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代理机构比选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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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比选项目比选公告

  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就采购代理机构比选项目进行比选,欢迎符合条件的比选申请人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

  一、基本概况

  1.1 项目名称: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代理机构比选项目。

  1.2 服务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向比选人提供业务咨询、法律咨询,根据比选人要求编制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招标文件;向有关监督部门备案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清单、图纸、澄清、答疑等工作;组织标前答疑、澄清、踏勘现场、资格预审会议;负责答复投标人对招标过程中的异议、澄清;投标资料的接收、保管、移交;组织开标、评标、定标工作;编制招标工作报告;向有关监督部门备案招标工作报告;向中标人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协助核对合同相关内容,整理招标投标档案资料装订成册移交等与比选人招标活动相关的其它事宜。

  1.3 中选人数量:三家。

  1.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1.5 服务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1.6 服务质量:符合国家、行 (略) 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2 具有政府采购及工程招标代理资格,同时在河南省 (略) (中国 (略) (略) )和 (略) (略) 备案登记的单位( (略) 页截图)。

  2.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略) 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 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2.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5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资格证书或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培训证书,为比选申请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比选申请人签订了劳动合同;比选申请人已为其缴纳了养老保险。

  2.6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比选申请人须提供相关主体(包括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信用中国(http://**.cn) ”和中国 (略) (http://**.cn)信用查询记录,经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比选申请人和对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比选申请活动。

  2.7 具有一个中标(成交)通知书签发日期在 2021年 1月 1日至比选截止时间内,中标(成交)金额>1亿元的工程类或货物类或服务类招标代理项目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招标采购代理项目合同(委托代理协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示)网页截图、中标(成交)通知书)。

  2.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申请,提供承诺函(要求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及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材料(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2.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三、比选文件获取

  3.1 时间: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19日。

  地点: (略) (略) 105号。

  3.2 方式:供应商领取比选文件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3.3 比选文件售价:0元。

  四、比选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比选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比选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2月20日14时30分,地点为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604 房间。

  4.2 逾期送达的比选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五、发布任的媒体

  本次比选公告在《河南省疾病预防 (略) 站》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比选人: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 (略) (略) 105号

  联系人:鲁毅 郑弘毅

  电话:(略) (略)

  2024年12月16日

  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就采购代理机构比选项目进行比选,欢迎符合条件的比选申请人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

  一、基本概况

  1.1 项目名称: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代理机构比选项目。

  1.2 服务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向比选人提供业务咨询、法律咨询,根据比选人要求编制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招标文件;向有关监督部门备案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清单、图纸、澄清、答疑等工作;组织标前答疑、澄清、踏勘现场、资格预审会议;负责答复投标人对招标过程中的异议、澄清;投标资料的接收、保管、移交;组织开标、评标、定标工作;编制招标工作报告;向有关监督部门备案招标工作报告;向中标人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协助核对合同相关内容,整理招标投标档案资料装订成册移交等与比选人招标活动相关的其它事宜。

  1.3 中选人数量:三家。

  1.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1.5 服务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1.6 服务质量:符合国家、行 (略) 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2 具有政府采购及工程招标代理资格,同时在河南省 (略) (中国 (略) (略) )和 (略) (略) 备案登记的单位( (略) 页截图)。

  2.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略) 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 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2.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5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资格证书或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培训证书,为比选申请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比选申请人签订了劳动合同;比选申请人已为其缴纳了养老保险。

  2.6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比选申请人须提供相关主体(包括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信用中国(http://**.cn) ”和中国 (略) (http://**.cn)信用查询记录,经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比选申请人和对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比选申请活动。

  2.7 具有一个中标(成交)通知书签发日期在 2021年 1月 1日至比选截止时间内,中标(成交)金额>1亿元的工程类或货物类或服务类招标代理项目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招标采购代理项目合同(委托代理协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示)网页截图、中标(成交)通知书)。

  2.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申请,提供承诺函(要求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及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材料(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2.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三、比选文件获取

  3.1 时间: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19日。

  地点: (略) (略) 105号。

  3.2 方式:供应商领取比选文件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3.3 比选文件售价:0元。

  四、比选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比选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比选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2月20日14时30分,地点为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604 房间。

  4.2 逾期送达的比选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五、发布任的媒体

  本次比选公告在《河南省疾病预防 (略) 站》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比选人: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 (略) (略) 105号

  联系人:鲁毅 郑弘毅

  电话:(略) (略)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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