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秋镇魁胆村、更我村、高坝村、皮所村民委员会关于2024年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购买商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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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秋镇魁胆村、更我村、高坝村、皮所村民委员会关于2024年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购买商铺的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平秋镇2024年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

预算金额(元):*.50元

最高限价(元):*.50元

建设内容:购买商铺,用于出租收益。

项目实施方式:壮大村集体经济

项目建设期限:4个月(即2024年12月至2025年3月)

项目实施主体:平秋镇魁胆村村民委员会;更我村村民委员会;高坝村村民委员会;皮所村村民委员会。

购买需求:

项目资金*.50元,用于购买县城内商铺。本项目采购的服务来源范围要求为锦 (略) 内地段好的商铺,购买商铺,通过出租产生收益,壮大村集体经济;可以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带动群众自主发展产业,促进乡村振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其他要求:

一是项目实施地点为锦屏县城内,具备有房地产商铺销售许可证资质;二是供应商信息真实可靠,不存在违纪违法等情况;三是商铺不存在抵押、抵债等情况,可有效办理不动产证书。

三、公告时间及收件地点

时间: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18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地点:锦屏县平秋镇魁胆村;锦屏县平秋镇更我村;锦屏县平秋镇高坝村;锦屏县平秋镇皮所村。

四、公告人信息

单位:锦屏县平秋镇魁胆村村民委员会;锦屏县更我村村民委员会;锦屏县高坝村村民委员会;锦屏县皮所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锦屏县平秋镇魁胆村;锦屏县平秋镇更我村;锦屏县平秋镇高坝村;锦屏县平秋镇皮所村。

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龙燕秀*(魁胆村)

吴国浩*(更我村)

石燕*(高坝村)

石云*(皮所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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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平秋镇2024年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

预算金额(元):*.50元

最高限价(元):*.50元

建设内容:购买商铺,用于出租收益。

项目实施方式:壮大村集体经济

项目建设期限:4个月(即2024年12月至2025年3月)

项目实施主体:平秋镇魁胆村村民委员会;更我村村民委员会;高坝村村民委员会;皮所村村民委员会。

购买需求:

项目资金*.50元,用于购买县城内商铺。本项目采购的服务来源范围要求为锦 (略) 内地段好的商铺,购买商铺,通过出租产生收益,壮大村集体经济;可以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带动群众自主发展产业,促进乡村振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其他要求:

一是项目实施地点为锦屏县城内,具备有房地产商铺销售许可证资质;二是供应商信息真实可靠,不存在违纪违法等情况;三是商铺不存在抵押、抵债等情况,可有效办理不动产证书。

三、公告时间及收件地点

时间: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18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地点:锦屏县平秋镇魁胆村;锦屏县平秋镇更我村;锦屏县平秋镇高坝村;锦屏县平秋镇皮所村。

四、公告人信息

单位:锦屏县平秋镇魁胆村村民委员会;锦屏县更我村村民委员会;锦屏县高坝村村民委员会;锦屏县皮所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锦屏县平秋镇魁胆村;锦屏县平秋镇更我村;锦屏县平秋镇高坝村;锦屏县平秋镇皮所村。

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龙燕秀*(魁胆村)

吴国浩*(更我村)

石燕*(高坝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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