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湖南 (略) 的湖南 (略) 叉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1、项目名称:湖南 (略) 叉车采购项目;
1.2、项目预算:(略).67元;
1.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4、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5、采购需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6、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15日内送到(略)方所指定的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成,运输费用由中标方承担,运输途中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方承担。
2.投标人资格要求2.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2.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4、提供上一年度(2023年或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2.8、其他: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未实行登记制度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使用。(近三月是指2024年9月-2024年11月)
3.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4.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5日起至2024年12月2日止,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在 (略) ( (略) (略) (略) 一段88号天健(略)平方英里H栋24楼)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可选择现金、金融机构转账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发票当场领取或在开标时领取。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6.2、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3、开标地点: (略) 开标室( (略) (略) (略) 一段88号天健(略)平方英里H栋24楼)。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http://**)上发布。
8.联系方式1、招标人信息
(1)名 称:湖南 (略)
(2)地 址: (略) (略) (略) 18号
(3)联系人:宁女士
(4)电话:0731-(略)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 (略)
(2)地 址: (略) (略) (略) 一段88号天健(略)平方英里H栋24楼
(3)联系人:鲁帆、肖艳 、陈素、漆泽仁、黎亮
(4)邮 编:(略)
(5)电 话:0731-(略)、(略)
(6)电子邮箱:*@*q.com
湖南 (略) 的湖南 (略) 叉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1、项目名称:湖南 (略) 叉车采购项目;
1.2、项目预算:(略).67元;
1.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4、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5、采购需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6、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15日内送到(略)方所指定的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成,运输费用由中标方承担,运输途中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方承担。
2.投标人资格要求2.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2.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4、提供上一年度(2023年或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2.8、其他: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未实行登记制度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使用。(近三月是指2024年9月-2024年11月)
3.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4.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5日起至2024年12月2日止,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在 (略) ( (略) (略) (略) 一段88号天健(略)平方英里H栋24楼)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可选择现金、金融机构转账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发票当场领取或在开标时领取。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6.2、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3、开标地点: (略) 开标室( (略) (略) (略) 一段88号天健(略)平方英里H栋24楼)。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http://**)上发布。
8.联系方式1、招标人信息
(1)名 称:湖南 (略)
(2)地 址: (略) (略) (略) 18号
(3)联系人:宁女士
(4)电话:0731-(略)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 (略)
(2)地 址: (略) (略) (略) 一段88号天健(略)平方英里H栋24楼
(3)联系人:鲁帆、肖艳 、陈素、漆泽仁、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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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电 话:0731-(略)、(略)
(6)电子邮箱:*@*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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