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杭政储出202430号地块开发管理咨询及营销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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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杭政储出202430号地块开发管理咨询及营销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杭政储出(2024)30号地块开发管理咨询及营销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杭政储出(2024)30号地块开发管理咨询及营销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 (略) (http://**)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6日0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萧开企采(2024)83号

项目名称:杭政储出(2024)30号地块开发管理咨询及营销服务项目

预估总销售额:18亿元(住宅约*㎡,车位约569个)

预算金额(暂定):按(中标每平米住宅售价*住宅可售建筑面积+车位可售货值*50%)*中标费率作为暂定合同价,总计约*元。

最高限价:本项目需投报住宅销售单价和服务费费率,住宅销售单价最高限*元/㎡,服务费费率最高限3%。

最低限价:本项目需投报住宅销售单价和服务费费率,住宅销售单价最低限*元/㎡,服务费费率最低限2.6%。

采购需求:本项目的招标范围包括杭政储出[2024]30号住宅项目开发管理咨询及营销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品牌输出与使用、开发建设过程项目管理服务(前期管理、设计管理、成本管理、工程管理、竣工验收、交付管理、前期物业服务督导等)、房产销售服务(含项目案名登记、客户服务、车位、住宅等可售物业的销售及房产开发配套服务(含保修管理、档案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财务管理等)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t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房地产开发资质;②投标人需提供所属品牌在本项目的“品牌唯一授权投标承诺书”。若投标人提供的“房地产品牌” (略) 的品牌,需提 (略) 授权的“品牌唯一授权投标承诺书”。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5年01月0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略) (http://**)

方式: (略) 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6日0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 (略) (http://**)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06日0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 (略) (http://**)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乐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乐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 (略) -采 (略) 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 (略) (http://**)”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 (略) - (略) -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乐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 (略) - (略) -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 (略) ;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乐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 (略) 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 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略) 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 (略) ,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项目是否接收备份文件,以前附表说明为准。⑨投标文件的解密: (略) 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 (略) ”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 (略) ”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 (略) 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 (略) “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杭州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46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质疑联系人:胡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东方 (略)

地址: (略) (略) 馆驿后2号万新大厦1号楼9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孙诚诚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陈钢

质疑联系方式:*

3.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99号

联系人:倪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1-*

附件信息:

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杭政储出(2024)30号地块开发管理咨询及营销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杭政储出(2024)30号地块开发管理咨询及营销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 (略) (http://**)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6日0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萧开企采(2024)83号

项目名称:杭政储出(2024)30号地块开发管理咨询及营销服务项目

预估总销售额:18亿元(住宅约*㎡,车位约569个)

预算金额(暂定):按(中标每平米住宅售价*住宅可售建筑面积+车位可售货值*50%)*中标费率作为暂定合同价,总计约*元。

最高限价:本项目需投报住宅销售单价和服务费费率,住宅销售单价最高限*元/㎡,服务费费率最高限3%。

最低限价:本项目需投报住宅销售单价和服务费费率,住宅销售单价最低限*元/㎡,服务费费率最低限2.6%。

采购需求:本项目的招标范围包括杭政储出[2024]30号住宅项目开发管理咨询及营销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品牌输出与使用、开发建设过程项目管理服务(前期管理、设计管理、成本管理、工程管理、竣工验收、交付管理、前期物业服务督导等)、房产销售服务(含项目案名登记、客户服务、车位、住宅等可售物业的销售及房产开发配套服务(含保修管理、档案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财务管理等)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t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房地产开发资质;②投标人需提供所属品牌在本项目的“品牌唯一授权投标承诺书”。若投标人提供的“房地产品牌” (略) 的品牌,需提 (略) 授权的“品牌唯一授权投标承诺书”。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5年01月0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略) (http://**)

方式: (略) 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6日0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 (略) (http://**)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06日0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 (略) (http://**)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乐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乐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 (略) -采 (略) 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 (略) (http://**)”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 (略) - (略) -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乐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 (略) - (略) -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 (略) ;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乐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 (略) 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 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略) 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 (略) ,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项目是否接收备份文件,以前附表说明为准。⑨投标文件的解密: (略) 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 (略) ”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 (略) ”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 (略) 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 (略) “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杭州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46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质疑联系人:胡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东方 (略)

地址: (略) (略) 馆驿后2号万新大厦1号楼9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孙诚诚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陈钢

质疑联系方式:*

3.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99号

联系人:倪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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