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供应商入围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代理供应商入围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招标代理供应商入围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16 17:27:18
(略)
类型:询价采购
新华 (略) 新疆分公司招标代理供应商入围项目
询比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本项目新华 (略) 新疆分公司招标代理供应商入围,采购人为新华 (略) 新疆分公司(以下简称:“ (略) ”)。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新华 (略) 新疆分公司招标代理供应商入围进行公开询比采购,邀请合格企业参加本项目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2.1 项目概况
新华 (略) 新疆分公司为保障各项服务任务圆满完成,现通过询比采购建立招标代理供应商入围。
2.2 采购范围
供应商须结合招标人的要求,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新华 (略) 新疆分公司委托的各类服务、货物等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2.3 包件划分
本次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4 入围供应商数量
本次采购项目拟入围供应商数量最多为5家。
2.5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
2.6 服务地点
新华 (略) 新疆分公司( (略) (略) 29号)。
3. 供应商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 (略) 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能够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如有)的复印件,截止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立期限不足一年的法人可不提供;或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供应商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除开具银行明确表示复印无效的,银行资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1)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2)未被 (略) 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已从名单内移出的除外。【以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在“中国执行 (略) ”(http://**.cn)、“信用中国”网站(http://**.cn)的查询记录为准】
3)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已从名单内移出的除外);【以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的查询记录为准】
4)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未受到行政管理部门或行 (略) 罚。(须提供承诺函)
3.4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
3.6 供应商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4. 采购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12月16日上午9:00时至2024年12月20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登录中 (略) (http://**)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潜在供应商 (略) 上注册,注册审核完成后,按 (略) 使用及技术支持费,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为:500元。支付成功后,可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为电子版,不提供纸质文件。具体操作步骤: (略) 首页,点击“投标管理—购买文件”,选择“公开项目”,按项目编号后四位搜索。支付成功后,可下载《采购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平台支持个人银联、微信支付,本公司不接受任何电汇支付。(注:供应商注册、购标事宜请电话咨询:010-#, (略) 首页右下角“在线客服”。)
4.2 未下载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而被否决。
4.3 采购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售后不退。
5. 澄清答疑时间安排各供应商如果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任何澄清要求,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0日前上传至中 (略) 【提供WPS格式的澄清要求(无须盖章),和PDF或JPEG格式的澄清要求(须盖章)各一份】。
6. 响应文件的递交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于2024年12月20日下午15时00分,地点为:新 (略) 云台山街499号盛达广场22层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略) 为招标人的授权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同 (略) 、、中国 (略) 、中 (略) 上发布有关该项目的采购信息, (略) 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在此,招标代理机构郑重提醒各供应商注意:与该项目相关采购事宜均须与招标代理机构指定人员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8. 监督部门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新华 (略) 新疆分公司 。
9. 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略) 平安幸福中心B座25层(北京总部);新 (略) 云台山街499号盛达广场22层(通信地址)
邮 编:#/#
联 系 人:翟宇光、罗扬、赵清璐、赵启芳、史洧珍
电 话:#、#(电话无法取得联系时请通过电子邮件联系)
电子函件:*@*inochem.com、*@*inochem.com
采购人:新华 (略) 新疆分公司
地 址:新 (略) (略) (略) 29号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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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2-16 17:27:18
(略)
类型:询价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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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采购条件本项目新华 (略) 新疆分公司招标代理供应商入围,采购人为新华 (略) 新疆分公司(以下简称:“ (略) ”)。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新华 (略) 新疆分公司招标代理供应商入围进行公开询比采购,邀请合格企业参加本项目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2.1 项目概况
新华 (略) 新疆分公司为保障各项服务任务圆满完成,现通过询比采购建立招标代理供应商入围。
2.2 采购范围
供应商须结合招标人的要求,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新华 (略) 新疆分公司委托的各类服务、货物等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2.3 包件划分
本次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4 入围供应商数量
本次采购项目拟入围供应商数量最多为5家。
2.5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
2.6 服务地点
新华 (略) 新疆分公司( (略) (略) 29号)。
3. 供应商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 (略) 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能够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如有)的复印件,截止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立期限不足一年的法人可不提供;或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供应商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除开具银行明确表示复印无效的,银行资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1)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2)未被 (略) 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已从名单内移出的除外。【以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在“中国执行 (略) ”(http://**.cn)、“信用中国”网站(http://**.cn)的查询记录为准】
3)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已从名单内移出的除外);【以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的查询记录为准】
4)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未受到行政管理部门或行 (略) 罚。(须提供承诺函)
3.4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
3.6 供应商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4. 采购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12月16日上午9:00时至2024年12月20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登录中 (略) (http://**)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潜在供应商 (略) 上注册,注册审核完成后,按 (略) 使用及技术支持费,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为:500元。支付成功后,可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为电子版,不提供纸质文件。具体操作步骤: (略) 首页,点击“投标管理—购买文件”,选择“公开项目”,按项目编号后四位搜索。支付成功后,可下载《采购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平台支持个人银联、微信支付,本公司不接受任何电汇支付。(注:供应商注册、购标事宜请电话咨询:010-#, (略) 首页右下角“在线客服”。)
4.2 未下载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而被否决。
4.3 采购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售后不退。
5. 澄清答疑时间安排各供应商如果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任何澄清要求,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0日前上传至中 (略) 【提供WPS格式的澄清要求(无须盖章),和PDF或JPEG格式的澄清要求(须盖章)各一份】。
6. 响应文件的递交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于2024年12月20日下午15时00分,地点为:新 (略) 云台山街499号盛达广场22层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略) 为招标人的授权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同 (略) 、、中国 (略) 、中 (略) 上发布有关该项目的采购信息, (略) 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在此,招标代理机构郑重提醒各供应商注意:与该项目相关采购事宜均须与招标代理机构指定人员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8. 监督部门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新华 (略) 新疆分公司 。
9. 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略) 平安幸福中心B座25层(北京总部);新 (略) 云台山街499号盛达广场22层(通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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