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认知康复社区照护技术培训服务
项目名称 | 老年认知康复社区照护技术培训服务 | 项目编号 | Z* |
项目类型 | 技术服务 | 交易专板 | 科普专板 |
挂牌起始日 | 2024-12-16 | 挂牌截止日 | 2024-12-30 |
是否为技术成果组合 | 否 | 技术成果数量 | 0 |
标的名称 | 老年认知康复社区照护技术培训服务 | ||
技术领域 | 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其他 | ||
标的权证类型 | 其他 | ||
权证编号 | 无 | ||
获得资助情况 (国家计划课题等) | 无 | ||
项目阶段 | 其他 | ||
样品/样机 | 无 | ||
是否有试用报告 | 否 | ||
项目简介 |
| ||
技术效果与指标 | 通过上门科普教育、健康状况评估、个性化健康方案制定等技术服务,帮助更多认知障碍患者缓解病情,恢复认知能力,改善生存质量。 通过开展包括日常照护、压疮护理、防跌倒和突发事 (略) 置等主题在内的科普讲座、护理和康复指导等技术服务, (略) 工作者、患者家属等群体对认知障碍的了解与关注,形成保健意识和干预意识,关爱老年群体的身心健康。 通过对相关专业人员开展康复能力科普培训,帮助更多人提升康复培训专业技能,为认知 (略) 照护输送专业人才。 通过开展认知障碍康复技术培训,带领 (略) 居民深入了解认知障碍,助力认知障碍 (略) 建设的良好氛围。 | ||
技术推广及应用前景效益(风险和效益) | 随着老龄化问题的日益凸显,社会越来越重视对认知障碍的预防和控制,通过开展老年认知康复社会照护技术培训,有助于 (略) 及居民,尤其是初老人群对认知障碍疾病的关注度和了解度,形成早发现、早预防、早干预的诊疗意识。 随着近年认知障碍患者数量持续增加,认知康复需求也在逐渐增加,通过开展科普教育、护理和康复指导等技术服务活动,能够帮助更多认知障碍患者缓解病情,改善患者的认知功能和生活质量。 该项目具有良好的可复制性和推广性,广泛试用于 (略) 。 科学评估工具、科普方式和培训方法的不断进步,为项目的可复制性推广提供了技术支持。 | ||
技术团队结构 | |||
技术团队名称 | 豫园 (略) 卫生服务中心“豫见你”认知障碍诊疗团队 | ||
技术团队人数 | 10-50人 | ||
技术团队简介 | “豫见你”认知障碍诊疗团队自2022年组建,包括全科、内科、康复、中医、营养、护理、心理咨询、护理员、志愿者等,其中高级职称2名。团队提供认知早期筛查、双向转诊、治疗干预、认知训练 、随访管理等服务,可定期提供认知障碍医疗巡诊、照护和康复的专业技术指导。 | ||
技术负责人姓名 | 李扬 | ||
技术负责人联系方式 | * | ||
技术团队负责人(附简历) | 李扬,中共党员,副主任医师,医务科副科长(主持工作),认知障碍团队负责人。临床医学专业毕业后, (略) 医师规范化培训,2014年9月入职以来,先后在病房和门诊工作, (略) 常见病、慢性病有丰富诊疗经验。作为中心认知障碍团队负责人,致 (略) 人群认知障碍早期防治及干预。负责的《 (略) 认知 呼唤美好记忆》项目, (略) “医”心“医”意服务品牌十大优秀项目,个人荣获第二 (略) 卫生系统“最美医生”。 (略) 科委课题2项, (略) (略) 级课题8项,发表论文数篇,多次受邀参加学术交流。 (略) 师资培养对象,国家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项目(全科骨干医生)成员。中国老年保健协会老年疾病与健康管理分会委员,中国老年保健协会功能修复分会委员。中国医师协会健康传播工作委员会第九批正式成员,入榜“202 (略) 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健康科普影响力排行榜”50强,位列第五名。 | ||
法律意见 | 无 | ||
重要信息披露 |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交易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无 | |
是否为职务发明创造 | 是 | ||
是否存在共有情况 | 否 | ||
其他披露内容 | 无 |
转让方类型 | 法人 | ||
基本情况 | 法人名称 | (略) (略) 豫园 (略) 卫生服务中心 | |
注册地(地址) | (略) (略) 1525号 | ||
注册资本(万元) | 740.* | ||
企业类型 | 其他组织机构 |
交易类型 | 面议 | ||
面议交易条件 | 交易金额 | ||
结算方式 | 场外结算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无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财务状况良好、有信誉、有足够的支付能力。 3、接受联合方式举牌受让,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托)、信托举牌受让。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事项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否 |
信息发布公告期(工作日) | 10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组织交易方式 | 协议成交 | |
会同转让方审查意向方资格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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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老年认知康复社区照护技术培训服务 | 项目编号 | Z* |
项目类型 | 技术服务 | 交易专板 | 科普专板 |
挂牌起始日 | 2024-12-16 | 挂牌截止日 | 2024-12-30 |
是否为技术成果组合 | 否 | 技术成果数量 | 0 |
标的名称 | 老年认知康复社区照护技术培训服务 | ||
技术领域 | 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其他 | ||
标的权证类型 | 其他 | ||
权证编号 | 无 | ||
获得资助情况 (国家计划课题等) | 无 | ||
项目阶段 | 其他 | ||
样品/样机 | 无 | ||
是否有试用报告 | 否 | ||
项目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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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效果与指标 | 通过上门科普教育、健康状况评估、个性化健康方案制定等技术服务,帮助更多认知障碍患者缓解病情,恢复认知能力,改善生存质量。 通过开展包括日常照护、压疮护理、防跌倒和突发事 (略) 置等主题在内的科普讲座、护理和康复指导等技术服务, (略) 工作者、患者家属等群体对认知障碍的了解与关注,形成保健意识和干预意识,关爱老年群体的身心健康。 通过对相关专业人员开展康复能力科普培训,帮助更多人提升康复培训专业技能,为认知 (略) 照护输送专业人才。 通过开展认知障碍康复技术培训,带领 (略) 居民深入了解认知障碍,助力认知障碍 (略) 建设的良好氛围。 | ||
技术推广及应用前景效益(风险和效益) | 随着老龄化问题的日益凸显,社会越来越重视对认知障碍的预防和控制,通过开展老年认知康复社会照护技术培训,有助于 (略) 及居民,尤其是初老人群对认知障碍疾病的关注度和了解度,形成早发现、早预防、早干预的诊疗意识。 随着近年认知障碍患者数量持续增加,认知康复需求也在逐渐增加,通过开展科普教育、护理和康复指导等技术服务活动,能够帮助更多认知障碍患者缓解病情,改善患者的认知功能和生活质量。 该项目具有良好的可复制性和推广性,广泛试用于 (略) 。 科学评估工具、科普方式和培训方法的不断进步,为项目的可复制性推广提供了技术支持。 | ||
技术团队结构 | |||
技术团队名称 | 豫园 (略) 卫生服务中心“豫见你”认知障碍诊疗团队 | ||
技术团队人数 | 10-50人 | ||
技术团队简介 | “豫见你”认知障碍诊疗团队自2022年组建,包括全科、内科、康复、中医、营养、护理、心理咨询、护理员、志愿者等,其中高级职称2名。团队提供认知早期筛查、双向转诊、治疗干预、认知训练 、随访管理等服务,可定期提供认知障碍医疗巡诊、照护和康复的专业技术指导。 | ||
技术负责人姓名 | 李扬 | ||
技术负责人联系方式 | * | ||
技术团队负责人(附简历) | 李扬,中共党员,副主任医师,医务科副科长(主持工作),认知障碍团队负责人。临床医学专业毕业后, (略) 医师规范化培训,2014年9月入职以来,先后在病房和门诊工作, (略) 常见病、慢性病有丰富诊疗经验。作为中心认知障碍团队负责人,致 (略) 人群认知障碍早期防治及干预。负责的《 (略) 认知 呼唤美好记忆》项目, (略) “医”心“医”意服务品牌十大优秀项目,个人荣获第二 (略) 卫生系统“最美医生”。 (略) 科委课题2项, (略) (略) 级课题8项,发表论文数篇,多次受邀参加学术交流。 (略) 师资培养对象,国家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项目(全科骨干医生)成员。中国老年保健协会老年疾病与健康管理分会委员,中国老年保健协会功能修复分会委员。中国医师协会健康传播工作委员会第九批正式成员,入榜“202 (略) 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健康科普影响力排行榜”50强,位列第五名。 | ||
法律意见 | 无 | ||
重要信息披露 |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交易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无 | |
是否为职务发明创造 | 是 | ||
是否存在共有情况 | 否 | ||
其他披露内容 | 无 |
转让方类型 | 法人 | ||
基本情况 | 法人名称 | (略) (略) 豫园 (略) 卫生服务中心 | |
注册地(地址) | (略) (略) 1525号 | ||
注册资本(万元) | 740.* | ||
企业类型 | 其他组织机构 |
交易类型 | 面议 | ||
面议交易条件 | 交易金额 | ||
结算方式 | 场外结算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无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财务状况良好、有信誉、有足够的支付能力。 3、接受联合方式举牌受让,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托)、信托举牌受让。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事项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否 |
信息发布公告期(工作日) | 10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组织交易方式 | 协议成交 | |
会同转让方审查意向方资格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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