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创区地块项目功能区二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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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创区地块项目功能区二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略) CR*地块项 (略) 二智能化工程由 (略) 为建设主体,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智能化工程施工项 (略) 网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略) (略) 。

2.1.2建设规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1.3合同估算价:约*元。

2.1.4工期要求:183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双方确认的书面开工报告或开工令中所明确日期为准)。

2.1.5质量要求:【合格】。

2.1.6招标控制价: *.12 元。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为*个标段,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监控系统、周界系统、巡更系统、对讲系统、报警系统、停车场系统、门禁系统、物联感知系统、 (略) 、机房系统、综合布线系统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工作内容: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为准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智能化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监控系统、周界系统、巡更系统、对讲系统、报警系统、停车场系统、门禁系统、物联感知系统、 (略) 、机房系统、综合布线系统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3.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注: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11】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载明的验收合格时间为准)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元及以上的【住宅项目智能化】工程施工,并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注:

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如竣工验收证明上未体现竣工验收时间的,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证明材料未体现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的,还应提供能体现该项目负责人姓名的相关佐证材料,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这三项证明材料中载明项目负责人姓名,则载明的项目负责人须为同一人,如项目负责人发生变更的,则需提供经原建设单位(发包人)同意的变更证明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材料(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该业绩归属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施工项目经理部关键 (略) 上备案标准及有关管理要求的通知》苏建建管〔2017〕236号规定执行,同时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

3.5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 (略) 于不合格状态。注: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合格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和投标预备会。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按以下方式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2 时间: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3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024年12月23日17时后不再发售招标文件。

4.3 地点: (略) (略) (略) 299号创源科技园3号楼501室

4.4 方式: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q.com)至现 (略) 工作人员发送电子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与纸质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联系电话*。

4.5 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6 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7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通 (略) 官网http://www.ncd-group.com/”或投标人邮箱内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单位概不负责。

5.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时间:2024年12月2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逾时拒绝接收投标响应文件。

地点: (略) (略) 1号启瑞广场主楼5楼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南通 (略) 官网http://www.ncd-group.com/”网站是本工程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所有信 (略) 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投标费用

9.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 (略)

地址

(略) (略) 1号启瑞广场

地址

(略) (略) (略) 299号

联系人

巫工

联系人

王银珂

电话

*

电话

*


2024年12月16日


1. 招标条件

(略) CR*地块项 (略) 二智能化工程由 (略) 为建设主体,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智能化工程施工项 (略) 网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略) (略) 。

2.1.2建设规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1.3合同估算价:约*元。

2.1.4工期要求:183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双方确认的书面开工报告或开工令中所明确日期为准)。

2.1.5质量要求:【合格】。

2.1.6招标控制价: *.12 元。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为*个标段,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监控系统、周界系统、巡更系统、对讲系统、报警系统、停车场系统、门禁系统、物联感知系统、 (略) 、机房系统、综合布线系统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工作内容: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为准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智能化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监控系统、周界系统、巡更系统、对讲系统、报警系统、停车场系统、门禁系统、物联感知系统、 (略) 、机房系统、综合布线系统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3.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注: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11】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载明的验收合格时间为准)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元及以上的【住宅项目智能化】工程施工,并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注:

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如竣工验收证明上未体现竣工验收时间的,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证明材料未体现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的,还应提供能体现该项目负责人姓名的相关佐证材料,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这三项证明材料中载明项目负责人姓名,则载明的项目负责人须为同一人,如项目负责人发生变更的,则需提供经原建设单位(发包人)同意的变更证明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材料(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该业绩归属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施工项目经理部关键 (略) 上备案标准及有关管理要求的通知》苏建建管〔2017〕236号规定执行,同时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

3.5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 (略) 于不合格状态。注: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合格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和投标预备会。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按以下方式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2 时间: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3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024年12月23日17时后不再发售招标文件。

4.3 地点: (略) (略) (略) 299号创源科技园3号楼501室

4.4 方式: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q.com)至现 (略) 工作人员发送电子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与纸质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联系电话*。

4.5 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6 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7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通 (略) 官网http://www.ncd-group.com/”或投标人邮箱内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单位概不负责。

5.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时间:2024年12月2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逾时拒绝接收投标响应文件。

地点: (略) (略) 1号启瑞广场主楼5楼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南通 (略) 官网http://www.ncd-group.com/”网站是本工程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所有信 (略) 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投标费用

9.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 (略)

地址

(略) (略) 1号启瑞广场

地址

(略) (略) (略) 299号

联系人

巫工

联系人

王银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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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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