种设备”的规定,予以公告停用。

相关单位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01月16日前携带相关证明材 (略) 场 (略) 反馈。

联系地址:平阳县昆 (略) 578号413室

联系电话:0577-(略)

特此公告。


  附件:未按规定办理停用手续特种设备清单

(略) 场 (略)

   2024年12月16日

序号

使用单位

设备注册代码

出厂编号

设备类别

使用地点

1

温 (略)

(略)131

(略)

机动工业车辆

(略) 平阳县昆 (略) 1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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