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连续性血液净化设备( (略) 区肾内科血液净化中心、 (略) 区心血管内科、 (略) 区国家紧急医学救援队)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略)
项目名称:连续性血液净化设备( (略) 区肾内科血液净化中心、 (略) 区心血管内科、 (略) 区国家紧急医学救援队)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
连续性血液净化设备技术参数(进口5台, (略) 区肾内科血液净化中心、 (略) 区心血管内科、 (略) 区国家紧急医学救援队)
一、主要技术参数
★1、不小于12英寸高清晰彩色液晶触摸屏,中文引导式智能互动操作界面。
2、全自动化多种治疗模式:缓慢连续超滤、连续性静脉-静脉血液滤过、连续性静脉-静脉血液透析、连续性静脉-静脉高通量透析、连续静脉-静脉血液透析滤过;血浆置换;血液灌流等治疗模式。治疗模式转换无须更换耗材,具有再循环模式。
★3、耗材一体化设计,一键触控,有精确液体管理系统。
▲4、在没有外部连接的情况下至少具备6个泵,包含血泵,废液泵,透析液泵,血泵前泵,置换液泵及肝素泵等。
5、血泵流速:10-450 ml/min,精度:±10 ml/min。
6、置换液流速:0-8000 ml/h。
7、透析液流速:0-8000 ml/h。
8、血泵前补液泵流速:0-4000 ml/h。
9、滤出液和废液流速:0-(略) ml/h。
▲10、抗凝方式:可使用枸椽酸抗凝、肝素抗凝;全系耗材支持枸椽酸原液抗凝且不受治疗模式限制,与血流速联动。
▲11、肝素泵可选注射器10-50 ml,在使用枸椽酸抗凝治疗时,可作为钙泵直接进行自动化补钙。
▲12、液体控制:不少于4个下位悬挂式高精度电子称,置换液秤、透析液秤、血泵前泵秤、废液秤。
13、具有动静脉压力、滤前压力、废液压力、监测功能。
14、具有多种预警系统和保障治疗安全的相应配置:①更换液袋提示系统②滤器凝血预警系统③静脉压检测预警系统④超声空气探测预警系统⑤漏血探测预警系统⑥条形码阅读器(自动识别配套型号,追踪配套使用情况,自动设定治疗范围)⑦无气血界面的排气室⑧放电圈(使对心电监护的静电干扰降至最低)。
★15、配备有后备电源。
▲16、具备漏液监测器,严密监测液体平衡,保证治疗的安全性。
17、具备血液加温器,对血液进行加温,保证回输血液的温度。
▲18、可根据治疗需要进行前或后稀释,或前后稀释同时进行,可在治疗过程中自动转换。
二、单台设备配置
1、主机1台。
2、血液加温系统1套(包含1条加温管、1台加温器)。
3、校秤套件1套。
4、灌流器支架1套。
三、售后服务
★1、整机免费质保三年。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到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项的情形:“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制造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 (2)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3)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或其授权的境内机构)的授权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6日17时00分至2024年12月24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1月0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略) 55号年华国际大厦25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 (略) 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投标人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身负责。 2、投标人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电子备份文件提交至辽宁宏 (略) *@*26.com,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3、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开标时,投标人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 (略) 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投标人对投标 (略) 络电子解密均应在30分钟内完成。 4、投标人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 (略) 理: (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国医科大学 (略)
地 址: (略) (略) 南京北街155号
联系方式:024-(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宏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55号年华国际大厦2520室
联系方式:024-(略)
邮箱地址:*@*26.com
开户行:中国 (略) 沈阳南京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宏 (略)
账号:(略)11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晓晨
电 话:024-(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