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第四季度全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综合执法抽查的通知
云建质〔2024〕44号
关于开展2024年第四季度全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综合执法抽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 (略) ,各在建工地:
为进 (略) (略) 政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压实各方责任主体职责, (略)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以及《 (略) 住房和 (略) 20 (略) 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安排,我局定于12月开展2024年 (略) (略) 政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综合执法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范围
全市所有已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且在建的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抽查内容
(一)全过程的质量管理。责任单位是否有合理的质量控制措施,建筑材料、构(配)件进场验收、见证取样送检和检测、使用台帐,混凝土浇筑、试件制作及养护,桩基质量控制等是否落实国家及省有关规范。
(二)施工安全管理。检查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生产安全教育培训、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建筑工地电气火灾综合整治、建筑工地危险化学品管理、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控、特种作业安全管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事故救援应急演练、安全生产责任险投保等工作开展情况。
(三)大气污染防治、食品安全、燃气安全、职业病防治、建筑垃圾源头管控等工作情况。
三、抽查方式
采取“双随机”(随机抽取检查专家、随机抽取备检项目)方式开展抽查工作。
四、时间安排
2024年12月中下旬。
五、工作要求
请各县(市、区)住房和 (略) 做好各项迎检工作。请市质监站、安监站、检测站做好检查人员的安排和后勤保障工作。
附件:2024年 (略) (略) 政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综合执法检查表(点击下载)
(略) 住房和 (略)
2024年12月10日
(联系人:黄志恒,联系电话:(略))
云建质〔2024〕44号
关于开展2024年第四季度全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综合执法抽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 (略) ,各在建工地:
为进 (略) (略) 政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压实各方责任主体职责, (略)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以及《 (略) 住房和 (略) 20 (略) 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安排,我局定于12月开展2024年 (略) (略) 政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综合执法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范围
全市所有已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且在建的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抽查内容
(一)全过程的质量管理。责任单位是否有合理的质量控制措施,建筑材料、构(配)件进场验收、见证取样送检和检测、使用台帐,混凝土浇筑、试件制作及养护,桩基质量控制等是否落实国家及省有关规范。
(二)施工安全管理。检查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生产安全教育培训、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建筑工地电气火灾综合整治、建筑工地危险化学品管理、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控、特种作业安全管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事故救援应急演练、安全生产责任险投保等工作开展情况。
(三)大气污染防治、食品安全、燃气安全、职业病防治、建筑垃圾源头管控等工作情况。
三、抽查方式
采取“双随机”(随机抽取检查专家、随机抽取备检项目)方式开展抽查工作。
四、时间安排
2024年12月中下旬。
五、工作要求
请各县(市、区)住房和 (略) 做好各项迎检工作。请市质监站、安监站、检测站做好检查人员的安排和后勤保障工作。
附件:2024年 (略) (略) 政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综合执法检查表(点击下载)
(略) 住房和 (略)
2024年12月10日
(联系人:黄志恒,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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