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监狱2025年一季度大伙房物资蔬菜、豆制品、咸小菜类第二次招标公告
索 引 号: | (略)/2024-(略) | 体裁: | 公告 |
主题分类: | 业务类 | 发布机构: | 江 (略) |
文号: | 主题词: | ||
发文日期: | 2024-12-16 | 文件下载: | |
信息名称: | 江苏省南京女子监狱2025年一季度大伙房物资(蔬菜、豆制品、咸小菜类)采购项目询价公告(第二次) | ||
内容概述: | |||
时效: |
江苏省南京女子监狱2025年一季度大伙房物资(蔬菜、豆制品、咸小菜类)采购项目询价公告(第二次) |
江苏省南京女子监狱2025年一季度大伙房物资(蔬菜、豆制品、咸小菜类)采购项目询价公告(第二次) 项目 (略) :江苏省, (略) 项目概况:江苏省南京女子监狱2025年一季度大伙房物资(蔬菜、豆制品、咸小菜类)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江城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0日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江苏省南京女子监狱2025年一季度大伙房物资(蔬菜、豆制品、咸小菜类)采购 (二)项目编号:NZ-JY-2024-0043 (三)采购方式:询价 (四)预算金额:人民币(略)元(含税) 标段一:蔬菜、豆制品类:最高限价:每周定一次价,所有品种均以南京农副产品物 (略) (http://**)每周一的成交价表中的平均价为基准价格;最高限价为基准价格*(1+30%)。 标段二:咸小菜类:最高限价(略)。 (五)采购需求:具体见项目需求。 (六)合同履行期限:3个月。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供货周期以采购人通知单为准。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前(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响应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需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需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网站(http://**.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响应文件( (略) 页截图编制在响应文件中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 供应商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对照本公告附件,核实本企业划型标准,如符合零售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均可获取询价文件并参与本项目询价活动。 时间:2024年12月17 日至2024年12月19 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略) 89号龙湖天街1栋29楼 方式:(1)现场获取: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盖章原件、被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 (略) (略) (略) 89号龙湖时代上城写字楼 (略) 29楼。 (2)①供应商获取 (略) :http://**进行免费注册,注册时信息须真实有效。 ②注册成功后, (略) 选择项目并填写正确的信息经后台审核通过后方可下载本项目询价文件电子档。请在获取时间内及时下载询价文件,未按要求获取询价文件导致无法参与的,后果自负。 ③报名、开票咨询电话:025-(略)-0。 注:如因供应商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无法获取询价文件的情况,由供应商承担相应风险。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可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同一单位不同的经办人可各自建立不同账户。 文本制作费: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已参加第一次采购的供应商,不收取报名费。如需纸张版采购文件,可至代理机构免费领取。 ④本项目文本制作费支持支付宝及转账支付,信息如下: A、支付宝付款码:电话咨询获取; B、开户银行及账户: 公司名称:南京江城 (略) 账号:(略)56 开户行:宁波银行南 (略) 营业部 注:供应商支付时请备注项目简称及单位简称。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 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2月20 日14时00分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略) (略) 89号龙湖天街1栋29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略) :江苏省 (略) 、 (略) 七、其他 1、供应商所投标段数量不限,可兼投兼中。当供应商投两个标段时,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根据所投标段分别编制、递交响应文件,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本项目按标段1、标段2的顺序分别进行开标、评标。 2、响应文件制作份数:每标段一式(略)份((略)份正本、(略)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略)份(电子版须为响应文件盖公章(红章)正本的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 (略) 名+项目编号简写、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每套纸质响应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或“电子文档”,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不一致时,以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为准。 3、本次询价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江苏省南京女子监狱 地址: (略) (略) (略) 28号 联系人:陈主任 联系方式:025-(略)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江城 (略) 地址: (略) (略) (略) 89号龙湖天街1栋29楼 联系人:马工、高工 电话:025-(略)-8016、025-(略)-0 九、附件: 零售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要求,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其中零售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为: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索 引 号: | (略)/2024-(略) | 体裁: | 公告 |
主题分类: | 业务类 | 发布机构: | 江 (略) |
文号: | 主题词: | ||
发文日期: | 2024-12-16 | 文件下载: | |
信息名称: | 江苏省南京女子监狱2025年一季度大伙房物资(蔬菜、豆制品、咸小菜类)采购项目询价公告(第二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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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女子监狱2025年一季度大伙房物资(蔬菜、豆制品、咸小菜类)采购项目询价公告(第二次) |
江苏省南京女子监狱2025年一季度大伙房物资(蔬菜、豆制品、咸小菜类)采购项目询价公告(第二次) 项目 (略) :江苏省, (略) 项目概况:江苏省南京女子监狱2025年一季度大伙房物资(蔬菜、豆制品、咸小菜类)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江城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0日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江苏省南京女子监狱2025年一季度大伙房物资(蔬菜、豆制品、咸小菜类)采购 (二)项目编号:NZ-JY-2024-0043 (三)采购方式:询价 (四)预算金额:人民币(略)元(含税) 标段一:蔬菜、豆制品类:最高限价:每周定一次价,所有品种均以南京农副产品物 (略) (http://**)每周一的成交价表中的平均价为基准价格;最高限价为基准价格*(1+30%)。 标段二:咸小菜类:最高限价(略)。 (五)采购需求:具体见项目需求。 (六)合同履行期限:3个月。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供货周期以采购人通知单为准。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前(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响应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需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需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网站(http://**.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响应文件( (略) 页截图编制在响应文件中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 供应商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对照本公告附件,核实本企业划型标准,如符合零售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均可获取询价文件并参与本项目询价活动。 时间:2024年12月17 日至2024年12月19 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略) 89号龙湖天街1栋29楼 方式:(1)现场获取: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盖章原件、被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 (略) (略) (略) 89号龙湖时代上城写字楼 (略) 29楼。 (2)①供应商获取 (略) :http://**进行免费注册,注册时信息须真实有效。 ②注册成功后, (略) 选择项目并填写正确的信息经后台审核通过后方可下载本项目询价文件电子档。请在获取时间内及时下载询价文件,未按要求获取询价文件导致无法参与的,后果自负。 ③报名、开票咨询电话:025-(略)-0。 注:如因供应商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无法获取询价文件的情况,由供应商承担相应风险。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可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同一单位不同的经办人可各自建立不同账户。 文本制作费: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已参加第一次采购的供应商,不收取报名费。如需纸张版采购文件,可至代理机构免费领取。 ④本项目文本制作费支持支付宝及转账支付,信息如下: A、支付宝付款码:电话咨询获取; B、开户银行及账户: 公司名称:南京江城 (略) 账号:(略)56 开户行:宁波银行南 (略) 营业部 注:供应商支付时请备注项目简称及单位简称。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 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2月20 日14时00分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略) (略) 89号龙湖天街1栋29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略) :江苏省 (略) 、 (略) 七、其他 1、供应商所投标段数量不限,可兼投兼中。当供应商投两个标段时,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根据所投标段分别编制、递交响应文件,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本项目按标段1、标段2的顺序分别进行开标、评标。 2、响应文件制作份数:每标段一式(略)份((略)份正本、(略)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略)份(电子版须为响应文件盖公章(红章)正本的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 (略) 名+项目编号简写、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每套纸质响应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或“电子文档”,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不一致时,以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为准。 3、本次询价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江苏省南京女子监狱 地址: (略) (略) (略) 28号 联系人:陈主任 联系方式:025-(略)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江城 (略) 地址: (略) (略) (略) 89号龙湖天街1栋29楼 联系人:马工、高工 电话:025-(略)-8016、025-(略)-0 九、附件: 零售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要求,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其中零售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为: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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