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皮肤科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龙游县妇幼保健院皮肤科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浙江五石 (略) 受龙游 (略) 的委托,就其皮肤科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
二、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预算金额 | 技术要求 | 是否允许进口 | 备注 |
1 | 强脉冲光与激光系统 (光子嫩肤治疗仪) | 1台 | #元 | 具体详见招标需求 | 是 | 本项目序号1、2、3、4打包采购,提供分项报价。 |
2 | Nd:YAG激光治疗仪 | 1台 | 具体详见招标需求 | 是 | ||
3 | 多光谱皮肤镜 (略) 理工作站 | 1台 | 具体详见招标需求 | 否 | ||
4 | 电子注射器控制助推装置 | 1台 | 具体详见招标需求 | 否 |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础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 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4. 截至投标截止日前1日历天17:0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略) 于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内。联合体成员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 特定资格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
1. 发售时间: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3日(法定工作日时间9:00-17:00)
2. 发售地点: (略) (略) (略) 318号中国人力资源产业园北楼512室(可发邮箱:*@*63.com)
七、投标地点: (略) (略) (略) 318号中国人力资源产业园北楼205会议室
八、开标时间:2025年01月07日,14:00(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 (略) (略) (略) 318号中国人力资源产业园北楼205会议室
十、投标保证金:无
十一、其他事项:
1.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组织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 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不足七个工作日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
(2)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 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提交的资料:报名登记表(格式见附件)。
3. 公告媒体:浙江 (略) 。
4. 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龙游 (略)
联系人:袁老师
联系电话:0570-#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五石 (略)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571-#
电子邮箱:*@*63.com
地址: (略) (略) (略) 318号中国人力资源产业园北楼5楼
(3)质疑联系人:叶老师
联系电话:0570-#
浙江五石 (略)
2024年12月16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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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龙游县妇幼保健院皮肤科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浙江五石 (略) 受龙游 (略) 的委托,就其皮肤科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
二、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预算金额 | 技术要求 | 是否允许进口 | 备注 |
1 | 强脉冲光与激光系统 (光子嫩肤治疗仪) | 1台 | #元 | 具体详见招标需求 | 是 | 本项目序号1、2、3、4打包采购,提供分项报价。 |
2 | Nd:YAG激光治疗仪 | 1台 | 具体详见招标需求 | 是 | ||
3 | 多光谱皮肤镜 (略) 理工作站 | 1台 | 具体详见招标需求 | 否 | ||
4 | 电子注射器控制助推装置 | 1台 | 具体详见招标需求 | 否 |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础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 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4. 截至投标截止日前1日历天17:0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略) 于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内。联合体成员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 特定资格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
1. 发售时间: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3日(法定工作日时间9:00-17:00)
2. 发售地点: (略) (略) (略) 318号中国人力资源产业园北楼512室(可发邮箱:*@*63.com)
七、投标地点: (略) (略) (略) 318号中国人力资源产业园北楼205会议室
八、开标时间:2025年01月07日,14:00(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 (略) (略) (略) 318号中国人力资源产业园北楼205会议室
十、投标保证金:无
十一、其他事项:
1.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组织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 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不足七个工作日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
(2)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 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提交的资料:报名登记表(格式见附件)。
3. 公告媒体:浙江 (略) 。
4. 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龙游 (略)
联系人:袁老师
联系电话:0570-#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五石 (略)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571-#
电子邮箱:*@*63.com
地址: (略) (略) (略) 318号中国人力资源产业园北楼5楼
(3)质疑联系人:叶老师
联系电话:0570-#
浙江五石 (略)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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